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羈押9778天後,張玉環無罪釋放

2020-08-24 剝洋蔥

歸途中,她發了一條朋友圈:「這短短20天,仿佛又把我帶到了1993年,那個度日如年的日子。永遠不要嘲笑一個喝醉酒哭的人,你永遠不知道他經歷了什麼。」

7月11日,張玉環的二兒子張保剛站在坍塌的老宅裡新京報記者張勝坡 攝


文丨新京報記者 張勝坡

編輯 | 胡杰 校對 | 盧茜


本文約4710字,閱讀全文約需9分鐘

8月4日16時許,江西高院再審宣判張玉環殺童案,宣告張玉環無罪。


張玉環是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宮圳村委會鎮頭嶺張家村村民,今年53歲。1993年12月,時年26歲的張玉環被指控殺害同村兩名男童。1995年1月,張玉環因故意殺人罪,被南昌市中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同年3月,江西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了一審判決,裁定南昌中院重審此案。

2001年,南昌市中院對張玉環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了「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判決。

多年來,張玉環及其家人、代理人持續申訴,請求法院依法判處其無罪。2019年3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再審該案,並定於今年7月9日上午9點公開開庭審理。

在庭審現場,江西省檢察院出庭公訴人向法院提出,張玉環故意殺人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建議依法改判張玉環無罪。法院決定擇期宣判。

8月4日下午4點,江西省高院公開開庭宣判張玉環故意殺人再審一案。法官表示,沒有直接證據表明張玉環犯罪,其此前的有罪供述真實性存疑不能作為合法證據,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判定其為無罪。


張玉環沒有出現在江西省高院第四審判庭,在南昌監獄通過直播屏幕聽完了宣判結果。


至此,張玉環失去自由已達9778天,成為國內已知被關押時間最長的無罪釋放當事人。

「終於等到了這一天」

7月31日,得知張玉環案再審宣判的消息後,張玉環的前妻宋小女和兩個兒子從福建東山縣趕回了進賢老家。

「終於等到這一天了,27年已經夠漫長了,但這一個月顯得更加漫長。」張玉環的二兒子張寶剛說。


8月3日,張玉環家老宅外景。新京報記者張勝坡 攝


7月6日,他們已經回來過一次。當時,宋小女從代理律師處得知,再審將會在7月9日開庭,張玉環很可能會被當庭無罪釋放,她急忙和兒子搭了一位江西老鄉的順風車趕回老家。

回來的路上,宋小女覺得,以前九個多小時的路程,這次好像快了很多。老鄉笑道,那是因為她的心早就飛回去了。

她和兒子先回了張家村,為張玉環準備住處。自從張玉環出事後,他們情感意義上的家就已經沒了,老宅也很快荒廢,「站在屋子裡,一抬頭就能看到滿天星。」

如今,老宅幾乎已經完全坍塌,屋子裡的樹不知什麼時候已經和尚存半截的牆長在了一起,枝葉代替了房頂。臥室裡,屋頂的瓦片鋪滿了地面,所有家具都只剩斷木。只有一個木製儲物櫃,還剩兩片木板,這是唯一還能承載這個家庭生活記憶的物件——張玉環曾經是個木匠,新婚家具都是他一手打造的。


7月11日,張保剛和奶奶站在老宅門口。新京報記者張勝坡 攝

「自從我爸出事以後,屋子裡的擺設就沒什麼變動。」7月11日,張寶剛站在老宅,他還能指出哪裡是曾經放床的地方,哪裡是擺櫃的地方。

張玉環80多歲的母親還住在老宅旁邊的一棟二層房子裡,三兒子多年前把房子蓋好後,一直沒有裝修,老人獨自棲身於此。宋小女母子三人花了一天時間才收拾了一間空房出來,「很多老鼠都在屋子裡搭窩了,遍地都是老鼠糞。」

7月9日凌晨三四點鐘,終於挨到天亮,宋小女實在躺不住了,她的第一反應是趕緊去梳洗打扮。宋小女告訴記者,那天早晨,為了能讓張玉環看到自己最漂亮的形象,她換上了兒子給她買的新衣服,用了兩三個小時的時間尋找一個讓自己滿意的髮型,最後,她選擇將兩縷頭髮編成麻花辮分到腦後,用發卡夾住。

