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承恩寫《西遊記》的真正目的是什麼?

2021-01-08 你的專屬娛樂小屋

最近翻出一篇老文章又讀了一遍真的很有味道,是關於唐僧身世的分析。不過看完了我開始思考,吳承恩寫西遊記的正真目的是什麼?根據文章中的分析,唐僧是一個逼死自己母親派人殺死自己父親的一個人。那麼故事讓這樣一個人去取經成佛,作者是否有意在批判什麼?還是假借一些隱藏的故事想表達自己的某種不能在那樣一個歷史朝代大聲說的觀點? (1) 唐僧的父母之謎 西遊記講的是唐僧取經,要講唐僧,我們得先從唐僧的父母親講起。 在西遊記的《陳光蕊赴任逢災江流僧復仇報本》這一回中, 疑點多多, 迷霧重重, 很難於讀懂。然此篇正是作者立意高遠之處, 讀懂了, 方能明白何為「造化」,讀不懂, 《西遊記》就永遠只能是兒童故事。

唐僧的父親叫陳光蕊,唐僧的母親叫殷溫嬌。 在這一回故事中,陳光蕊考上了狀元,遇到丞相的小姐殷溫嬌拋繡球招親,那繡球「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二人由此成就了一段姻緣。陳光蕊便和丞相之女殷溫嬌結了婚。 陳光蕊赴任江州,從丞相府出發,一路上竟無人伴隨,僅帶著老婆和自己的一個家僮,到了洪江渡口,艄公劉洪、李彪見色起意, 殺了陳光蕊和家僮,逼小姐順從。小姐尋思無計,只得順了劉洪。 這個時候,離譜的事情發生了:劉洪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文書,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劉洪,一個水賊,居然敢冒充朝廷命官,還帶著個活證人,難道他不怕小姐害他麼?!而小姐卻並沒有揭穿殺夫兇手,那她還在等什麼? 她可能擔心懷著的孩子有危險,孩子(即後來的唐僧)生下後, 順水放走, 由老和尚收養了, 這個時候,她完全可以報案,卻為何仍不作聲? 更離奇的是,劉洪竟然冒充了一十八年,也沒被人發覺!女兒出嫁後沒回過娘家, 也無書信來往!這十八年中,小姐和殺夫兇手夜夜同床共枕, 簡直叫人無法想像! 後來兒子陳玄奘年滿十八歲後到京城報信,丞相居然發六萬御林軍來捉! 陳光蕊復活後, 一家團圓, 小姐竟然又從容自盡了!

著實叫人費解啊! 於是, 就有人說, 這一篇是《西遊記》中最大的一處敗筆。最不合理, 甚為荒誕!犯了寫小說不可犯的錯誤,這些漏洞作者能回答得了嗎?作者吳承恩在處理這段故事時的拙劣只能用一個字來形容:臭! 恰恰說錯了, 作者絕不至於犯如此低級的邏輯錯誤, 難道他不知道這樣寫很荒誕嗎! 還留下把柄給你來說! 既然他這樣寫了, 就是另有深意的, 這正是西遊作者的高明之處! 看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我的答案是: 這一切的一切, 都是菩薩安排好了的。 這個答案, 你滿意不? 先莫要笑我, 真相就是這樣的! 什麼? 你覺得這個答案很無聊? 那好, 讓我們一起來尋找證據,細細推論。 首先, 這段故事裡的疑點很多。疑點越多, 線索就越多, 所以,任何一個疑點都不能放過, 這些看似矛盾的表象背後, 一定有著一個統一的載體。 這一回故事的結局是: 陳玄奘十八歲後到京城報信, 捉了殺父仇人, 拿到江邊渡口祭奠,活剜了劉洪的心肝。然後龍王送陳光蕊還魂復活, 一家團圓, 後來殷小姐畢竟從容自盡了。 作者講一個故事,總是有起因、經過、結果等等部分共同構成的。 而故事的結果, 總是具有唯一的確定性。因此,我們就可以肯定地說:故事既然是以這種結局來結束的, 那麼, 故事中的「任何發展過程」都是為了導致出這樣「一種結局」而設計的。 這個結果中所存在的最大問題就是: 為什麼一定要等到十八年後, 陳玄奘到京城報了信, 才能復仇? 難道小姐她自己就不能復仇嗎? 如果小姐可以自己復仇, 那麼, 小姐可以採取至少以下4種辦法: 1. 寫信給父母。 2. 找一個與兇手不和的官吏說。

