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無論什麼性質的案子,只要冠以「反殺」二字,便能迅速引起人們的熱議。
這裡的「反殺」之所以要帶上引號,那是因為我的迂腐:在我看來,未經過官方定性的案子,預先設置一定的概念,總有誤導之嫌,總是不妥的——但它確實能夠引起人們的關注,麗江「反殺」案便是如此:
一些「先知」的媒體們有意無意地使用一些敏感的詞彙;一些「專家」們無視司法機關的尊嚴,搶在他們之前做出毋容置疑的定論;而民眾們則在這種心理暗示下,找到了情緒的發洩點,很快便達成了「共識」——容不得半點質疑。於是媒體得到了流量,「專家」快活了嘴巴,民眾發洩了情緒;大家各取所需,皆大歡喜!
這是一場輿論的盛宴——狂歡過後——倘若官方結論與「共識」定論不符,甚至是相去甚遠;那麼,民眾將產生怎樣的心理落差?這種心理落差又將怎樣的影響人們對「善念」的執著?更或者會不會動搖人們對法律的信仰?
這類案件又為何總能引起民眾如此的關注?是人們偏愛這類題材,還是獵奇心太重?
通過現象看本質,那是因為我們大都有過這樣的困惑: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遭到別人的挑釁、辱罵甚至是毆打,即便報了警,卻因構不成輕傷而不了了之——正是社會上的這種「小惡」給我們帶來了心靈的創痛,這種創痛甚至過了數年仍不能平復。
這種心靈的創痛一旦遇見這類案子便極易擦出「共鳴」的火花,於是自然而然地引起了人們的關注。這種關注是經歷心靈創痛的人們的一種憤怒而又無奈的情緒的宣洩,體現出人們對善的渴望,對惡的憎恨和假如是「我」遭遇此類案件時的一種深層次的擔憂。它說明在當今「打惡除黑」的專項鬥爭的高壓下,我們打擊了「大黑大惡」,卻往往忽視了「小惡」的存在。但這種「惡」雖小,卻嚴重地敗壞了社會的風氣,刺痛著人們的心靈。
所以,與其說成是人們對案件本身的關注,倒不如說成是人們內心深處的一種善與惡的搏鬥!
「人之初,性本善」是《三字經》裡的頭一句話。意思是說,人在剛出生的時候,本性都是善良的。然我則認為:人是動物進化而來的,是動物便會有動物的貪婪和自私——嬰兒吸吮母乳就不會考慮母親的身體狀況;進入「磨牙期」後也會隨興地撕咬母親的乳房而毫不顧及母親的疼痛——這便是明證。所以,「人之初」只有動物的本能,並無善惡的區別。所以:人剛出生的時候,更應該像畫家眼前的畫布,作家桌上的稿紙,農民手裡的禾苗……全看你怎麼侍弄;這「侍弄」便是《三字經》後來的「苟不教,性乃遷」;也就是說人的善惡都是後世教化出來的。
「教化」是中國儒家思想的核心內容,也是當代的一個哲學命題。它的含義是廣博宏大的:它起源於人類社會,並必將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存續。也就是說,只要人類不會滅絕,它便永不消逝。它包羅萬象,無所不在,對人類的思想修養、道德品質、性格形成、行為準側、價值取向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而這些,又反過來影響到社會的發展。
縱觀中國歷史,曾出現過無數的「大善大惡」之人,他們都是教化的結果。大善之人自不必說,大奸大惡之人則是在特定的歷史、社會環境下形成的教化的結果。比如說秦檜、袁世凱之流,雖然他們得逞了一時,但終究逃脫不了歷史的懲罰;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遭受萬人唾罵的同時也是為了「教化」後人。這說明教化是教人向善的。但在特定的歷史、社會環境下,它也是可以「教人向惡的——但它歸根結底還是教人向善的。
人的思想是瞬息萬變的,人的本性也是自私和貪婪的,「善、惡」更往往是在一念之間。「教化」便是這「瞬息萬變、自私、貪婪與一念之間」的之間的一本書。它時時的警示我們在這一念之間做出棄惡從善的正確抉擇。正確的抉擇做出的多了,教化的力量也就增強了——傳染開來,教化更多的人……這便形成了蝴蝶效應;善意的洪流也就必然滾滾而來了。從這點來看,「教化」對於我們大多數人而言,則更像是一場無需對等人數的拔河比賽:心存「善」念的人多,力量大,自然便會獲勝——反之亦然。
中國有句古話: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大善之人之所以能夠成就「大善」,那是因為他們能夠做到「積小善,成大善」,最後修為成無意識的一心向善,最終成為後世敬仰的楷模。同理,大惡之人之所以能夠淪為「大惡」,就在於他們平素便「明知惡行而偏為之」,最後「積小惡,成大惡」,最終淪落為萬世唾罵的對象。他們的故事便是這句古語的最好注釋。
世間萬物皆是相對的:不然便無所謂美與醜、善與惡、平凡與偉大了。我們平常之人窮其一生或難以成為「大善」之人,但也極少會淪為「大惡」之人。我們面對的一般都是通常意義上的「小善、小惡」。但我們也應該看到,這些「小善、小惡」堆積起來,便能形成整個社會的「大善、大惡」。他們的關係就猶如一根彈簧,此消而彼長。這就要求我們不僅要做到「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更要做到「勿以善小而不揚,勿以惡小而不懲」。只有這樣,才能令善者揚眉吐氣,惡者聞風喪膽,才能令善者敢於為善,惡者不敢作惡。
遺憾的是,長期以來,我們的社會正是因為忽略了「小善、小惡」的作用,致使社會的正氣得不到有效的弘揚,見義勇為者身陷囹圄的事件屢見不鮮,更有「老人跌倒扶不扶」看似可笑卻發人深省的社會命題。長久以往,必將令人滅了「善」的念想,長了「惡」的威風,令良善向黑惡低頭……那便是敗壞了社會的風氣,開了歷史的倒車……
說到這裡,不得不提麗江「反殺」案裡那唯一的亮點——李某的「朋友」!
