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問大家一個問題:我們是怎麼知道孩子「欺負」其他小朋友的呢?
信息渠道一般不外乎兩種:一被欺負小朋友的告狀,二我們親眼所見。
那麼這篇文章我就想順著上述的兩種信息渠道,去跟大家聊聊當我們的孩子不是老生常談的「受害者」,而是作為「加害方」,欺負其他小朋友時,父母們應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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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欺負小朋友向我們告狀】
父母們需要明確,「觀點」和「事實」是兩個概念,這就意味著孩子的所謂告狀其*可信度有待考量*。
(一)欺負與被欺負的感受很主觀
生活裡有一常見的場景是:
小朋友A長時間佔著幼兒園裡的玩具車不肯讓出,小朋友B看到他玩膩走開了才拿過去玩。
A後來看到了就指責B為什麼要搶他的玩具,B卻反駁說這個玩具車是幼兒園的,其他小朋友也可以玩且同樣不肯讓出玩具。
那麼一旦A對私有與公共物品的概念區別不明,也暫時還沒學會人際交往裡輪流分享的品質,那麼他可能會認為B是在搶他的玩具「欺負」他,反而跑去向老師、向B的家長告狀。
這就是說,小孩子對於「欺負」與「被欺負」的感受其實很主觀,他們有時候意識不到自己的言行會讓其他小朋友難過,有時候又將別人不順著自己心意的言行看得過分嚴重,因此父母在思考如何教育孩子不要「欺負」其他小朋友之前,應該先全面了解整件事發生的緣由,以及聽聽雙方孩子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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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男女性別言行有可能全反轉
在梳理欺負和被欺負對象的過程中,尤其要避免對男女道德感的偏見,這是大部分父母下意識的反應。
在《媽媽,他們欺負我——幫孩子解決社交難題》中就專設了一章節講述「女孩幫」的故事,這些「女孩幫」連續幾個月侮辱取笑一個男孩,直至這個男孩忍無可忍並在網上發布了涉及性侮辱這群女孩的言論,但結果是女孩幫被視作了無助可憐的受害者,而這個男孩反而是罪惡不赦的加害者,不僅被控性騷擾,還被判停課3個月。
雖然說確實大部分女生比較柔弱,而大部分男生享受成為力量控制者的角色,但這不是絕對的。不看事實只管主觀意識的偏見,尤其還是來自校方等對女孩的官方權威偏袒,很容易模糊混亂男孩的判斷力,不利於對男孩進行公平公正的意識教育。一旦一個人意識到自己無論做什麼,都會被天然偏見放在不公平的位置上,就容易造成極端自卑,成為一輩子的「受害者」,或被壓抑得開始偏激反抗,從「受害者」變成「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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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眼所見孩子欺負其他小朋友】
如果確實是我們親眼所見孩子欺負其他小朋友,是我們自家孩子的錯,那麼父母本身要調整心態,同時父母也要幫助孩子培養社交情緒調整能力。
(一)致父母:調整自身心態
我們應該明白每個父母都希望自己不用操心孩子,但乖孩子也是父母教育出來的,從沒有由始至終的乖巧。父母們不要因此而灰心喪氣對孩子不管不問,不妨把孩子的這種欺負行為看作是對自己家庭教育的一場考驗。
這裡主要分享兒童心理學家D.W.溫尼科特在《媽媽的心靈課——孩子、家庭和大千世界》裡的一段話:
正常的孩子是什麼樣的?是每天都笑眯眯的,乖乖吃飯好好長大嗎?
不是。
一個正常的孩子,只要他對父母足夠信任,就會不遺餘力地進行各種嘗試。他會打斷你的計劃,會搞破壞,會嚇唬你,讓你精疲力竭,會浪費,會耍賴,會亂扔東西。他以這些方式來檢驗自己的力量。人們經歷的各種挑戰、折磨,各種令人崩潰的經歷,在童年(乃至青春期)同樣會發生,在孩子與其家庭的關係中也同樣存在。如果我們的家庭能夠經受住孩子各種破壞式的考驗,他最終會平靜下來,安心玩耍。
但在此之前,考驗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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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孩子:培養社交情緒調整能力
不知道父母們發現了麼?孩子欺負其他小朋友並不總是無理取鬧的,他們自有一套欺負別人的正當理由,即使這些理由在大人們看來也許有些幼稚和無聊。這裡面其實就關涉孩子的社交技能缺陷問題。有時候孩子並不是惡意去欺負其他小朋友,而是他們還沒學會如何調整自己的情緒,去處理不那麼順心的經歷,去平衡保障自主權和維護與其他小朋友的友誼兩者之間的關係。
那麼我們如何培養孩子的社交情緒調整能力呢?這需要具體情境具體引導:
如果孩子總是因為別人「拿了」、「佔了」自己的東西,而跟別人產生爭執,那就需要多些向孩子們灌輸輪流分享才能使物品價值翻倍的理念,同時也在日常生活中做出樂於分享的榜樣作用,讓孩子在潛移默化中學會分享。
如果孩子是因為想要跟別人一起玩,結果小圈子不喜歡她加入,或者孩子跟圈子裡的朋友相處不融洽才生氣想要反過來欺負圈子裡的人,那就教孩子一些交往技巧。《媽媽,他們欺負我——幫孩子解決社交難題》裡就給出了一個常見而鮮知的互動錯誤,值得父母們注意:「童年期的核心技能與成人的技能並不完全一樣。有時候,父母們懷著良好的心願,告訴孩子應該直接走到其他孩子身旁,詢問『我能一起玩嗎?』,但我總是教孩子們不要這麼說,因為這相當於明確給了對方一個拒絕的機會。這種拒絕並非出於惡意,只是因為那些孩子自己也缺乏社交技巧。我會建議孩子站近一些,聽對方說什麼,然後也聊幾句相關的話題,給對方積極的關注,並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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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是因為曾經受過其他人的欺負,而處於報復心理去欺負別人,那麼陪伴、傾聽、引導這三個步驟是基本且不可少的。我們需要引導孩子保持強大的道德良知,讓孩子明白「這個世界不是只有欺凌和受害兩種選擇」,受害後欺凌只能讓恨意傳遞並加深,不以同樣的作惡方式對待別人,走到陽光下才能真正擺脫過去黑暗的經歷。
當我們的孩子是受害方時,恐怕很少會有父母認為孩子自作自受,肯定以偏袒愛護為多。但如果孩子是加害方,是欺負其他小朋友的人,作為父母,我們的態度想必會是百感交集的。而我上述所寫主要是提醒父母兩點:別急,聽到告狀時先考量可信度;別怕,孩子的欺凌行為可調整。
孩子在某個階段是小惡魔,不代表他永遠都要讓我們操心。日本小說家伊坂幸太郎說過,「一想到為人父母,居然不用考試,就覺得真是太可怕了。」事實上,為人父母哪裡不需要考試啊,我們處處都在受到來自孩子的考驗,時時都在擔憂著自己能否做好父母的角色,不過血濃於水本身就讓一些考驗和擔憂無論如何都有著那麼一絲幸福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