兇手並未時時不離她身邊,也未將她禁錮,她完全有行動自由, 而且兇手還是經常性地外出辦公。因此,這兩條她完全能夠做的到。 3. 夜裡睡著了下手。 4. 飯菜裡投毒。 這兩條更容易做到, 並且成功率更高。 但是,以上4種可行的復仇方法,溫嬌小姐全部都放棄了,一種也沒有採用。 溫嬌小姐完全有能力、有條件自行復仇, 但是她沒有復仇。那麼, 很明顯, 這個故事一開始就是設計的是: 這個「血海深仇」,就是專門留給兒子陳玄奘長大了來報的, 而不是給她來報的。 那麼, 又有新的問題: 這個「血海深仇」,不讓溫嬌小姐自己報, 這可能嗎? 這個思想工作做的通嗎?溫嬌小姐每天面對著這個殺夫仇人她會怎麼想? 白天的要伺候他吃, 天黑了還要陪他睡, 她就這麼眼睛一閉, 天天忍著緊他折騰啊? 還要忍上一十八年, 我們的溫嬌小姐她忍受的了麼?! 如果她無法忍受, 那麼, 她絕對會採取以下兩種措施之一: 1.幹掉兇手。 2.幹掉自己。 可是, 無論是幹掉兇手還是幹掉自己, 都會導致玄奘長大了不能報仇。因此, 要使玄奘長大了能親自報仇, 我們的溫嬌小姐她既不能幹掉兇手也不能幹掉自己。 那麼, 究竟怎樣才能讓溫嬌小姐既不幹掉兇手也不幹掉自己, 並且心甘情願地陪著殺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個夜晚呢? 欲知後事如何, 且聽下回分解。 (2)《西遊記》中最大的秘密

陳光蕊中了狀元,跨馬遊街, 遇丞相之女殷溫嬌打繡球招親, 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當晚就拜了堂, 入了房。第二天一大早就攜美妻赴任去了。 真是爽啊! 就連作《證道書》的殘夢道人澹漪子老前輩都羨慕的不得了, 在此處夾批曰:「真快活!狀元易中,此景難逢。」 可是, 真快活嗎?這裡面的問題實在是太大了! 我們先來研究一下陳光蕊赴任的路線: 京城——陳光蕊家——萬花店——洪江渡口——江州。 這一趟路途究竟有多遠? 原著中作者已經給出了答案。 陳光蕊與小姐結婚的那天晚上, 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二人同攜素手,共入蘭房。次日五更三點,太宗命光蕊為江州州主,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相府, 攜妻前往。 路上, 「光蕊便道回家」。可見陳光蕊的家住在京城與江州之間, 因為是順路, 便道, 所以陳光蕊順便接老母一同上任。母親張氏大喜,當日即行。 一、從京城到陳光蕊家有多遠? 後面玄奘見婆婆時有交代: 玄奘領婆婆到劉小二店內,又將盤纏與婆婆道:「我此去只月餘就回。」 這個「月餘」是指: 1. 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 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 然後再返回江州去復仇, 等一切事情都辦完了, 再來萬花店接婆婆, 只在1個月左右的時間。 2. 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 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 然後就馬上直接過來萬花店, 約需1個月左右的時間。 玄奘是出家人, 一般是不會打誑語的, 何況還是自己的婆婆, 所以,這個時間他應該算的還有多的, 也許還要不了1個月。他給了婆婆約1個月左右的生活費。 若按1, 從京城到陳光蕊家, 最多只在3天左右。 若按2, 從京城到陳光蕊家, 最多只在10天左右。(一月30天, 減在京城外公家住2天, 一來一回各14天, 減去從陳光蕊家到萬花店的4天, 約為10天。) 而事實上是第一種。

二、從陳光蕊家到萬花店有多遠? 當日即從陳光蕊家出發, 「在路數日,前至萬花店劉小二家安下。」 「數日」, 為幾天, 一般指3天, 或3——5天。如果有7——10天就是「旬日」了。如果超過10天,就是十數日。 所以從陳光蕊家出發, 到萬花店, 約有4天左右。總之,「數日」不會超過10天時間。 在萬花店, 母親張氏養病誤了2天, 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欽限緊急,孩兒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親身體好否?」張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時路上炎熱,恐添疾病。你可這裡賃間房屋,與我暫住。付些盤纏在此,你兩口兒先上任去,候秋涼卻來接我。」光蕊與妻商議,就租了屋宇,付了盤纏與母親,同妻拜辭前去。 陳光蕊打算第4天一起走, 母親叫他們先走。於是, 他們在第3天先走了。 三、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有多遠? 