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很多高考結束後的準大學生來說,暑假是鍛鍊自我的好時機。不少同學選擇出門打工,在積累社會經驗的同時也為自己的人生積攢第一桶金。那麼,怎樣才能讓假期打工安全、愉快而又有意義呢?
這一期
小編就為孩子們羅列了一些
暑假打工常見陷阱
願大家牢記這些常識
有備無患地找工作
有一些非法的中介機構,看準了學生們缺少社會經驗同時又掙錢心切的心理,收取高額的中介費卻不履行合同,不能夠及時為同學們找到合適的工作。更有甚者竟然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交錢後就找不到人了。
一些學生工作時雖然約定了工資支付方式,但老闆到發工資時就一拖再拖,甚至到了學生快開學時,就消失得無影無蹤,或者到發工資時並沒有按照約定的工資發放,而且找各種理由剋扣工資,致使打工學生白白辛苦。
這類陷阱通常在招工廣告上稱有文秘、列印、公關等輕鬆體面的工作,求職者只需交一定的保證金即可馬上上班。但往往是學生交錢以後,招聘單位又推託說目前職位暫時已滿,讓學生回家聽信兒,接下來便石沉大海。
那麼,
如何打一份「靠得住」的暑假工呢,
下面這些法律知識可以幫到你!
暑假工是年滿16周歲的學生在暑假時間去參加的一些有償工作。同學們,只有你們年滿16周歲了,才可以在暑假時間去參加一些有償工作。
選中介必須看資質。正規的職業介紹機構必須有勞動部門頒發的職業介紹許可證,物價部門頒發的收費許可證和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三證」缺一不可。另外,同學們遇到一見面就收報名費的中介機構尤其要小心,對承諾找不到工作可退中介費的,要有書面證明。
同學們在選擇用人單位時要留意三點:一是企業的合法性,即是否在工商部門依法登記過,有沒有營業執照;二是企業在社會上的信譽度,可以託父母、朋友多方打聽一下,看看企業是否有過不良用人記錄;三是企業生產經營的產品是否合法,可不能稀裡糊塗地陷入一個制假窩點去。另外,如果用人單位承諾工作輕鬆且工資較高,同學們也要留個心眼,避免誤入傳銷、詐騙等非法組織。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但是,部分中介機構和用工單位仍然會要求暑假打工學生上崗前交納押金、保證金等費用。此情形下同學們應明確拒絕,並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暑假工的主要身份是學生,工作性質是臨時性的。根據原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籤訂勞動合同。」因此暑期學生打工提供的是兼職勞務服務,屬於勞務關係,是可以不籤訂勞動合同的。
同學們可以在打工前主動詢問是否能籤訂書面協議或約定,通過白紙黑字詳細定下工作內容、工作方式、工資及其支付方式。這樣的協議也具有法律效應,由民法通則來約束。一旦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可以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最後
小編祝所有想在暑期打工的孩子們
都能順順利利找到好工作
過一個快樂充實的假期!
……
來源:人力社保局 | 供稿:壽 豔
審核:馬麗學
責任編輯:趙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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