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俗話說,良好的開端是成功的一半。無論是住宅家庭還是企業,總是會在徵地拆遷的過程中遇到了很多複雜的問題,諸如補償安置不合理,不籤協議將強制拆除等等,那麼最有效的手段是啟動法律訴訟。在拆遷即將到來的時候,被拆遷人需要做哪些準備?
注重了解拆遷工程的性質,拆遷的性質是集體土地拆遷,還是國有土地拆遷?拆卸工程的主體是誰,項目的規劃內容是什麼?拆遷的持續時間、規模,以及是否與公眾利益有關?拆遷補償總額是多少?項目是否經縣級以上有關機關批准,是否符合有關賠償徵收規定的法律文件?在徵用開始時是否徵求了有關公眾輿論的意見,是否遵循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和補償條例》規定的法律程序?
最容易讓拆遷方鑽「法律 空子」的地方就是上面幾點,拆遷方會混淆主體和模糊事實以實現最快的速度拆遷和最少的補償,這也是被拆遷人維護自己合法利益的爭法點,被拆遷人應當在拆遷前充分熟悉和理解相關法律。
雖然拆遷方制定的各項補償政策標準普遍較低,在確定補償要求時只有參考價值,但仍需對具體政策進行詳細研究,因為只有充分了解情況,才能質疑政策。
在拆遷過程中,經常會遇到補償項目補償缺失的項目,如公共共享區的默認遺漏和庭院區的忽視。這些行為直接損害了被拆遷人和被徵收方的合法利益。被拆遷人和被徵收方只有在充分了解政策的前提下才能明確,才能將其相關利益納入補償。
房屋徵收一般拆遷涉及到各種相關文件,如果有無法收回或手續不全的文件將很快被定義為「違法建築」,補償自然落空,這是有關機關常用的伎倆。因此,在徵收拆遷之前,要確保自己的房子證件齊全,手續齊全。
國有土地方面:根據我國土地和房地產管理法律法規,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證、城市建設規劃許可證齊全,可以申請房屋產權證成為完全合法的建築物。這是拆遷前必須解決的證件和手續問題。
集體土地:自2008年1月1日《城鄉規劃法》實施以來,在自有宅基地上建設房屋,還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並按計劃建設,方可成為合法建築。由於各地政策的不同,審批程序也存在一定的差異。所以,要看你的房子是否合法,這是對拆遷風險防控的必要措施。
在拆遷中,應努力建立信息渠道,可以隨時對拆遷進度的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包括拆遷方的信息和其他被拆遷方的信息。有了準確的信息來做出決策,才能立於不敗之地,所以聽到要拆遷開始了信息之後,我們必須考慮如何建立,不要因為信息不對稱導致自己錯過獲得有利的補償的信息來源的機會,並要通過信息渠道多方位,充分發揮自己的知情權與參與權。
評估和測量是判斷房屋價值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因此,在評估公司人員上門時,被拆遷人應要求他們出示相應的公司資格和就業證明的評估,並在評估報告中說明與房屋實際面積不符,我們對翻修的情況和建築物的高度提出的質疑,必須讓評估人員保持詳細的記錄,並在必要時重新評估。
對於已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被拆遷戶,必須注意拆遷公司的原協議。有些拆遷人會先讓籤名,所有的賠償金額、面積、建築號碼都是空白的,與口頭上的不一致,最後被拆遷人看到已經籤署了協議也是無奈。
完成準備工作後,我們最終要做的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保全證據。對自己房屋的狀況還是物品進行拍照和錄像,因為徵收程序到了這裡,如果雙方沒有達成賠償協議,可能會面臨強制拆除。在我們做足準備工作後即使對方強制拆除也不要慌亂,一定要及時撥打110報警並且進行錄音,然後找到合適的位置,拍攝強制拆除的全程,保存了強有力的證據,這樣才能在未來的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方面佔據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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