在萬花店門前,陳光蕊問漁人:「這魚哪裡打來的?」漁人道:「離府十五裡洪江內打來的。」 可見有十五裡遠,這是洪江打魚的地方,並不是洪江渡口。渡口要遠一些,原文中寫道:「曉行夜宿,不覺已到洪江渡口。」 曉行夜宿,是一個成語,指天明趕路,直到夜裡才住下來。也就是當天晚上要找旅社住宿的時候, 到達的洪江渡口。 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走了一天的時間。緊接著: 「不覺已到洪江渡口。只見梢水劉洪、李彪二人,撐船到岸迎接。」於是,陳光蕊夫婦誤上了賊船。「光蕊令家僮將行李搬上船去,夫妻正齊齊上船。」 就在當天夜裡,陳光蕊遇害。「將船撐至沒人煙處,候至夜靜三更,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把屍首都推在水裡去了。」 四、從洪江渡口到江州, 已經不遠了。 劉洪、李彪,候至夜靜三更,先殺家僮,次將光蕊打死, 拋屍洪江。 「卻說殷小姐痛恨劉賊,恨不食肉寢皮,只因身懷有孕,未知男女,萬不得已,權且勉強相從。轉盼之間,不覺已到江州。」 殷小姐相從劉洪, 只因身懷有孕。又行了幾日,才到的江州。 好了! 真相已經出來了。

我們可愛的殷溫嬌小姐在和陳光蕊同志結婚的第二天一大早, 「五更三點,文武眾臣趨朝」後,得到皇帝聖旨, 開始遠行。「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到相府。」 五更三點,約為現今的早上5點10分左右。這個時候,陳光蕊正在朝廷裡面等待調任。而在先一天的晚上, 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一宵是多久? 一夜! 即使沒有一夜, 也有大半夜! 至少得轉鍾兩三點。 也就是說,兩個人在一起睡的時間,只有一兩個小時左右。 陳光蕊的酒量如何? 精力如何? 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問題, 但畢竟是「共入蘭房」了。這一兩個小時有沒有發生性關係? 不好說, 就算真的發生了, 有沒有受孕? 又不好說, 就算一槍命中懷了孕, 還是說不通! 因為從溫嬌小姐結婚的那天晚上算起, 到老公被殺, 上面已經算的極為清楚,按多的算: 只有18天, 若按短的算: 僅僅只有8天時間!而溫嬌小姐竟然已經確認自己懷孕了! 按醫學常識, 一個女的, 在受孕後,出現妊娠反應的平均時間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 那麼,溫嬌小姐怎麼在8—18天內就確認懷孕了呢?只是未知男女。這「未知男女」就是懷孕有一向時了, 而不是剛剛才發現的。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說:溫嬌小姐肚子裡懷的這個孩子, 是在結婚之前就已經有了, 而絕對不可能是新科狀元陳光蕊的! 只有這一種解釋,才說得通! 這種說法,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接受。但只能這樣解釋。 是不是我故意要譁眾取寵呢?不是的。因為在原文中的其他地方,另外還藏有很「鐵」的證據,不信的話,請翻閱《西遊記》第37回, 三藏道: 「...當時我父曾被水賊傷生,我母被水賊欺佔,經三個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師,救養成人...」 「經三個月」這四個字說得非常清楚:唐僧是在陳光蕊死後三個月出生的! 陳光蕊與溫嬌小姐結婚的時間,可以被證明的,只有8—18天。而無論如何,也證明不了有六、七個月之久。因為結婚的第二天就奉皇命赴任去了,「欽限緊急」、「勿誤期限」,不可能走了七個月還在半路上。 所以,唐僧的母親溫嬌小姐,在認識陳光蕊之前就已經懷孕有幾個月了。是實,無誤。 (3) 殷小姐為什麼要繡球招親 丞相殷開山有一女,名喚溫嬌,又名滿堂嬌,未曾婚配,正高結彩樓,拋打繡球卜婿。 丞相的姑娘為什麼要打繡球招親? 繡球招親是一種近乎荒誕的婚配方式, 打著誰, 嫁給誰, 賴都賴不脫的, 丞相會同意嗎?! 這樣一個嬌女兒, 絕對是大美女一個, 怎麼可能亂嫁呢? 再看看這大街上, 什麼樣的人沒有啊, 撿破爛的, 討米要飯的, 都可以來「重在參與」一下, 繡球往大街上一扔, 誰搶到了, 小姐就歸誰, 哪管他是個什麼樣的人, 她的父母就忍心這樣糟蹋作踐自己的女兒?

