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落生態學的中心問題是回答群落的整體結構是如何形成的。
在生態學發展史中,生物群落概念的提出是很早的。但是對於生物群落的兩種對立觀點——個體論學派和機體論學派的爭論至今未休。群落中為什麼有那麼多的動、植物種類?它們為什麼像現在這樣分布著?它們之間是怎樣發生著相互作用的?這是群落生態學最令人感興趣的問題。
NO1生物群落的定義及其內涵
1807年近代植物地理學的創始人Alexander Humboldt首先提出植物群落的概念。
1890年,丹麥植物學家E.Warming出版了其經典著作《植物生態學》,副標題為「植物群落研究引論」。
1908年俄國對植物群落的研究有了較大發展,並形成一門以植物群落為研究對象的學科——地植物學(植物群落學的同義語)。 動物學家也注意到不同動物種群的群聚現象:
美國著名生態學家 E.P.Odum在他的《生態學基礎》一書中,對生物群落定義做了補充,他認為除種類組成與外貌一致外,生物群落還「具有一定的營養結構和代謝格局」,「它是一個結構單元」,「是生態系統中具生命的部分」。
綜上,生物群落可定義為在特定空間或特定生境下,具有一定的生物種類組成,它們之間及其與環境之間彼此影響、相互作用,具有一定的外貌及結構,包括形態結構與營養結構,並具特定功能的生物集合體。也可以說,一個生態系統中具生命的部分即生物群落。
NO2植物群落學的概念
植物群落學:由瑞士學者H.Gams於1918年《植被研究的主要問題》中提出,是關於植物群落及其與環境相互關係的一門學科,它是植物學的一個分支學科。其同義語有:
一是地植物學:1866年,A.Griesbach,德國,植物地理學;Ф.И.Рупрехт,俄羅斯學者,僅指植物地理學中關於種的分布式及植物區系發展的研究。
二是植物社會學:波蘭И.П.Кaчсний和俄羅斯學者П.Н.Крылов分別於1896、1898提出,認為是本門學科最合適的名稱,也是國際文獻中最固定的名稱。
三是群落生態學:瑞士學者С.Schroter 1902年提出,1909年被第三屆國際植物學會已採用為本學科的名稱。
四是植物生態學:E.Warming丹麥人,1909提出,後來演化為狹義的指:個體生態學,廣義上指:個體生態學+群落生態學。
五是 植物群落 : 是由一些植物在一定的生境條件下所構成的一個總體,在一個植物群落內,植物與植物之間,植物與環境之間都具有一定的相互關係,並形成一個特有的內部環境或植物環境。如森林、草地、農田等。
六是植被:植物的覆被,指地球表面的活的植物覆蓋。一個地區的植被是該地區所有植物群落的總和,是由一個或多個植物群落組成的。
植物群落的研究對象主要是指植物群落及由植物群落所構成的植被。通常分為:自然植被、野生植被 、人工植被、栽培植被。
植物群落學的內容範疇結構主要包括:種類組成、種群特性、外貌、垂直結構與水平結構(群落形態學)。
生態:群落與外界環境條件的相互關係,群落的內部環境或植被環境,群落內物質的循環、能量的流動。
動態:群落的形成、運動與變化群落的演替。
分類:群落分類的原則、單位與系統。
分布:群落在地球表面上的分布規律分區。
NO3植物群落學的發展簡史
20世紀20年代到50年代,由於各地自然條件、植物區系、植被性質及開發利用程度的差異,使植物生態學在研究方法、研究重點在各地有所不同,在這一時期形成了幾個著名的生態學派,主要有:
北歐學派:由瑞典Uppsala大學的R.Sernauder所創建,繼承人為G.E.DuRietz。以注重群落分析為特點。
法瑞學派:重視群落的生態外貌、強調特徵種以及區別種和專有種。
英美學派:E.Warming 發展觀點,W.Cowles(1899,1901)樹立了群落動態研究範例;F.E.Clements(1916)提出單元頂極的「演替頂極」理論,A.G.Tansley(1935)提出生態系統的概念,為該學派的形成奠定了基礎。建立數學模型是該學派的獨特貢獻。
蘇聯學派:以B.H.Сукачёв為代表,他們注重建群種與優勢種,建立了一個植被等級分類系統,並重視植被生態、植被地理與植被製圖工作。他們的工作以植物群落和植被為主,統稱為「地植物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