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一生沒什麼朋友。如果說有朋友,那就是宋以朗的父母:宋淇與鄺文美夫婦。宋淇夫婦是張愛玲生前指定的遺產繼承人,他們繼承的遺產包括張愛玲的證件、信件、書稿、衣服、口紅、假髮和6雙沒來得及穿的毛巾絨拖鞋等。近年,圍繞這些遺產,有紛爭、有官司、有誘惑。4年前,宋淇夫婦之子宋以朗回到香港,守護遺物。日前,他將張愛玲的部分遺物借給香港大學,在港大舉辦了一場「張愛玲的香港傳奇(1939-1941)」展覽,並接受了本報專訪。本報獨家披露張愛玲的遺物圖片。
香港,加多利山。這是一片鬧中取靜的豪宅區,風水很好,包括劉德華、陳可辛、許志安在內的眾多港臺娛樂圈人士都在這裡購置了豪宅。臨街,茂密的樹木遮不住寬闊而曲折的馬路,幾株細葉榕和長針松簇擁著一幢五層高的奶黃小樓,小樓陽臺上伸展出的花草正開得恣意妖嬈。
宋以朗的家便在這幢奶黃色小樓裡。在這幢父母留下的諾大公寓裡,宋以朗住了近50年。而張愛玲也曾在這幢公寓裡住過半年。那是1961年的夏天,張愛玲為了給自己的美國丈夫賴雅籌集醫藥費,再回香港,趕寫了兩個劇本,其中之一便是《南北和》的續集《南北一家親》。那次她就住在好友宋淇與鄺文美夫婦家中。時年12歲的宋以朗把臥室讓給了張愛玲,自己去睡客廳。在他的記憶裡,當年的張愛玲終日足不出房,只顧埋頭寫作。
50年過去了。1995年9月8日,張愛玲逝於美國洛杉磯。在1992年2月14日擬訂的遺囑中,她寫道:一旦棄世,所有財產將贈予宋淇夫婦,並指定遺囑由林式同執行。張愛玲海葬之後,林式同將14個裝滿了張愛玲遺物的箱子寄給宋淇夫婦。收到遺物後,宋淇夫婦經整理,將11箱交給了與張愛玲有幾十年出版合作關係的臺北皇冠出版社保管,而把幾百封他們與張愛玲的來往書信,合計3箱留在家中。1997年,旅美學者張錯在美國南加州大學成立「張愛玲文物特藏中心」,那時宋淇剛去世,鄺文美送去了兩箱張愛玲的遺稿,其中竟有《海上花》的英譯初稿,那是張愛玲生前一直想譯,但沒有譯完的。早在1985年,張愛玲曾向警方報案,稱她翻譯了近18年的《海上花》英譯定稿遭竊失蹤。現在找到的雖然只是初稿,但也是極有價值的文獻。
從前,當張愛玲不那麼紅時,很少有人關注她,更不會關注她的遺物。現在,張愛玲紅了,與張愛玲有關的一切都意味著文化、商業。於是越來越多的出版社開始以各種名義出版張愛玲的作品。一部新近發現的《同學少年都不賤》、一篇佚文《天地人》,就引起了強烈的轟動。然而,還有多少鮮為人知的張愛玲的作品、故事被藏在那些箱子裡?可是與這些箱子有關的人物—林式同在2001年去世了,86歲高齡的鄺文美也患上嚴重的帕金森症候群。隨著當事人的逐漸離去,張愛玲的遺物將何去何從?