一般來說,拋打繡球卜婿,是有一個「人選範圍」限定的。 比如說,被選擇的對象,當大於或等於兩人以上時,他們現有的外部條件已知都基本上一致,家庭條件都好,品德才能都好,人才相貌都好,實在是不知道該怎樣選擇了,才用打繡球的方式,聽天意。 這樣選出來的結果才是合理的。因為這個「人選範圍」已經決定了這個範圍之內的任何一人都是可以的。 而溫嬌小姐打繡球的「人選範圍」是什麼呢?並沒有既定的選擇對象,而是大街上的所有人。你看: 唐王御筆親賜狀元,(陳光蕊)跨馬遊街三日。不期遊到丞相殷開山門首,有丞相所生一女,名喚溫嬌,又名滿堂嬌,未曾婚配,正高結彩樓,拋打繡球卜婿。適值陳光蕊在樓下經過。 陳光蕊中狀元後,騎著馬是在大街上遊街,這「不期」、「適值」、「經過」就充分說明了陳光蕊並沒有存心要走到這裡來,更沒有走到丞相府裡去。陳光蕊在大街上隨機漫步,僅僅只是路過這裡而已。 那麼,溫嬌小姐對著大街上的所有人拋繡球,打著誰, 就嫁給誰, 很顯然是不合理的。拋這個繡球, 百分之百的有問題! 現在既然這樣做了, 那就一定有「不得不這樣做」的原因。 這個原因, 就是我在上一回中所說的: 小姐在結婚之前, 肚子已經被人搞大了!這個證據是確鑿的。 小姐的肚子被人搞大了, 而且她的爹媽肯定是已經知道了, 所以才會如此急切切地辦這個繡球招親。怎麼說是急切切地呢?你看: 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猛聽得一派笙簫細樂,十數個婢妾走下樓來,把光蕊馬頭挽住,迎狀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時出堂,喚賓人贊禮,將小姐配與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畢,又拜了嶽丈、嶽母。 也就三五分鐘的事兒, 我們的陳光蕊同志還沒有反應過來, 就已經結了婚! 古代的人結婚雖然不需要辦理結婚證, 但程序也夠複雜的, 我們只按最簡單的說, 納採禮是要擇吉日的, 合婚壓庚是要擇吉日的, 定親過門也是要擇吉日的, 迎娶拜堂, 都是要選擇吉日的啊! 不擇吉日, 難保白頭攜老, 而「吉日」又不是天天有的, 丞相根本就等不了, 所以,乾脆全部省了, 直接拉進來就拜堂入洞房, 多省事兒。 甚至連姓什名誰, 家居何處, 是否婚配, 這些最起碼的都沒有問, 反正是打著你了, 你不許賴婚! 儘快的把小姐嫁出去, 只要是個男人就行, 這就是繡球招親的真相!

