我們知道對於夫妻財產分配是很重要的,很多時候夫妻還沒有結婚的時候就應該分配好財產,以免日後產生財產糾紛。可以去做婚前財產公證手續,這樣是有一定的保障的。那麼民法典婚前私人財產公證怎麼做?
下面由曾祥東律師進行詳細解答:
一、民法典婚前私人財產怎麼公證
(一)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要強調的是必須是雙方共同親自到公證處,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二)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
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籤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接談筆錄,並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由於婚前財產約定涉及到當事人財產實體權利的轉移,公證員在這個過程中,會再三確認當事人劃分財產歸屬的意見,明確雙方對財產的分配關係,當事人一旦在筆錄上簽字,該筆錄就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保存於公證卷宗內。
(三)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兩周後當事人就可憑收費單據去領取公證書。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辦理婚前個人財產公證所需材料
辦理婚前個人財產公證:
(1)當事人需要帶上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上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按照規定婚前私人財產公證是要經過合法的手續的,進行公證的時候需要填寫一份申請表,然後提交相關的證件材料,需要經過審核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