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念的《金剛經》當中,在經的結尾處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這四句偈應怎樣理解呢?
一、有為和無為:「有為」和「無為」原本是道學的一個概念,佛經從印度傳入中國,在翻譯的過程中,出現了一個比較艱難的選擇,如果用佛教固有的概念去翻譯的話,以中國人的語言基礎是聽不懂的,所以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借用了中國本土宗教道教的「有為法」和「無為法」的概念。
1.有為法就是指有相貌的、有形色的、有造作的、看得見摸得著的,這些都是有為法,包括文字、權利、金錢、女色等一切的一切都是有為法。佛法講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比如人的感情問題,當你迷失在一種感情中的時候,你感到特別痛苦,難以自拔,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因緣的聚散,這些痛苦的記憶淡忘了,再回過頭來想起那一段記憶的話,可以說是如夢幻泡影,當然這是階段性的。更為深刻的是人之為人,如果不能夠覺悟,整個生活渾渾噩噩、沒有靈魂,如行屍走肉一般,那也是如夢幻泡影,所以古人說:「朝聞道,夕死可矣」。因它破除了人們對金錢、名利、美色的執著。
2.無為法就是清淨,是與有為法相對的。汙染和清淨相對,用清淨來消除汙染,在這裡用無為法來消除有為法,其目的是為了除卻我們的執著和煩惱。無為法本身包含著一個很精妙的道理,它的本質是要求我們在做事情的時候心不要被粘附住。比如說,做了好事不要貪圖功德;我們在生活中,經濟是基礎,但是你不要迷失在財物和金錢當中;對家庭要盡到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又不能迷失在裡面,否則就喪失自己的慧命了。所以無為法不能把它理解成什麼都不做,什麼都不想,無為法是來破除有為法的,是相對有為法建立的,在佛法裡把這個叫以言遣言。
二、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佛陀用了六個比喻來說明一個問題,人生如夢、如幻、如泡、如影、如露、如電。人間的一切都是在心上的投影都是不真實的,譬如天上的閃電,一瞬間即逝;草葉上的露珠,很快就滾落了。在無窮無盡的時間長河裡,人的生命就像是閃電般的短暫,若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去執著什麼便顯得非常可笑。
三、應作如是觀。不管你是在修行當中對愛欲的破除,還是你在修行當中對名利的破除,乃至一般人在社會上都「應作如是觀」。作了這樣的觀想有什麼意義呢?心就不會被迷住,就是常說的能使我們保持清醒的頭腦。若是站在宇宙的大視角來看人類,作如此觀想,我們便不會迷失在人生的一些名利得失當中,這是非常有效的。
學習了佛法,不但不會使你迷信,也不會使你消極厭世,相反會使你的生活更有質量。佛教不是勸人無所作為、消極厭世的。因為我們得了執著於世間的病,佛不願我們沉溺其中,才用無為法來救度我們。佛說無為法,那是一劑良藥,應當這樣去做:用出世的思想,做入世的事業!(文自妙華法師佛法對生活的開示,感恩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