有的朋友說, 丞相辦這個繡球招親, 就是衝著「新科狀元」來的。這個是說不通的。因為: 1. 丞相的女兒一般要配皇親國戚的, 即使嫁省長都虧了, 新科狀元才市長的級別, 在丞相的眼裡,和大街上的那些人也只略高一點。 2. 如果丞相真的看中了新科狀元, 就會請人去探, 去說, 也不至於當街拋打繡球,讓別人也有搶到的機會。 3. 如果目標就是新科狀元陳光蕊, 那麼,小姐打的準嗎? 萬一打到別人了怎麼辦? 4. 或是陳光蕊根本就不走到這條街上來, 咋辦? 可見, 小姐打繡球招親的目標, 並不是專衝著「新科狀元」來的, 而是任何一個男人。事已至此, 又能咋辦呢? 儘量地朝著看的順眼的男人打唄。 小姐在結婚之前, 肚子被人搞大了, 當然免不了丞相的一頓呵斥, 但不管怎樣, 做爹媽的還是得為女兒掩羞遮醜, 所以, 繡球招親就是一個較好的補救辦法。 那麼, 除了拋繡球招親之外, 還有沒有其他的可行方案呢? 比如說: 是誰搞的小姐, 就把小姐嫁給誰, 小姐情郎, 兩全其美, 這樣豈不是更好? 這個方案才應該是首選啊, 丞相為什麼不採納呢? 假設1: 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那麼, 小姐的情郎當時就應該在現場, 正等著接繡球咧, 只怪小姐沒打準,「恰打著陳光蕊」而已。 但這也說不通, 因為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那直接嫁就得了。也就不存在繡球招親了。 假設2: 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如果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而採用繡球招親, 打著誰, 嫁給誰, 那麼, 其背後的隱意就是: 可以嫁給大街上的任何一個人, 也不成全你! 但這也說不通, 情郎也可以來搶到繡球啊。 所以, 這兩個假設都不能成立, 既不是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也不是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那麼,問題就不是出在丞相小姐這一邊, 問題是出在情郎這一邊! 是這個情郎把小姐的肚子搞大了, 又把她甩了, 不要她了! 怎麼辦呢? 眼看著小姐的肚子一天天凸起來, 丞相也沒招了, 時間緊迫, 那就打繡球吧, 打著誰, 嫁給誰, 只要是個男人就行。 (4) 唐僧的親爹究竟是誰

唐僧的親爹絕不是新科狀元陳光蕊, 因為他的母親溫嬌小姐與陳光蕊結婚的時間僅為8至18天, 這麼短的時間, 溫嬌不可能確認懷了孕。並且,在陳光蕊被水賊劉洪打死後,只三個月,溫嬌就生了唐僧。 那麼,唐僧的親爹究竟是誰呢? 這很不好猜。與溫嬌小姐相關的丞相府內外、甚至朝廷等等,只要是有可能產生接觸的所有成年男性,從理論上講,都是值得懷疑的對象。而單單只能排除陳光蕊一個人。 因此,嫌疑對象非常多。我們採用「假設--求證」的方法來論斷推理,那麼,假設誰最合適呢?我認為假設那個「水賊劉洪」,才是最合適的。 因為:只有「當唐僧的親爹為劉洪」的時候,才能夠將全文中所有的謎團、矛盾一一破解開來! 才可以在邏輯關係上,全部準確無誤。而假設其他人則都不能。 當唐僧的親爹是劉洪的時候, 我們的溫嬌小姐才會心甘情願地陪著殺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個夜晚, 才會過上十八年世外桃源般的真正屬於自己的日子。在溫嬌小姐眼裡, 劉洪才是真正的情郎, 一個為了自己才殺人的人而已。 否則就根本無法解釋如下事件: 1. 為什麼溫嬌小姐有條件報仇,卻一直沒有報仇? 2. 為什麼溫嬌小姐有條件自殺,卻一直沒有自殺? 3. 為什麼直到劉洪死了之後,溫嬌小姐也自殺了? 為什麼?因為劉洪才是溫嬌小姐的情郎!只有這樣才解釋得通。 當年在洪江渡口, 劉洪、李彪兩個水賊殺了陳光蕊,如果真的只是為了劫財劫色, 那麼, 這兩個水賊就會財物平分, 女人也要平分, 先輪姦, 再商量: 這個女人究竟是殺掉, 還是藏起來壓寨。 