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的「兩會」上,有政協委員呼籲增加公務員住房補貼,來自醫療衛生界的委員對醫務人員被「妖魔化」提出了意見。河南省的「兩會」上,28位來自酒業的人大代表聯名建議全省各類公務宴請中使用本地酒。「兩會」向來被視為各地「政治生活中的大事」,現在正成為各種具體利益的博弈場。
一般而言,來自各地區、各界別、各階層的代表和委員,在行使其相應權力時,更多地關注自己所屬的地區、界別和階層的利益,可以說是完全正常的。這不僅是因為人們天然地更關注那些與自己直接相關的利益,也因為人們對自己直接利害相關的事情有更多的了解。
從某種程度上講,代表和委員對自己所在地區、界別和階層的利益大聲疾呼,甚至可以視為「兩會」的一種進步。人大代表分區選舉,政協委員按黨派和界別推選,這就表明「兩會」是各種利益得以表達、協調的一種機制,代表和委員也理應為相應地區、黨派、界別的利益代言,否則可以認為是失職。只有各種利益在「兩會」上真正得以主張、表達、交流、折衷、調整,只有「兩會」真正能夠完成切分「蛋糕」的功能,「兩會」才能夠擺脫「橡皮圖章」的形象。
當然,來自酒業的人大代表提議公務宴席要喝本地酒,是否屬於合宜的代言行為,可能還有一些疑問。因為人大代表是按照選區而非按行業產生,從事何種職業並非代表得以產生的依據,來自酒廠的代表並不意味著他應該代表酒廠的利益,他是某個地區的選民的委託人,應當為相應地區的利益服務。
以往,人們較多地看到「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兩會」上大家一起「學習政府工作報告」,然後「把會議精神帶回家」,就算完成使命。隨著社會的發展,人民根本利益何以變得一致,成為一個重要問題。根本利益的一致,蘊含在具體利益的差異乃至衝突之中。每個人有具體的利益,每個地區有具體的利益,每個政治組織、社會階層各有其利益訴求,如果沒有具體利益的實現,沒有利益關係的合理調節,根本利益的一致容易變成一紙空文。「兩會」則是人們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利益達成合理狀態的政治機制。
「兩會」上的利益的表達、交流、折衷、調整,是通過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實現的,這樣,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構成,勢必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需要考慮的不只是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政治能力即履行職務的能力,而且需要考慮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是否具有充分的代表性。理論上講,通過選舉產生的人大代表,應該能夠代表相應選民,但實際上,因為選舉過程的競爭性並非得到了足夠體現,代表與選民之間的聯繫,以及代表直接服務於選民的意識都會大打折扣。政協委員由推選產生,界別設置是否周全、各階層委員的名額分配是否符合社會階層構成的實際等等,也必然令人關注。
一個群體如果不能產生自己參與政治事務的代表,其利益將很難在政治層面得到充分的反映。這不僅是因為一個群體在政治上的缺席,即使不是一種故意的歧視,至少也容易造成對其利益的遺忘。哪怕其他人有著「替這個群體說話」的心願,也未必能夠說出這個群體內在的利益要求。沒有發出來的聲音相當於不存在,「沉默的大多數」往往被忽略。
如果有所留意,我們會發現「兩會」中更多的話語來自公務員、經濟界和知識階層。這當然有這些人在「兩會」往往更加活躍、更加善於利用「兩會」平臺來提出主張的因素,某種程度上,也有其他群體在今天的社會話語系統中已經被邊緣化,乃至開始習慣於「沉默」的因素。當然,其他群體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中所佔的比例本身也可能不足。例如,人大代表選舉中,城鄉居民的代表分配數額並不一樣,這使得農民往往處於「被代言」的位置;產業工人所佔的比例也較少,而重大決策中農民和產業工人的利益,也可能因此難以充分保證。怎樣更加公平地劃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這兩種政治資源,值得重視。
現在大家都談「和諧社會」,利益的和諧是基本前提。應該為社會各個群體都有興趣、有能力爭取參加「兩會」提供渠道,使社會各方面具體利益都能夠在「兩會」上得到表達,尤其使利益尚未得到充分體現的群體,能夠直接在「兩會」上去提出自己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