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我們在如何具體設計親子教育方法的話題裡面,談了如何依據家庭風險和兒童的需要,設計親子教育方法。
今天,我們來談一談,如何依據兒童的認知發展水平,來設計親子教育的方法。
親子教育的方法,僅僅只是對兒童的需要和家庭風險具有針對性,還遠遠不夠。親子教育的方法,真正產生實際的效果,還必須滿足另一個條件。
這就是,方法包含的需要滿足的信息,在實施的過程中,必須是兒童所能感知到和體驗到的。
只有感知和體驗到,兒童的需要才會獲得滿足。
而要讓兒童能夠感知和體驗到,其方法就必須符合兒童的認知發展水平。不同認知發展水平階段的兒童,對相同信息的感知體驗和理解的方式以及程度是不一樣的。
比如,你對一個兩歲以內還處於感知運動階段的孩子,去告訴孩子,媽媽是愛你的,你不用怕,媽媽在旁邊,媽媽會保護你的,你不用擔心,媽媽沒有消失,媽媽走了待會兒會回來的。
這樣的一類語言表達,裡面包含著複雜的語言概念和抽象的邏輯,一個兩歲以內處於感知運動階段的孩子,是無法理解這樣一些抽象的概念和邏輯的。
所以僅僅通過這樣一些語言,孩子是無法感知和體驗到媽媽是愛她的,媽媽是會保護她的。因為處於感知運動階段的孩子,他只能感知和體驗在其感官範圍內的事物和事物之間的關係。他只能依據他自己與感官範圍內的事物,進行互動式所產生的自我體驗和感受,去知覺事物與他自我感受之間的關係。
說到這兒,也許有人會問,一個一歲半或兩歲的孩子,他已經會說話了呀,大人說的話,很多都能聽懂呢。
其實這是一種誤解。這麼大的孩子,在與大人互動的過程當中,其實他們不是依據大人的語言,明白了大人所說的意思的。而主要是依據大人的眼神、表情、動作和現場呈現在他眼前的事物之間的關係,以及自我的直覺感覺,模糊地明白,大人的具體語言,是在說什麼。
好多人卻以為,是孩子聽懂了大人所說的話。所以,針對一個兩歲以內的孩子,設計滿足其安全需要和被愛需要的親子教育方法,重點是在圍繞如何用具體的物體、動作、眼神、表情,以及語氣語調和身體的接觸,去具體與孩子互動的方法。
比如給予孩子安全感的體驗,那就要以讓孩子能體驗到的保護性的肢體動作為主,輔助以相應的表情和語言。
譬如給孩子被愛感的體驗,就要以孩子能感受到的愛撫性的動作為主,輔助以相應的表情和語言。
只有這樣,孩子才能切身的感受到,安全或被愛需要的滿足。
在親子互動當中,最大的風險,就是往往自以為是,以為孩子能像大人一樣,聽懂用複雜的概念和抽象邏輯所說的話。
這種行為,就是我常說的「太把孩子當大人」的表現。
好的,我們今天就聊到這兒。
下次我們回來聊一聊,針對一個兩歲以內的孩子,去滿足安全需要或被愛的具體方法。
今日作業
請反思一下,自己在親子教育的過程當中,
有哪些方式方法是不符合你的孩子認知發展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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