可都不是, 錢也沒要, 居然是: 劉洪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我們再看這一幕的細節:「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 家僮是「殺」的, 一刀就解決了, 光蕊是被「打」死的!打, 比殺要慢得多, 劉洪為什麼要打? 打是在洩憤,多數是邊打邊罵:「我叫你幹...!」 小姐見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將身赴水,劉洪一把抱住道:「你若從我,萬事皆休;若不從時,一刀兩斷!」 這句話真是耐人尋味啊, 你若跟我過日子的, 我也不計較你跟陳光蕊的事了, 反正你已經有了我的孩子, 你若不跟我過日子, 我就跟你一刀兩斷! 劉洪若真的是劫色, 根本就用不著說這番話了, 先捶她兩捶, 看她老不老實! 而作者用的「一刀兩斷」這個詞實在是妙啊。各位看官, 你們都以為劉洪是要殺小姐麼? 不是滴, 是在用「分手」嚇唬小姐! 「一刀兩斷」,百分之百的指「分手」! 為什麼?因為小姐本來就是準備去跳河自殺的呀, 你還再用殺她嚇唬的了麼?! 所以, 小姐不是怕死, 而是怕分手! 劉洪把她的肚子搞大了, 為什麼又不要她了呢? 現在怎麼又在船上呢? 只有一種解釋: 劉洪的家庭反對他娶溫嬌小姐。 劉洪與溫嬌應屬自由戀愛, 因為家庭反對, 才不能結婚,不能去搶繡球, 如果是他自己不愛小姐了, 他現在也不會化裝偷跑到這船上來打死陳光蕊。 現在, 已經把光蕊打死了, 你若不從我, 我就再回去, 看你怎麼辦! 小姐怕的就是這。 劉洪的家庭勢力一定不小, 如果比丞相低, 也不敢那樣做, 兩家大概是勢均力敵, 而且是對頭, 這從後面可以看的出來, 劉洪在官場上應付自如, 絕不是一梢公水賊做得了的, 丞相在知道真相後, 一紙公文就能解決的問題, 卻要跑到皇帝那兒討來六萬御林軍去剿, 就說明劉洪的家庭勢力不是那麼好對付的! 各位看官啦, 看書得仔細, 作者這樣寫, 都是有用意的, 你自己想不通了, 卻說作者水平臭, 這是什麼道理?! 劉洪是愛小姐的, 因為小姐已經結了婚, 劉洪的爹媽才放鬆了監控, 劉洪才得以脫身, 尾隨而來, 買通開船的李彪, 化裝成梢公, 打死光蕊, 與小姐私奔, 改名換姓, 連顯赫的家世都放棄了, 情願與小姐躲在江州過小日子。如果是在京城, 那她們就是不可能的故事。 劉洪必然是深諳官場之道, 行事分寸恰倒好處, 才得以十八年來不升不降不調不露。否則,一個水賊又怎麼能夠勝任得了!不露出馬腳才怪咧! 小姐十八年來必然是經常寫信回去: 爸媽, 我很好, 很幸福, 勿來, 勿念, 光蕊工作很忙, 有時間我們就回來看您。 小姐要是不幫劉洪打掩護, 請問:她能瞞得住一十八年嗎?! 你怎麼解釋?! 詳細分析:

1. 丞相這邊 為什麼丞相沒來看過她?這隻有兩種情況: a. 是丞相不想見到她!自從女兒出了醜,希望快點把她嫁出去,越遠越好! b. 是小姐寫有隱瞞真相的信件寄來,才可以阻止丞相過來看她。 以上任何一種情況,都可以導致丞相沒來看她。 2. 小姐這邊 小姐如果想報仇,十八年中一定有機會寫信回去。但是一直沒有。這就足以證明小姐寫有隱瞞真相的信件寄回,或是沒有任何信件寄回。總之是沒有揭發劉洪。 所以,只有這樣解釋,邏輯上才是通順的。 若只按表面文字, 劉洪只見了小姐一眼, 就被迷住了, 頓時淫心大發, 殺人劫色, 何等的猖狂! 大家可以想像得到,這究竟是個怎樣的色魔? 那他怎麼當了市長之後,反而又收斂了呢? 按這個色魔的本性, 再加上江州土皇帝的權利, 應該更加有條件濫發淫威才對啊, 應該比原先更加色膽包天才對呀。 可是他跟小姐過的一直很好, 從小姐要僧鞋, 找寺院這一段可以看出, 他都是順著小姐的。直到丞相發兵來捉, 從夢中驚醒, 也沒有發現他有一妾。 可見劉洪其實根本就不是什麼色魔。 如果小姐懷的那個孩子(唐僧), 不是劉洪的, 劉洪會對小姐這麼好? 而且十八年來,人都半老了, 還這麼好, 那就只能說明: 小姐與劉洪才是真正的原配夫妻。而且從感情上講, 比任何一對夫妻都要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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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麼?《西遊記》的作者不是吳承恩,那它是誰寫的呢?
