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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朋友問:借出去的錢,要不回來了,債務人通過辦假離婚的手段,自己淨身出戶了,財產都分給了他老婆。
出現這種情況,一定是有應對辦法的。但是,等事情出了,再想應對之策,畢竟還是有些晚了。那有沒有一些預防性措施呢?比如,在借錢給別人的時候,提前做好一些工作,避免出現這種通過假離婚,賴帳的現象。
這種預防性的辦法措施,是有的。下面,咱就分析一下。
首先,咱們需要想明白一個問題:為什麼有的老賴要用假離婚的方式逃債呢?可能這個辦法,在某些情況下好使管用。通過假離婚的手段,為什麼能達到逃債、賴帳的目的?老賴這麼操作,他耍賴的邏輯支撐點在哪裡呢?
老賴往往這樣想:我借的錢,是我個人的債務,跟家庭無關,跟夫妻共同財產無關。我和配偶辦一個假離婚,我自己淨身出戶。我把債務和罵名全部帶走,把財產和幸福留給家人,我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愛上哪兒告我就上哪兒告去。捨得一身剮,愛咋地咋地。我憑本事借來的錢,憑什麼要我還?!
碰到這種老賴,好人只能忍氣吞聲嗎?其實,碰到這種情況,當然是有應對辦法的。但應對起來,取證工作比較繁瑣。所以,今天,咱們不講亡羊補牢的措施,只講未雨綢繆的辦法。如何防止老賴通過上面這種假離婚的方式賴帳呢?
我們的主要預防思路是:防止債務人把夫妻共同債務,說成個人債務。當有人向你借一大筆錢的時候,就一定要考慮到這個點。弄清楚究竟是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
如果做到以上4點,基本就可以防止這種通過假離婚的手段逃債的現象。
有的人可能會說,如果我是債務人,如果我朝別人借錢,別人如果讓我這麼做,我覺得對方不信任我。大家一定不能這麼想。這麼想就太消極、太不仗義了。當今社會,願意把筆錢借給你,就已經是對你最大的信任。還挑什麼邪禮呢?
借錢時,作為債務人,你許諾給朋友的,充其量就是一顆虛無縹緲的所謂的真心。但朋友給你的是真心實意,是真金白銀,是熱乎乎的血汗錢。
大家都知道。求人是最難的。但是,被求的人往往也並不輕鬆,被借錢的人也有很多顧慮和難言之隱。作為債務人,我們應該滿懷感恩,起碼應該讓朋友借錢給咱們時呢,借的更安心。
歡迎關注法律歐巴,下期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