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監護公證?監護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即監護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申請人與關係人之間監護關係的法律事實的真實性的活動。
監護公證
辦理監護公證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籍的提供本人戶口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複印件);
2、被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籍的提供本人戶口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複印件);
3、合法有效的委託監護合同(協議)。
被監護人系未成年人的應提供:
1、出生證明(如無醫院出生醫學證明或獨生子女證的,應以公安機關戶籍登記記錄為準);
2、父母的結婚證(若被監護人系父母婚前或婚後六個月內出生的,或是非婚生育的,提供合法鑑定機構的親子鑑定報告;收養的,提供民政部門收養登記證)。
被監護人系成年人的,除提供:
1、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證明;
2、已婚的,提供結婚證;
3、未婚的,提供其出生證明、父母的結婚證。
監護公證
如果申請人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所申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的要求補充其它證明材料。結合各地政策調整,不同公證機構要求的材料會有所差別,詳情請諮詢當地公證機構。
監護公證
哪裡可以辦理監護公證呢?申請人的戶籍地、經常居住地的公證處;如果公證當事人不方便親自去公證處辦理,或者對公證認證流程不太熟悉,可以登錄公證認證之家網站,進行網上申辦監護公證,客服全程一對一服務,無需當事人親自到場,無需郵寄原件,提供掃描件或照片即可辦理,不限戶籍,全球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