    第一個考證出《西遊記》為江蘇淮安人吳承恩所作的是新文化運動旗手之一胡適,他老先生依據的是明天啟版《淮安府志》中的一段話,提到過本鄉一位基層小吏員吳承恩寫過一本叫《西遊記》的集子。至於這個人寫的《西遊記》是否就是我們現在看到的這本小說,並不得而知,也就是說胡適的整個論證建立在這個模糊的孤證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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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吳承恩,你是不是寫錯了?小學生神奇發現《西遊記》的「大Bug」~
    但說起《西遊記》來,精神馬上就來了。「我真想穿越到明朝,去勸說吳承恩,讓他多請教有這類專業知識的人」,馬思齊在作文中寫道。馬思齊說,《西遊記》已經讀了好幾遍,有些故事看了10多遍了,作為一個吃貨,在看《西遊記》時,自然而然就關注了《西遊記》裡都吃些什麼。
  • 西遊記中的「尿」為何如此珍貴?細細讀讀,隱藏了吳承恩的小秘密
    因為它本身便是毒是廢料,是營養被吸收了之後的殘渣敗液,全非精華所在,可西遊記中的尿卻讓我們大開了眼界,讓尿的地位節節上漲啊!那裡邊的尿,無比尊貴!——多次提到尿,且每次都有它的大用處!那麼,讓人不禁有了疑惑,西遊記的作者吳承恩這樣寫,是有何目的呢?他想給人何種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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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愛看西遊記的人之多,無法統計,你看那些亂解西遊的人,隨便在西遊記中扯個話題,就有百千萬閱讀,由此可見一斑。西遊記自成書刊行以來,作者就無定論,今天所見最早萬曆版本的西遊記,就未署作者姓名,只打個啞謎說:華陽洞天主人校。
  • 西遊趣談:《西遊記》的作者是吳承恩嗎,還是另有其人?
    西遊趣談:《西遊記》的作者是吳承恩嗎,還是另有其人?《西遊記》的作者是吳承恩嗎?這好像是個偽命題。一是從現存的吳承恩詩文,以及他同文友交流的的文字中,從未提及撰寫《西遊記》的事情。二是《淮安府志》中雖然記載了吳承恩著《西遊記》,但書中沒有說明這本《西遊記》是什麼類別的書,是演義小說還是地理方志。還有學者認為「《西遊記》很多地方寫到是金丹大道,但是吳承恩根本就不懂煉丹術,不可能寫出這麼一部奇書。
  • 你真的確定西遊記作者是吳承恩嗎?
    我猜現在還會有個別「六學家」說西遊記是六小齡童老師寫的.......但今天我們就事論事,直截了當地告訴你,西遊記的作者,未必是吳承恩。至於最初說作者是吳承恩的人,便是魯迅先生等一眾鴻儒。其實,明清小說裡,無論是西遊記還是水滸傳,大都是繼承前代的書稿加以自己的改良而成的,最後的署名者未必是全書獨一無二的作者。
  • 西遊記的作者不可能是吳承恩,只有他和他的門人才能寫出西遊記
    西遊記的作者是誰,一直是爭議比較大的話題,但現在的觀點多數認為是吳承恩,到底是不是他,我們先不做肯定。我們知道西遊記表面上看是寫唐僧師徒四人,一路上斬妖除魔歷經九九八十一難,終取得真經的故事。雖是小說但其內卻蘊含金丹之道,我們考吳承恩的一生履歷,卻不見他有修道之行,所以吳承恩是西遊記的作者只說純粹是個誤會。這個誤會起源於魯迅,胡適等大文豪,他們考證與清人筆記記錄,遂推斷出是吳承恩,由於他們在文壇追慕者太多,所以造成了現在人普遍認為西遊記的作者是吳承恩,連中小學課本上都如是解釋。
  • 吳承恩也在故事裡|原來《西遊記》的故事都有原型六