這其實是一種很簡單的編發,熟練的女生一分鐘就能完成。但她總覺得不夠滿意,編了又拆,拆了又編,「可能是老了,怎麼梳都覺得不好看。」

7月9日中午12點,隨著法官宣布擇期宣判,閉庭錘音的響起,宋小女覺得「好遺憾」,「白瞎了我一個早晨梳的頭髮。」

最後宣判的時間未定,她和兩個兒子先返回了福建,歸途中,她發了一條朋友圈:「這短短20天,仿佛又把我帶到了1993年,那個度日如年的日子。永遠不要嘲笑一個喝醉酒哭的人,你永遠不知道他經歷了什麼。」


7月10日,宋小女談起張玉環被迫認罪的遭遇,失聲痛哭。新京報記者張勝坡 攝


涉殺人案被判死緩

時間回到26年前,1993年10月24日午飯時,張家村的兩名男童——6歲的張某榮和4歲的張某偉失蹤了。

一時間,整個村子都開始幫忙尋找兩個孩子,第二天上午,張某榮和張某偉的屍體在距張家村北約2華裡的下馬塘水庫裡被發現。


下馬塘水庫,1993年,兩名男童的屍體在這個水庫中被打撈上來。新京報記者張勝坡 攝


根據進賢縣公安局刑偵大隊事後出具的破案報告,兩男童屍體打撈上來準備下葬時,有村民發現兩男童的脖頸處有他殺痕跡。在對全村61戶村民逐戶排查後,警方將張玉環鎖定為「犯罪嫌疑人」。警方在破案報告中寫道:張玉環在接受警方問話時,「神情緊張,不停地兩手搓擦」,對自己手上的傷痕解釋不清。

10月27日,兩名男童的屍體被發現兩天後,張玉環被收容審查。

據辯護律師尚滿慶介紹,審訊期間,張玉環共做出了六份筆錄,其中兩份是有罪供述。

第一份有罪供述形成於1993年11月3日,詢問筆錄顯示,張玉環自述,事發當天,他看到兩名受害男童在本村一處水塘邊玩耍,想起張某榮曾偷倒過自家的油鹽,自己找其父母理論時,沒有得到滿意答覆,便想趁機教訓他,並隨之起了殺意,最後在水塘旁的菜園處,用在水塘邊撿來的「蛇皮袋做的繩子」勒死了張某榮。為了滅口,將張某偉也一併殺害。

在當年11月4日作出的第二份有罪供述中,張玉環此前交代的殺人地點變成了自家住宅,殺人工具變成了自家「屋簷下一根用封麻袋口的繩子紡成的大人手指粗的麻繩」,殺人起因則是看到張某榮和張某偉在自己屋前將階簷上的土往下面扒後,聯想到張某榮以前打過他兒子,還倒過他家的油、鹽,進而對兩個孩子起了殺意。


張玉環家老宅的一間屋子,這也是警方當年認定張玉環殺害兩名男童的第一現場。新京報記者張勝坡 攝


在這兩份有罪供述中,張玉環交代的殺人地點、殺人工具和殺人動機均有所出入,但最終,它們一併成為警方據以認定張玉環故意殺人的主要證據。

1995年1月,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張玉環故意殺人案「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充分」,依法判處張玉環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1995年3月,江西省高院發布刑事裁定書,認為一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南昌中院重審。

2001年,南昌中院二審判決維持原判。張玉環再次提出上訴,同年11月,江西省高院駁回了他的上訴。張玉環隨之被送往南昌監獄服刑。

持續近27年的申訴

司法機關認定張玉環有罪的證據主要是他的兩份有罪供述,但張玉環辯稱,那兩份有罪供述都是在警方刑訊逼供和以家人安全相要挾下做出的。

在一份申訴狀裡,張玉環曾詳細講述了他被刑訊逼供的經過。

一審判決書顯示,張玉環曾在法庭上辯稱自己是冤枉的,殺人罪行是被公安局辦案人員屈打招認的。但南昌市中院認為,「張玉環辯稱冤枉,純系推卸罪責,不予採納。」

在等待終審判決的六年裡,張玉環被羈押於進賢縣看守所。


張玉環寄給母親的家書。新京報記者張勝坡 攝

「在看守所裡,管教幹部和普通犯人都管他叫花生米,因為他是死刑犯,大家管挨槍子兒就叫挨花生米。」張當年的獄友黃冠明說,2001年,黃冠明和張玉環一起被羈押於進賢看守所,兩人在同一個監室裡待了10來個月。