4年前,宋淇夫婦的兒子宋以朗結束了近40年的美國生活,回到香港照顧母親,同時也沿襲父母的責任,守護張愛玲的遺物。在國外駐華媒體中,56歲的宋以朗是一個很牛的人。他是統計學博士,是全球第二大統計公司KMR的顧問,還為FBI做過法庭傳譯,負責將聯邦調查局偷錄的涉及黑幫走私、販毒、勒索的錄音帶翻譯成英文。
如今,宋以朗每天和79歲的老管家、菲傭一起照顧母親。他很沉默,和小時候在女校裡讀書一樣。他甚至有些不善言辭。他不習慣將自己視為主角,連博客裡的翻譯也都是忠實原文的,從來不在裡頭添加個人評論。這樣的日子過了3年多。
如今,房子裡的一切都沒變,家具還是50年前的。只是張愛玲曾住過的那個房間,被改成了專門照顧鄺文美的私家看護用的衛生間。
張愛玲的14箱遺物
宋以朗在一張扭條花鐵餐桌邊接受了本報專訪。這張餐桌是他的父母1949年從上海帶來香港的,那時宋以朗才出生4個禮拜。宋以朗的父親宋淇畢業於燕京大學比較文學系,與周汝昌、趙岡等人並稱七大《紅樓夢》專家。宋以朗的母親鄺文美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文學系,曾以方馨為筆名翻譯了世界名著《睡谷傳說》(The Legend of SleepyHollow)。在上海時,宋淇和鄺文美都是文化圈中的名人,住在法租界的花園洋房裡,與傅雷毗鄰而居。
餐桌上擺著一個破舊的扁平牛皮紙箱,長寬各約20和15釐米。在這個外表毫不起眼的紙箱子裡,裝的都是張愛玲的遺物。這就是那14個箱子中的3箱了。當中除了張愛玲的證件、信件、書稿之外,還有衣服、口紅等日常用品,甚至還有張愛玲的假髮、眼鏡、手錶、筆、化妝品以及6雙沒來得及穿的毛巾絨拖鞋(後來被扔掉了)。
對於張迷來說,紙箱裡的每樣物件都是走進張愛玲的世界的不可多得的寶貝,看到其中的任何一樣,他們恐怕都要歡喜得手舞足蹈。但對宋以朗來說,這3個箱子只是父母的一位好朋友留給他們宋家的遺物。宋以朗既不是張迷,也沒有看過張愛玲的全部作品。他對張愛玲的世界並不迷戀,但作為宋淇夫婦的兒子,他知道自己有義務沿襲父母的責任,守護張愛玲的遺物。
58歲的宋以朗仍是單身,港臺八卦媒體用「他與張愛玲同居」的標題來造勢,他雖然覺得可笑,也買了好幾本放在家中。說起來,他倒是和張愛玲一樣都是好自由、離群索居的人。
宋以朗笑呵呵地接待我們,看起來很隨意地將張愛玲的舊物一樣樣拿出來。他說曾有張迷慕名來他家觀摩,摸一摸這些東西都覺得好激動好開心。說到這裡,他又是笑眯眯地拿出一本手寫的橫格練習本樣的小薄子,數了數有四十頁,卻是張愛玲從未有人知道的中文小說《異鄉記》。藍黑鋼筆的張體字一直寫到最後一頁的最後一行,一句話並沒有寫完,可知是殘稿。每頁都有不少塗改,作家運文遣字的選擇和思量昭然可辨。宋以朗透露,箱子裡還有張愛玲的英文小說原稿「The book ofchange」、「the fall of the pagoda」以及短篇「the long river」。當年,張愛玲總是把自己的作品先寄給宋淇過目。
不一會兒,宋以朗又從箱子裡拿出一本殘破的筆記本,竟是張愛玲的個人筆記,記得密密麻麻,中英文夾雜著,字小而草,需要仔細辨認;不是長篇大論,而是一條一塊的,有點生活備忘錄或信手瑣記的性質⋯⋯就這樣,宋以朗隨便翻一翻,就能抖出許多「寶貝」,而他已經習慣了別人的瞠目結舌。《異鄉記》會不會拿去皇冠發表?他聳聳肩,故事都沒有完,怎麼發表?
最近宋以朗整理出了一批張愛玲遺物,交給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的「公共文化計劃」,在香港大學辦了「張愛玲的香港傳奇(1939-41)」公開展覽,展出張愛玲《談<色,戒>》的初稿、入讀香港大學學生記錄、從沒發表的個人筆記等,以及不同版本的個人著作、相片、個人證件,隨後又整理出張愛玲以香港為背景的罕有的英文小說、原版發表於美國雜誌的Stale Mates(中譯《五四遺事》),以及散文《嗄?》的中文手稿等,在香港引起轟動,9天內參觀人數約5000人,展期一再延長兩星期。
「我希望通過這次展覽,把張愛玲的珍貴資料、文學價值和奮鬥精神傳承下去。」考慮到自己不可能永遠照顧這些遺物,宋以朗也抱著開放的心態表示,在認真考慮將它們託付給正規的學術團體。