    前面幾篇說了很多《西遊記》故事的原型,主要側重在文化源頭上,似乎朦朧,似是而非。本篇再說幾個有具體對應關係的故事。首先說豬八戒的原型。《西遊記》裡說豬八戒原來是天篷元帥,後來調戲嫦娥被貶下凡界,又錯投胎到了豬肚子裡,才弄成這副模樣。這是吳承恩寫《西遊記》時編寫的情節,在更早的故事裡卻不是這樣,他和孫悟空一樣,也有文化原型。
  • 《西遊記》作者吳承恩:作品即人品
    小說《西遊記》改編成電視劇,它不僅給生活增添了娛樂,更加形象地開拓了人們的視野。談起《西遊記》,大家或多或少會聯想到師徒四人在取經路上,過五關斬六將的有趣經歷。順著這些趣聞,咱們就從時間這個維度,來聊一聊小說《西遊記》的神奇秘籍之處。
  • 吳承恩的樵夫情結:《西遊記》中的5個樵夫,都是作者的影子
    我們讀完《西遊記》,發現作者對於樵夫這個職業情有獨鍾,全書共出現了五次之多。現代的電影導演,常常喜歡客串,比如愛拍娛樂片的王晶,愛拍武俠片的徐克,常在自己的電影中客串一個龍套,過一把戲癮。而小說家們寫小說,也往往會把現實生活中自己喜歡或不喜歡的人,代入到虛構的故事情節中去,安插一個角色。
  • 起點中文網《西遊記》500年前已獲吳承恩授權?閱文集團回應
    5月9日消息,針對網曝起點中文網標註《西遊記》已獲吳承恩授權一事,閱文集團回應稱,2017年,為更準確地表達作品標註的信息,就已對系統優化,均增加了「第三方內容提供商授權」的字樣。近日,一則微博爆料引發網友熱議,起點中文網在《西遊記》的版權擁有上明確標註了所有權。並在封面上特別註明: 「本作品由作家(明)吳承恩授權起點中文網製作發行,侵權必究。」據網友爆料,起點中文網公開標註我國四大名著之一《西遊記》由作家(明)吳承恩授權其製作發行,並指出「版權所有,侵權必究」。
  • 《西遊記》的作者究竟是誰?看吳承恩一生的經歷你就知道了
    這樣在本世紀 20 年代,自胡適、魯迅以來,學術界都認同《西遊記》作者是吳承恩。 吳承恩 (約 1506-1582),字汝忠,號射陽山人。先世為漣水人,後涉私陰(今江蘇省淮安)。曾祖吳銘,為餘姚訓導;祖父吳貞,任仁和教諭。「兩世相繼為學官,皆不顯。」終於沒落為商人的家庭。父吳銳,四歲喪父,由母梁夫人領取私山陽故土居住。
  • 西遊記最美妖怪美到什麼程度?吳承恩讚美詞用盡,演員才是重點!
    仔細看西遊記會發現,裡面的妖怪可謂是各色各樣,實力沒有一個是慫包,戰勝孫悟空的更是一大片,有會三昧真火的紅孩兒、有一翅九萬裡的大鵬雕、有背景通天的青牛精、有一聲吼能上通三聖,下徹九泉的九靈元聖、有美若天仙的蠍子精等等。以上所述的妖怪,只是西遊記中的一部分,實力都是妖怪中的佼佼者,咱猴哥沒有一個能搞定。
  • 《西遊記》漏洞被五年級小學生指出,專家給予肯定:是吳承恩的鍋
    作為四大名著的經典書目,《西遊記》這些年來無論是書籍還是電視劇都備受關注,而人們在沉浸非常完美的劇情之時,卻總是忘記西遊記當中是否存在著什麼不足之處。似乎我們一直都在享受西遊記給我們帶來的快樂,卻沒有想過西遊記到底存在著什麼樣的缺點,不過最終卻被一個五年級的女生給指了出來,這個女生的名字叫馬思齊。
  • 西遊記漏洞什麼情況?西遊記到底有什麼漏洞是誰發現的?
    《西遊記》是很多人心中的經典,西遊記電視劇想必每個人都看過,可以說是非常經典的電視劇了,有非常多個版本。但是呢這次的漏洞並不是電視劇裡的漏洞,而是吳承恩《西遊記》中的漏洞。西遊記中竟然還有漏洞?到底這個漏洞是什麼樣的呢?又是誰發現的呢?小編也非常的好奇,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 11歲小女孩發現西遊記「漏洞」,專家解釋:不能怪吳承恩
    中國四大名著是什麼?相信大家都會脫口而出的說到:《西遊記》,《紅樓夢》《水滸傳》《三國演義》。其中,《西遊記》可以說是我們最耳熟能詳,同時也是最受歡迎的一部名著了。《西遊記》的作者是明代傑出小說家吳承恩,故事主要以「唐僧取經」為藍本,描繪出了一部讓人驚嘆的神話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