黃冠明記得,那段時間裡,張玉環精神負擔很重,常常鬧絕食,碰到領導模樣的人就砸門喊冤。在看守所裡,張玉環很喜歡和有文化的人講自己的案情,讓別人指導他怎麼寫申訴書。

黃冠明告訴記者,他曾經問過張玉環,那件事到底是不是他幹的。張玉環說,「我根本不會做那樣的傻事。」

二審判決結果宣布後,張玉環由進賢縣看守所轉到南昌市監獄服刑。張玉環的大哥張民強回憶,初到南昌監獄時,張玉環經常故意不完成分配給他的裁剪衣服的任務,甚至多次剪壞衣服,為此被關了幾次禁閉。

探監的時候,張民強告訴張玉環,「如果事情真是你做的,判個死緩就謝天謝地吧;如果不是你做的,你就繼續寫材料申訴!」

張民強說,他每次探視都會給弟弟帶去一百個信封和一百張郵票,他讓弟弟每周給相關申訴單位寫一封信。

「古往今來,誰都清楚殺人償命,況且本案兇犯連殺兩命,無疑罪應當誅…既然確認我是殺人犯,就應有證據、證人、證言,證據確鑿,槍決我毫無怨言,如果沒有確鑿證據,就應依法判我無罪,懇請最高檢察官們把此案查個水落石出,不要把我當一個替死鬼終身禁監,這是不公平的…」2002年,張玉環在一封寄給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申訴信中寫道。


張玉環手寫的申訴狀。受訪者供圖


張民強說,經年累月下來,張玉環自己寄出的信至少有上千封,經他的手寄出的也有兩三百封。

2017年,律師王飛和尚滿慶接手了這個案子。2018,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對張玉環案啟動立案複查。2019年3月,江西省高院決定再審張玉環案。

四分五裂的家庭

宋小女回憶,得知張玉環被定為兇手時,她當時哭著癱軟在了路邊,不停對身邊人說「這絕不可能」:她不相信丈夫會無故殺死和自己兒子年齡相仿的兩個鄰家孩子。

宋小女在家排行老七,是家裡最小的女兒。結婚前,母親跟她說,「你是老實人,嫁人也要嫁個老實人。」宋小女說,經人介紹,張玉環成了母親心目中的理想女婿,1988年,兩人結婚,婚後第二年和第三年陸續有了兩個兒子。

在她眼裡,張玉環是個既能掙錢,又會顧家,對自己百般遷就、疼愛的丈夫。

宋小女說,她從小身子弱,沒幹過什麼農活兒,結婚後,地裡的活兒全歸了張玉環,她只負責照顧兩個孩子。農閒時,張玉環憑著一手木匠手藝,偶爾會去福建、上海接幾單木工活兒,補貼家用。

有一次,她跟張玉環說,自己生完孩子就胖了,結婚時買的很多衣服穿不下了,張玉環聽完之後,沒有多說什麼,過了幾天,就給她從縣城買了幾套新衣服,尺寸都絲毫不差。

張玉環被警方定為兇手後,被害家庭的責罵、同村人的冷眼接踵而來。

「事發以後,村裡人對他家人看法很不好,沒人再願意和他家來往。」張家村村民張丁玲說。

宋小女不敢再帶著兩個兒子在張家村生活下去。她和兩個兒子輾轉於娘家和幾位親戚家,「這家待兩個月,那家待兩個月,過著一種流浪生活。」


張保仁(左)、宋小女(中)、張保剛(右)母子三人。受訪者供圖


張民強的妻子告訴記者 ,她覺得母子三人這樣生活不是辦法,就建議宋小女擺攤賣菜,她負責幫宋小女進菜,一是讓她有些收入,維持生活,二是希望她有個生計忙著,不至於每天都胡思亂想。

但過了一段時間,她就覺得不對勁兒了:宋小女每天賣完菜掙的錢居然還不夠進菜的錢。帶著疑惑,她在宋小女的菜攤旁觀察了一天,才發現,宋小女賣菜時,大部分時間都是一個人發呆,客人買多少菜,要找多少零錢,她都不清楚,找錢時常常把菜錢也找給客人。