張愛玲和宋淇夫婦如今86歲臥病在床的鄺文美,當年被張愛玲叫作「八點鐘的灰姑娘」(8 o』clock Cinderella)。那時張愛玲初到香港,為維持生活,也替美國新聞處翻譯海明威的《老人與海》、瑪喬麗•勞倫斯的《小鹿》、華盛頓•歐文的《無頭騎士》等。在美國新聞處,她和鄺文美是同事。
張愛玲在香港遇到上海老鄉鄺文美、宋淇自是分外親切。由於生活清貧、創作苦悶,鄺文美常陪她在女青年會的小房間裡聊天,但每到晚上7點多,張愛玲便會催鄺文美回家陪家人。
在宋淇的照顧下,張愛玲進入電影圈,靠寫劇本賺錢。宋淇和鄺文美對張愛玲的惜才、理解和幫助,使得張愛玲從此把他們當作最親近最信任的朋友,就這樣締了深交。1955年秋天,張愛玲搭乘「克利夫蘭總統號」郵輪離開香港,前往美國。到碼頭送行的只有宋淇夫婦。船到日本,她寄出一封6頁長信,向宋淇夫婦訴說:「別後我一路哭向房中,和上次離開香港的快樂剛巧相反,現在寫到這裡也還是眼淚汪汪起來。」
此後,宋淇夫婦與張愛玲一直保持聯繫,幫她打理出版等事務,可說是她的文學顧問、經紀人、對外聯絡點。作為翻譯家和著名紅學評論家,宋淇常常會對張愛玲的作品給出一些中肯的意見。當初夏志清計劃寫小說史的時候,正是宋淇向他推薦了張愛玲,夏志清讀後對她激賞,並認為《金鎖記》是中國自古以來最偉大的中篇小說,從此奠定了張愛玲的文學地位。
賴雅去世後,張愛玲避世孤居,無親寡友,唯與宋淇夫婦保持著聯繫。宋以朗在張愛玲與父母的通信上看到,她總是寥寥數語說自己的境況,比如掉了身份證啦,生病啦,搬家啦。她送書給他們,扉頁上都籤上自己的名字,寫上「to Mac and Stephen」,還提到宋以朗的英文名字Roland很好聽,「真是很喜歡他這個名字」。
自從母親鄺文美病重後,3隻箱子都堆在屋裡蒙塵。宋以朗偶爾會去翻翻,也許他從中看到更多的,是自己的父母的故事。
張愛玲的書
1992年2月14日,張愛玲擬訂了遺囑。在同年3月12日給宋淇夫婦的信中,張愛玲寫道:「為了託KD(編者註:KD為李開弟,是張愛玲的姑父。)大陸版權的事,我到文具店買授權書表格,就順便買了張遺囑表格,能notarize(編者註:意為公證)就省得找律師了」。誰料,十幾年後,這事還是省不了找律師,徑直鬧上了法庭。
如今,張愛玲的作品,網上免費閱讀的俯拾即是。宋以朗自己也是網絡高手,他對這種現象卻不很在意:「網絡上的免費閱讀,我不在乎。因為在網上閱讀長篇一來辛苦,二來有不少錯別字,語句不通,無法流傳給後人。好的小說,我相信還是值得買來細讀的,所以更要維護正版。我要維持張愛玲作品的原貌。」
但是,當宋以朗第一次去北京,在王府井書城看到佔據了整整一面牆的大書柜上,沒有一本張愛玲的作品是由正式授權的出版社出版時,他憤怒了:「我有責任維護好張愛玲作品的完整性。她是我爸爸媽媽的好朋友,信任地將所有的身後物留給我們。我是我爸爸媽媽的兒子,這是我的義務。假使有一天,後人看到張愛玲作品都不是那麼完整和準確的,是我的失職。」
然而,在如今的出版市場,宋以朗需要通過更激烈的方式來履行自己的職責。
臺灣皇冠出版社以鄺文美的名義,開始對大陸出版張愛玲作品的出版社採取法律行動。官司打了兩年多,勝訴了,宋以朗獲賠40萬元人民幣。採訪中,他正好接到皇冠出版社的電話,叫他開一個大陸銀行帳戶來收這筆錢,而實際上,扣掉訴諸法律的種種費用,這筆賠償只剩個零頭了。
另一場針對中國戲劇出版社、文匯出版社、浙江文藝出版社等6家出版社的起訴也在進行中。這6家出版社發表聯合聲明,質疑張愛玲遺囑及宋家享有的著作權的合法性。問宋以朗:如果輸了怎麼辦?他說:我沒想過會輸,真要賠錢,也無所謂啦。
一直以來,都是皇冠免費替他打理張愛玲版權的事。皇冠付15%的版稅給宋以朗。他拿出2007年1月到6月的版稅單,半年共計225218新臺幣,扣掉20%所得稅,平均下來每月才3000港元。外界總猜想張愛玲的版權收益一定是天文數字,而宋以朗說,其實自己手中的這份「遺產」,更多需要去守護的是精神上的東西。
(責任編輯:可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