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這是G13次高鐵的16車的一等座票,我為什麼找不到我的這個座位?」
「不好意思女士,今天G13次高鐵16號車廂的一等座被取消了。」
「取消了?那我坐哪兒?北京到上海將近5個小時路程,你難道讓我站著去?我可是買的一等座,票價933塊錢吶!」
一等座車被取消 56位乘客很憋屈
乘坐高鐵出行,「和諧號」貼地飛行於京滬之間,已成為每日無數人工作與生活的常態。G字頭高鐵列車,從北京南站到上海虹橋站,1318公裡只需4個多小時。這條2008年4月18日開工、2011年6月30日通車的中華交通大動脈,極大改變了京滬間出行格局。原本飛機往返這兩座中國最大城市的人,往往因為火車站便捷的地理位置和舒適的座位、自由的通訊,改為乘坐高鐵。北京的石女士就是這麼一位。
4月11日,石女士購買了從北京南站到上海虹橋站的G13次高鐵16號車廂的一等座票,前往上海出公差。當她趕到北京南站上車時,鞋底在整列火車的地板上蹭了個遍,都沒有找到自己那個舒適寬敞的一等座。於是她找到了列車員,發生了本文開頭的那段對話。
好好的16節編組列車怎麼會莫名其妙少了一車廂的一等座?石女士當時就愣住了。與石女士同行的丈夫這時找到了G13次高鐵的列車長。列車長給出了解釋:「這節車廂的鐵皮需要更換,原本的兩個一等座車廂縮減為一個。原先的一等座車廂變成商務座了,你不能坐。」
遇到相同問題的還有劉先生,他原本的座位與石女士隔得並不遠,也是價值933元、北京南到上海虹橋的一等座。當他在北京南站檢票口檢票時,就發現與平時坐火車的流程不大一樣,車站工作人員並沒有在檢票口查票。只是檢票口內,一位鐵路工作人員手持一張寫有不少名字的紙和一群乘客對照。
「這張紙上的名字都是原本這節車廂一等座的乘客,其中也有我。這個鐵路的工作人員在現場找到一個原先一等座的乘客,就在名單上把他的名字劃掉,同時從這張紙上給這位乘客撕一個小條,作新座位車票。我一看,居然是二等座,這怎麼搞的?」
石女士一行和劉先生雖然心裡不爽,但開車在即,他們也不得不先上車再說。據悉,當時一共有56名乘客手持一等座票,卻無一等座可坐。他們被從16號車廂轉移到了4號車廂,一等座變成了二等座。雖然有得坐,但位置變得更緊窄,近5個小時的行程也顯得更加漫長。列車開動,這些乘客在車廂裡與列車長、列車員爆發了激烈的爭執。
乘客說鐵路違約 鐵路說退差價但車上沒錢
從一等座到二等座、933元到553元、從寬敞舒適到緊窄侷促,採訪中,不少乘客認為自己從生理到心理的落差是顯而易見且難以接受的。
上海人帥先生是原一等座乘客之一,他也被這突然的變故搞得有些不知所措:「我坐在二等座的位置上,心裡難受得要命。我這次出差的好心情全被這趟火車給毀了。還有,這380元的差價怎麼說?什麼時候賠給我?」不僅如此,還有的乘客被換到了4號車廂二等座位後,發現這個位置的票已經賣出去了,「總不能讓我們相互坐在腿上吧?」
就在這時,G13次高鐵的列車長出現了。這位女列車長的出現瞬間引爆了這些乘客的情緒。面對團團圍住自己的乘客,女列車長表示這一二等座位之間的差價是一定會退給大家的,但現在車上沒有這麼多現金,所以需要等到站下車之後才能到車站售票處拿錢。
「這不是跟空心湯糰一樣嗎?」上海乘客張先生忿忿道:「你有時間給我們這些人安排二等車的座位,事先卻沒時間通知我們,到現在也沒合理解釋。這合適嗎?」
高鐵列車在這一路吵吵嚷嚷中從北京飛一般的開到了濟南,石女士等乘客也和列車工作人員從首都爭執到了山東。石女士滿臉疲憊,卻仍堅持認為:「從合同角度講,我之前購買的車票就是合同,是一個契約。臨時更換車型把我的席位取消掉了,相當於鐵路方面單方面撕毀合同。可以說,這種行為類似於飛機航班的降艙。但飛機延誤或更換機型,至少會告知乘客。換句話說,這也不是退一二等艙差價的問題,我們就是要討個說法。」
退差價可以 車票要收走只給出證明
列車依然在向南飛馳,轉眼就快到南京。有24位乘客即將在南京南站下車,眼看協商無法取得兩全的結果,乘客們無奈答應先到火車站退差價。在列車長的聯繫之下,沿途火車站派出工作人員將這些降等座位的乘客接下車,隨後在售票窗口辦理了退款。一些需要換成其他高鐵的乘客,也因此耽誤了行程不得不改籤更晚的車次。
沈先生就是這24位在南京南站下車的乘客之一。他表示,退差價的時候,原先的一等座車票被鐵路部門收走了,隨後給了他們一張二等座車票的退票證明。「我還好,公司承認這張退票證明,給我報銷了路費。但我依然認為鐵路部門應該事先通知我們一下,畢竟京滬間高鐵車次這麼多,你這趟車調整車型,我可以改籤下一班車啊,幹嘛非得擠在二等車廂裡呢?」
而其他乘客就沒有這麼幸運了。到上海虹橋站下車的帥先生就因為公司不承認這張退票證明是有效票據,這次出差的差旅費到現在也沒有報銷,「我們公司只承認火車票,看樣子這五百多塊錢只能我自己貼了。」帥先生無奈的自嘲了一句。
偶發性問題?經常性情況?