賣菜不是辦法,她又幫宋小女介紹了一份去深圳餐館做服務員的工作。1994年下半年,宋小女把兩個兒子留給家人照顧,一個人去了深圳,在一位老鄉的餐館裡刷洗餐具,打點後廚。

1999年,經家人介紹,宋小女認識了現在的丈夫,在決定和他一起生活之前,宋小女和他提出了兩個條件:一是要無條件地對她兩個兒子好,二是,無論她什麼時候想去看望張玉環,他都不能攔著。

2012年,宋小女和張玉環正式籤署了離婚協議。


左上:張保仁和張保剛幼年合影。右上:宋小女母子三人合影。左下:宋小女的結婚照。右下:宋小女和張玉環早年的合影。受訪者供圖


「我們是要團圓了」

8月3日上午,宋小女和兒子回了張家村,給張玉環的母親做了一頓飯。老人狀態看起來不錯,給在場記者拿出了很多孫子和宋小女的老照片,那些照片都被她一張張夾在兩本舊書裡。雖然已經改嫁多年,但宋小女還是管這位前婆婆叫媽,自然而親切。

上次回家,她就想好了,等張玉環出獄,一家人會先在進賢老家過幾天團圓生活,之後她會回到現在丈夫身邊,踏踏實實地過日子,她想在生活和情感上好好補償丈夫,「這些年,為了張玉環的案子,我虧欠他太多了。」


8月3日,宋小女母子三人為張玉環收拾好的臥室。新京報記者張勝坡 攝

她說,自己要把兩個兒子還給張玉環,希望他們好好生活。大兒子張寶仁初中畢業後就已外出打工,二兒子張寶剛則沒上完小學就輟學了,如今,兄弟二人都已成家,各自有了兩個孩子。他們在不同漁業公司上班,幫人出海打漁,收入勉強能維持家庭生活。

期待已久的日子就要來了,兄弟倆的心情都有些複雜。「雖然表面上看我們是要團圓了,但對於我父親來說,母親還是我們的母親,卻不再是他的妻子。」

張寶仁和弟弟已對父親將來的生活有了初步的安排。

「其實我之前從來沒有想過有父親的生活是什麼樣的,就像你沒有吃過西瓜,不知道它的味道,就不會想去吃它。但父親也是不得已拋棄了我們兩兄弟,我們做兒子的該孝敬還是要孝敬」,張寶仁說,等父親出獄後,會讓他和自己及弟弟一家見面,讓他看到兩個兒子成家了,還有了下一代,「希望這種親人團聚的場面能慰藉他在獄中的痛苦。」

