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車賣好價,人人車。」
提起人人車,大家是不是都想到黃渤和他極具魔性說出的那三個字「人~人~車~」。
最近,一起與人人車有關的商標糾紛案,相信能讓我們有新的啟發。
01
兩家二手車平臺的商標紛爭
人人車是一個二手車C2C交易平臺,由李建於2014年4月在北京創立,2018年,人人車獲3億美元的投資,在二手車市場上頗有名氣。
好車無憂也是2014年成立的一家二手車電商交易平臺,由北京好車無憂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推出。
同為二手車平臺,兩家公司屬於市場競爭關係。
2016年,人人車公司收到華為開發者聯盟、百度手機助手、蘋果商店等轉發的好車無憂公司發出的投訴函,要求相關平臺下架人人車公司的「人人車二手車」等APP。並隨後收到了北京多個法院的傳票。原因是好車無憂公司認為人人車公司侵犯了第14568556號「人人車」註冊商標專用權,後又主動撤回起訴。
經查詢,2014年5月29日,好車無憂公司在第9、35、42類商品及服務上申請了「人人車」商標,後又將涉案商標轉讓至優舫(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而人人車公司則在2014年12月1日在第9/35/37/42商品或服務上申請了「人人車」或「人人車 RENRENCHE COM」等商標,且全部註冊成功。
面對好車無憂公司的起訴,人人車自然不會坐以待斃,而是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法院提起了確認不侵權訴訟,這是怎麼回事呢?
02
確認不侵權訴訟
確認不侵權訴訟,是近些年來民事案件中常用的一種手段,主要目的是防止權利人濫用權利。
所謂不侵權之訴是指:受到特定智慧財產權影響的行為人,以該智慧財產權權利人為被告提起的,請求確認其行為不侵犯該智慧財產權的訴訟。
對於不侵犯智慧財產權訴訟的法律依據是《關於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規定了以下受理條件:
1、權利人向他人發出侵犯專利權的警告;
2、通過書面的方式,被警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催告權利人行使訴權;
3、經過了合理期限,權利人未撤回警告,也未提起訴訟。
人人車公司認為,其在二手車經濟服務上使用「人人車」商標,與好車無憂公司在第9、35、42類上申請註冊的涉案商標所指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不類似,故並未侵犯好車無憂公司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這一行為已經嚴重幹擾了人人車公司的經營,故向法院請求判令確認人人車公司使用「人人車」標識、文字的行為不侵犯好車無憂公司的涉案註冊商標專用權。
經審理,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一審判決認定人人車公司並未侵犯好車無憂公司的商標專用權,好車無憂公司不服,提起上訴。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認定人人車公司不侵權。
03
對企業的啟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制定既要保護權利人的利益,同時也要防止權利人濫用權利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所以這一案件也給企業提了個醒:
首先,企業要做好智慧財產權保護,防止自己的權利被他人侵犯;
其次,企業自身也要規範行為,不能惡意侵犯他人權利;
最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回擊。
如果受到其他企業或個人的惡意挑釁,可以使用確認不侵權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