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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實施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規定 鼓勵晚婚晚育
《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於7月1日正式實施。《若干規定》對有關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政策進行了歸併、完善和細化。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若干規定》鼓勵晚婚晚育,但不提倡「丁克家庭」。 根據規定,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初次結婚的晚婚公民,在國家規定的3天婚假基礎上,增加晚婚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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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生育內容要刪除?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這些內容 委員提這個建議
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姝)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的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其中的婚姻家庭編不再保留計劃生育的有關內容。對此,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草案時,有的委員建議「再斟酌」,有的委員則提出還應該繼續保留計劃生育有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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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上哪領500元 晚育津貼的領取條件
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以來,為了鼓勵夫妻晚婚晚育,我國對晚婚晚育的夫妻實行了獎勵的政策,尤其是現今社會大齡未婚青年越來越多,晚育津貼開始成為不少人關注的話題。那晚婚晚育有什麼補助呢?以及晚育津貼的領取條件是什麼呢?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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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國家法定婚假規定:晚婚晚育假到底取消沒?原來沒那麼簡單!
晚婚和晚育相關但是兩碼事國家衛生計生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在修法後的記者會上表示,目前,我國的初婚年齡約為25歲,初育年齡則約為26歲,針對這種新的生育行為的情況,國家也不再專門鼓勵晚婚晚育。由於現在國人的生育越來越晚,因此對於晚婚晚育的福利非常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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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時刻丨將家風與家庭美德融入法治建設
民法典時刻丨將家風與家庭美德融入法治建設 2020-09-18 15:4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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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產假規定2019 晚婚晚育有什麼補貼嗎 晚婚晚育婚假規定
在前些年,由於我國人口增長速度過快,因此,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晚婚晚育政策,主要是鼓勵適齡青年晚婚晚育。關於晚婚晚育的內容,國家有著相應的規定。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晚婚晚育產假規定2019,順便來說說晚婚晚育有什麼補貼嗎以及晚婚晚育婚假規定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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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篇與婚姻法有什麼區別?
今天法岱律所的律師著重以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篇和婚姻法的區別來講解。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這條在婚姻法當中是沒有的,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新出現的條例。本條著重注意的點是家風、美德、文明建設。意義在於提高整體國民素質,以家庭和睦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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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篇,對婚姻生活有哪些新規範
這部新的《民法典(草案)》亮點居多,有很多新的規範,其中的婚姻家庭編對比2001年修訂的《婚姻法》,有如下新的內容。1、去掉了計劃生育內容2001年修訂的《婚姻法》第二條第三款明確,實行計劃生育。而《民法典(草案)》去掉了這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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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修改計劃生育規定晚婚晚育假取消
昨日,南京市政府公布了《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其中對《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第222號令)作出修改。 據了解,《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第222號令)原來規定:「符合晚婚年齡依法登記結婚的初婚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夫妻,女方可享受產假一百二十天(含法定產假九十天),男方可享受護理假十五天。上述休假期間視作出勤,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 此次修改,取消了原條款關於晚婚晚育的獎勵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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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假或將取消 女子為休長假想馬上領證
擬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正案草案將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第一款修改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符合政策生育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其他福利待遇。與此同時,修正案草案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可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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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元旦後取消晚婚晚育假 戀人扎堆領結婚證
瀟湘晨報長沙訊 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修改後的計生法刪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這一條款。記者走訪發現,由於擔心取消晚婚假,不少戀人12月28日扎堆領證了。 上午10點,雨花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擠滿了前來登記結婚的情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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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來了!婚姻家庭編對我們的生活有哪些影響?
5月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京召開閉幕會,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新中國第一部民法典正式誕生。婚姻家庭制度是規範夫妻關係和家庭關係的基本準則。婚姻家庭編28個要點要點一:規定「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要點二:「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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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產假規定2016:北京擬增15天配偶陪產假 女性產假或仍為128天
昨日,北京市政府法制辦正式對《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公開徵集意見,截止時間為1月28日。其中,產假到底休多少天,何種情況下可生育「三孩」以及獨生子女費用如何落實均將有涉及。相對於此前不能享受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女性而言,則是新增30天產假。除新增獎勵假,《草案》中還規定,符合條例規定生育的女性配偶還可享受15天陪產假。由於此前市衛計委表示已明確取消晚婚假,因此,晚婚夫婦的婚假仍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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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計生條例今年修訂 晚婚假獨生子女補助等可能取消
中安在線訊 2016年1月1日起,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開始實施,新法明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並刪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這一條款。新規一出,讓未婚「大齡男女」們大呼「到手的假期又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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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歌雅: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價值闡釋與制度修為
就前者而言,體現為「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主義的婚姻制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制度」。 就後者而言,體現為「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實行計劃生育」。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在秉持婚姻家庭立法理念延續性的同時,實現了立法理念傳承與法律文化引領的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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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法官解讀民法典|家事無小事 家和萬事興
民法典作為新中國歷史上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承載了幾代法律人的夢想和期待,民法典的頒布也宣告我國法治建設進入了嶄新的歷史時期,我們正式邁入「民法典時代」。今天,我們邀請到鼓浪嶼法庭曾爭志法官來談談對民法典特別是婚姻家庭編的看法。曾爭志,一級法官,廈門市法院系統優秀法官,擁有較為豐富的家事審判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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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讀三】婚姻家庭篇
本文將通過對現行婚姻法的立法歷程進行分析,將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內容與現行的婚姻法相比較,闡述民法典的頒布會對我們的婚姻家庭生活帶來哪些影響。一、現行《婚姻法》的立法歷程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婚姻法》也是新中國頒布的第一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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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正式宣布取消晚婚晚育假 陪產假增至15天
近日,晚婚晚育假是否取消引起社會爭議。12月30日,作為全國首個完成修訂地方計生條例的廣東給出了明確的答案:取消晚婚晚育假。 「晚婚假」是否取消引爭議 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修改之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改後的計生法將第二十五條修改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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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法官解讀民法典|家事無小事 家和萬事興
「家事無小事、家和萬事興」,婚姻是人生的大事,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在婚姻家庭中,婚姻效力、婚姻自由、夫妻財產與債務的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都是社會關注的熱點。隨著婚姻觀念、婚姻家庭關係的變化,婚姻家庭領域出現了一些亟待解決的新問題、新情況,民法典第五編的婚姻家庭編對此提出了新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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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現金補助各區縣規定不一 申領須"報新婚"
前不久,家住歷下區甸柳小區的張萍從朋友那裡聽說了這樣一個消息———凡是符合晚婚晚育條件的已婚夫妻可以到社區領取一筆補助金。「結婚之後,我光知道在婚假和產假方面晚婚晚育有特殊照顧,沒想到還有現金補助呢!」張萍告訴記者,當時她得知這個消息後曾向身邊的親友求證,然而大多數和她一樣的已婚夫婦都對此政策表示「從未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