考慮到20多年的牢獄生活已讓父親與社會脫節,失去妻子與完整的家庭也給父親帶來了巨大的傷痛,他計劃先陪父親生活一段時間,幫助他慢慢融入社會、回歸正常生活。

「之後到底是跟我們一起回福建生活,還是留在老家,就看父親的選擇了。」

4日上午,張玉環哥哥張民強告訴新京報記者,宣判後,他們要接弟弟回老家,和80多歲的母親團聚。「今天正好是農曆十五,我讓妹妹準備了湯圓,一家人吃個團圓飯」。

相關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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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玉環,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人,今年53歲,1993年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刑拘,自此開始暗無天日的牢獄生涯。2001年被法院判處死緩,2020年8月4日,被判為無罪,期間共被羈押9778天。2天後,同村的張玉環被警方鎖定為嫌疑人。2001年11月,經過兩次一審,南昌市中院判決:認定張玉環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緩,後江西省高院裁定維持原判。
  • 被羈押9778天後無罪釋放,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咋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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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778天張玉環無罪釋放 被羈押時間最長申冤者未來將面臨三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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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刑9778天後被無罪釋放,受害的不只是張玉環本人,還有很多
    2020年8月4日,江西高院再審宣判張玉環殺童案,宣告張玉環無罪。我們經常說,人的一生也就30000天,這個因故意殺2人重罪被羈押27年、9778天的被告人,等於至少三分之一的時光在看守所、監獄度過,讓人一聲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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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4日,江西省高院作出無罪宣判。在被羈押9778天、近27年後,張玉環終於重獲自由。今年4月1日,此案再審宣判,吳春紅當庭被宣告無罪。而此時,吳春紅已被羈押服刑16年,共5612天。27年、16年……張玉環和吳春紅蒙冤終究還是等來了一個結果,會不會有人已經等不到冤案得雪的這一天?這是無法去探究的問題了。張玉環是被無罪釋放了,回復了清白的身份,然而27年的青春年華沒有了,蒙冤入獄時剛20出頭,出入社會只有風燭殘年。
  • 張玉環:死刑羈押9778天。國家賠償700萬長到223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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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4日,江西高院再審宣判張玉環殺童案,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按疑罪從無原則,宣告其無罪,被羈押了近27年的張玉環沉冤得雪,終於出獄。▲ 圖片來源:騰訊新聞《緊急呼叫》從年少夫妻到老來相見,在9778天的冤獄過後,他們抱頭痛哭的情景感動了無數人
  • 張玉環獲496萬元國家賠償,曾遭羈押9778天
    【張玉環獲496萬元國家賠償,曾遭羈押9778天】10月30日,江西省高院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送達了國家賠償決定書,依法決定向賠償請求人張玉環支付賠償金4960521.5元。今年8月,張玉環故意殺人再審一案改判無罪。被羈押9778天,53歲的張玉環無罪歸鄉。 據悉,該賠償金額總數創下國內冤錯案國家賠償的最高紀錄。
  • 蒙冤被羈押9778天,妻離子散,或可獲賠700萬,多嗎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第四審判庭當庭宣判:被告張玉環無罪並當庭釋放。自1993年被鎖定為嫌疑人,先後經過四次審判到現在2020年無罪釋放,張玉環已被羈押將近27年(9778天),成為國內被羈押時間最長的疑案嫌疑人。
  • 「張玉環殺人案」重審,無罪釋放
    1993年10月27日,張玉環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拘留,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布對被告人張玉環故意殺人罪再審的判決,撤銷原判,宣告張玉環無罪。張玉環被拘留了9778天,在將近27年後被無罪釋放。
  • 張玉環無罪釋放後辦理新身份證,將申請國家賠償、控告涉案司法人員
    8月4日,張玉環故意殺人再審一案改判無罪。今天,張玉環前往當地派出所辦理新的個人身份證,下午可以申領個人臨時身份證。他開始逐漸適應普通人的生活。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玉環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玉環提出申訴。2019年3月1日,江西高院作出再審決定,對本案進行再審,於2020年7月9日進行公開審理。2020年8月4日下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張玉環故意殺人再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撤銷原審裁判,宣告張玉環無罪。
  • 張玉環被錯誤羈押9778天,能獲得多少國家賠償?
    判處張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張玉環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張玉環仍然不服,再次提出上訴。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上述經過偵查、起訴、一審、二審、重審、重審終審。前後長達8年時間。最終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還是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服刑期間,張玉環始終堅持無罪申訴。
  • 張玉環無罪釋放,27年青春卻無法找回
    整個宣判過程持續約10分鐘,江西省高院作出判決:原審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根據疑罪從無原則,判決張玉環無罪。2020年8月4日下午6時38分,在當地政府工作人員的陪同下,被羈押了9778天的張玉環回到了位於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張家村的老家。張玉環的母親張炳蓮到村口等著兒子回來張玉環的家屬第一時間獲悉了他無罪釋放的消息。張玉環還沒到家,其84歲的老母親張炳蓮已焦急地在村口等待,時不時向外張望;送張玉環車輛到來時,家屬立即點燃了喜慶的鞭炮。
  • 江西張玉環獲496萬元國家賠償創新高,曾遭羈押977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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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羈押26年改判無罪,張玉環的國家賠償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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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蒙冤27年獲無罪,張玉環遞交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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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後,11月3日和4日,張玉環作出兩份承認殺人的筆錄,但在次年1月「南昌中院」第一次開庭審理該案時,張玉環當庭翻供,表示「自己被刑訊逼供,只能屈打成招」。1995年1月,「南昌中院」一審判決張玉環犯故意殺人罪,根據案件具體情節,判處張玉環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同年3月,江西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了一審判決,裁定「南昌中院」重審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