一直有一個質疑,到底應該是李某的「朋友」,還是應該是李某本鄉的村民?但媒體乃至網友一致都稱之為「李某的朋友」——索性這裡也稱之為李某的「朋友」。其實,朋友也罷,村民也罷——身份的區別絲毫掩蓋不住他們的善行所凸顯的人性之光,也絲毫掩蓋不住他們所蒙受的不白之冤!
之所以說他們是該案中的唯一亮點,那是因為縱觀本案的一些媒體報導,除了「滿紙」並不複雜的案情介紹外,便是一些未經官方證實的、當事雙方的、含糊其辭的自顧其說。除了能勾起人們的爭論、猜測和敏感的情緒外,便一無他用。
該忽略的未被忽略,該彰顯的未被彰顯。在我們還在討論「老人摔倒該不該扶」的時候,本案中李某的「朋友」挺身而出:三次「拉架」,一次「奪刀」!顯然,「奪刀」是要冒著風險的,甚至是生命的風險。但是,他們沒有猶豫,沒有退縮;他們做了一個「人」應該做的事情。這個「人」作為朋友,他仁至義盡,是朋友的典範;這個「人」作為村民,他善念盡顯,是圍觀者的楷模。
我們可以試想,如果李某的「朋友」不去「奪刀」,反而是慫恿,是助威,或者是索性去做一個「圍觀者」,那麼,本案又會出現什麼情況?我們還可以試想,我們的社會所有的人都像李某的「朋友」一樣,「該出手時就出手」,我們的世界又會變成怎麼樣?
誠然,就本案來說,我們不希望看到任何人的死去。但是,不幸的結果不能也不應抹殺「奪刀」的光芒。這是一種善舉,一種義舉,更是一種大愛,正如一首歌裡所唱: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
遺憾的是,這種善舉並未見到任何的褒揚,隨之而來的卻是飽受質疑和污衊。有些人將其稱作是李某帶來的小混混,黑惡勢力,有些人乾脆將李某身上的致命傷口說成是黑吃黑:趁亂,李某的「小弟」殺了他……於此種種,不一而足。令人觸目驚心。
這無異於一種「網絡謀殺」,它扼殺的是善,助長的是惡。
當我們的社會出現這種論調的時候,當我們的社會討論「老人摔倒該不該扶」的時候,當有小女孩跳樓前有人發出「快跳,別耽誤時間」的時候,當一條狗咬死另一條狗,活著的那條狗必須要被「人」打死的時候——我們有理由懷疑,是人惡,還是狗惡?
我們有必要拿起「教化」的法寶,「良善」的神器,向一切的「惡」宣戰,是時候了。
如前文所述,教化的作用包羅萬象,無所不在。它可以是言傳身教,潛移默化,也可以上升到法律、法規層面上:比如以前的酒駕的行為,比如以前的撕扯、毆打駕駛行駛中的車輛的司機行為,現在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我們要以此為例,繼往開來,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力求做到令一切作惡者的惡行「有惡必懲」。
與此同時,我們也應該完善一些制度、法規,使為善者的善舉能夠得到包括物質方面在內的褒揚,令「英雄流血又流淚」的事件不再發生,讓他們精神在我們的土地上廣為流淌。在輿論上更應該開創出一種令善者善行被拍手稱快,交口稱讚,令惡者惡行猶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們無所顧忌地做出「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的善行。也唯有如此,才能保持我們空氣的清淨,才能令「麗江反殺案」類的案件不再受到那麼多人的異常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