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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聞 記者 蘇定偉
「我到底是入的什麼會?在開發商手上買新房,咋還要給中介機構交『入會費』?」11月30日,購房者「葉朵朵」發貼,稱自己在南充陽光集團買房,交給了毫不相干的中介機構兩萬元「入會費」,只收現金或刷卡,只開收據,不開發票。這兩萬元的費用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葉朵朵」告訴封面新聞記者,她為父母養老買房,在網上查到南充陽光中心城銷售電話後,2019年1月,直接到售樓處購房,銷售人員讓她交17.5萬首付款。「先在售樓處前臺刷卡支付2萬,隨後到財務處刷卡支付15.5萬,辦完後拿到票據才發現,購房首付款實際是15.5萬元,另外的2萬元只開了收據,一家名叫南充冉冉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的『入會費』!」
「全程我並未接觸這家中介公司,更談不上從該公司獲得任何優惠以及會員服務!銷售人員說我已經辦理所有首付款,不能退任何費用,購房全過程我只和陽光中心城接觸,為什麼我的2萬購房款不計入總房款?而變成第三方中介機構的『入會費』?」
「葉朵朵」的投訴很快引起共鳴,大家反映至少有三家房產中介公司參與陽光賣房收費,包括南充市冉冉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南充市頂梵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和南充市點石成金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收取的費用都是1-2萬元,費用名稱分別叫團購費、經紀人服務費、入會費等。收這筆錢之前,銷售顧問都未告知,這筆錢不是開發商收的,也沒告知這筆錢不計入房款。
購房人員在開發商的售樓部交的錢,怎麼又進入了中介公司?「葉朵朵」 描述,她先在售樓處前臺POS機上交了兩萬元,後再到後面的開發商財務部POS機上刷另外的15.5萬元。「如果提前告知有這筆費用,我肯定不會在陽光買房。拿到收據後,才明白這是套路,可銷售人員告知,已經交了首付款,沒法退了!」
陽光集團南充銷售部一名負責人介紹,錢確實是房產中介收的,和開發商無關。「中介公司在售樓部有駐點人員,個別中介公司開收據還因逃稅被處罰。」購房者向記者表示,自己是從開發商手上買新房,按國家規定,只應該交房款和維修基金,其它都屬於亂收費也。「開發商發動中介公司賣房沒錯,他們之間什麼協議我也管不了。交的錢為什麼不算購房款,而且這錢是在開發商售樓部交的!」
專業的「南房網」報導:陽光南充主城區布局樓盤21個,2019前10月陽光在南充的銷量10282套,成交額59.81億元,已經打破了他自己去年全年總成交金額47.73億元的記錄,提前預定2019年度銷冠。「葉朵朵」表示,去年和今年南充陽光集團銷售上百億,至少兩萬套房子。從她和眾多購房者的遭遇來看,國家大筆稅收流失不說,購房者也莫名其妙交了一筆從沒聽說的費用!
到底有多少購房者遭遇中介莫名其妙收費,這兩萬元所謂的團購費、服務費、入會費到底該不該收,該怎樣收?封面新聞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