負責G13次高鐵運營的北京鐵路局新聞科孫科長向人民網記者透露,乘客所說的一等座車被取消確有其事。「根據列車保養的要求,有些動車車輛需要更換維修。當天G13次高鐵使用的就是備用車體。用商務座車廂代替了一等座車廂,定員就不一樣了。」石女士、帥先生、沈先生等受影響的乘客,所購買的就是這一節變動車體的車票。
「一般這種情況發生之後,我們會採取這樣的解決方法。首先車站會廣播公告,需要退票改籤的乘客可以退票改籤。」不過孫科長也承認,有些乘客檢票上車時候時間比較緊張,沒有聽到車站廣播。「如果這些受影響乘客上車了,那列車工作人員會儘量為他們調整安排座位。如果一等座被調整成了二等座,那就需要列車員給開一個客運記錄,下車之後可以到窗口辦理退補差價。隨後車站會給開一張報銷證明。」至於是否能給受影響乘客發簡訊通知,孫科長表示:「咱還不具備這樣的條件。也希望大家諒解,畢竟這也是偶發性情況。」
這種買票後「座位消失」的情況,是偶發情況嗎?石女士還向記者透露了她與列車工作人員交涉的一個細節。G13次高鐵上的乘警在交涉現場維持秩序。這位乘警態度挺好,與石女士閒聊時說:「你們這才碰到一次,我都碰到好幾次了。」
事實上,據了解這種買了票卻發現沒有對應座位的情況,早在中國高鐵剛運行不久就開始出現。2011年9月,北京南開往杭州的G37次高鐵,商務座位和部分一等座位「不存在了」,引發許多乘客不滿。同年8月18日的G7361次滬杭高鐵,同樣出現類似問題,乘客找不到座位發生激烈爭執。2014年2月,有乘客購買武廣高鐵G94次高鐵票,上車之後卻被安排到了餐車就座,依然引發爭執。如此種種,可謂並非偶發。
上海鐵路局一位工作人員也向記者表示,車型調整帶來的麻煩是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乘客受罪,列車工作人員受埋怨,車站也增加了許多工作量。但車輛發生狀況其實是屬於「不可抗力」,鐵路部門按照規定,確實需要把原車票收走才能退還差價給乘客,同時會出具退票證明,這也完全合乎規定。
G13次列車的終點站上海虹橋站的管理人員私下向記者表示:「退差價之後出具的證明有手寫的,看上去可能是『屌絲』了一些,但它的法律效力是沒問題的。」
「具合法有效的新車票是鐵路部門的合同義務」
雖然鐵路部門強調這是一次偶發事件,同時也認為只要給受影響乘客退差價,然後開具客運記錄和報銷證明就可以了。但石女士、帥先生等乘客卻表示,他們為了這件事和鐵路部門打交道額外花了無數精力,而且這樣的報銷證明單位並不認可。為此蒙受的損失,目前來看還是只能打碎牙往肚裡咽,自己承擔。他們認為,購買車票相當於乘客與鐵路部門籤訂的合同,這個契約是有法律效力的。鐵路部門擅自更換車型,相當於把單方面改變合同內容,造成的損失一切都應由鐵路部門承擔,甚至應該「退一賠三」。
對此,法律界人士也給出了自己的看法。長安律師事務所羅笙銘律師認為:「《鐵路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國家鐵路、地方鐵路和專用鐵路印製使用的旅客、貨物運輸票證,禁止偽造和變造。禁止倒賣旅客車票和其他鐵路運輸票證。《鐵路法》第十一條同時規定,鐵路運輸合同是明確鐵路運輸企業與旅客、託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旅客車票、行李票、包裹票和貨物運單是合同或者合同的組成部分。」羅律師甚至表示,「像本事件中列車員手寫車票,我個人認為是一種偽造和變造運輸票證的行為。退一萬步講,這也是鐵路部門的一種違約行為。因為車票是合同或者合同的組成部分,裡面載明的車次、日期和座位是鐵路運輸企業應當要履行的義務。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改變車輛後退差價,造成乘客無法報銷,出具合法有效的新車票也是鐵路部門的合同義務。否則,受影響的乘客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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