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申請辦理貧困戶?有啥要求?
答:申請辦理貧困戶,有嚴格的標準和程序。目前,申請條件是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4000元,或愁吃愁穿,或家庭有因貧義務教育階段輟學學生、因貧基本醫療未保障、因貧居住危房、住房安全未保障等情況。
納入程序是「一申請、一比對、兩評議、兩公示、一公告」,先由貧困戶向村寫出申請,在自然村組織群眾代表進行評議,確定初選名單後,報縣級相關部門進行數據比對,核查家中是否有財政供養人員、經商辦企業人員,是否擁有大型農機具、轎車、城鎮商品房等,比對後,在行政村進行民主評議,經評議無異議則在行政村進行第一次公示,再報到鄉鎮進行審核,經審核無異議後進行第二次公示,再報到縣級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最後進行公告,公告結束後,如無異議,則確定為建檔立卡貧困戶,安排幫扶聯繫人,發放《扶貧手冊》,就可以享受健康脫貧等相關扶貧政策。
2.「兩不愁、三保障」具體指什麼?
答:兩不愁:不愁吃(主食細糧有保障)、不愁穿(衣服能夠自行購買,四季有換季衣服,日常有換洗衣服);三保障:保障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
3.建檔立卡貧困戶可以享受哪些政策措施。
答:國家提出,對貧困戶施策不能搞大水漫灌,要精準施策,因人因戶施策,要結合每個家庭、每個人的具體情況施策。國家、省、市和縣區都制定了相應政策,政策項目很多,涉及範圍很廣,如教育扶貧、健康脫貧、社保兜底、涉殘救助、就業扶貧、產業扶貧、危房改造、金融扶貧等,要根據你家庭的實際情況,看應該享受哪些政策,做到政策應享盡享。做到一戶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有的縣區還將這些扶貧政策印成「明白紙」,張貼到貧困戶家裡,讓貧困戶對照自己的實際情況看能夠享受哪些政策措施。同時,我們對每個貧困戶都安排了至少1名幫扶責任人,這名幫扶責任人就負責幫扶、聯繫他所負責的貧困戶,要做到定期走訪,向貧困戶宣傳政策,要結合貧困戶的實際情況幫助落實相應幫扶措施,要幫助貧困戶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所以,貧困戶可以向幫扶責任人詳細了解可以享受的扶貧政策,並請其幫助落實。
4.怎麼申請危房改造?
答:按照「應改盡改」的原則,建檔立卡貧困戶所住房屋如果是C級危房,則需要進行修繕,改造完成後可以享受6000元危改補助,如果是D級危房,則需要進行重建,改造完成後可以享受2.5萬元的危改補助。
5.貧困人口脫貧要達到什麼標準?
答:一是貧困人口脫貧以戶為單位,該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穩定超過當年國家扶貧標準且吃穿不愁;二是有安全住房;三是家庭無義務教育階段因貧輟學學生;四是符合基本醫保條件的家庭成員全部參加基本醫保,且不出現因貧看不起病的情況。
6.貧困戶脫貧要經過那些程序?
答:貧困戶脫貧嚴格按照「評議公示、審定公告、備案標註、頒發脫貧光榮證」的程序。一是評議公示。貧困戶脫貧由村「兩委」組織民主評議後提出,經村「兩委」和駐村扶貧工作隊核實、擬退出貧困戶認可後,在村內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報鄉鎮黨委、政府審核,並將審核意見在村內進行公示。二是審定公告。公示無異議的,由鄉鎮黨委、政府審定並公告。三是備案標註。鄉鎮黨委、政府將脫貧人口名單上報縣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備案,並由縣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扶貧開發信息管理系統中統一標註。四是頒發脫貧光榮證。貧困戶脫貧後,由縣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頒發脫貧光榮證。
7.貧困村出列標準是什麼?
答:「一低兩有兩改善」(即貧困發生率低於2%;有特色產業,集體經濟有穩定收入來源、穩定在5萬元以上;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明顯改善。
8.貧困村出列的程序是什麼?
答:貧困村出列嚴格按照「村級申請、鄉鎮審核、縣級審定、備案標註」的程序。一是村級申請。村「兩委」對照出列標準,向所在鄉鎮黨委、政府提交出列申請和相關資料。二是鄉鎮審核。鄉鎮黨委、政府對申請出列貧困村的貧困發生率、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村集體經濟收入等情況開展入村調查核實,形成審核報告,提出貧困村出列名單報縣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三是縣級審定。縣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核查,對擬出列的貧困村在縣級主要媒體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縣級黨委、政府審定。審定出列的貧困村,由縣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向社會公告退出。四是備案標註。縣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將出列的貧困村名單報省、市兩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備案,並在扶貧開發信息管理系統中統一標註。
9.貧困縣退出標準?
答:「一低一高一全部一接近」,即綜合貧困發生率降至2%以下;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省平均水平;貧困村全部出列;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省最優水平。
10.脫貧後還能繼續享受貧困戶的政策嗎?
答:為了提高脫貧質量、防範返貧,國家明確要求「貧困戶在脫貧後一定時期內保持原有政策不變」,對已脫貧人口要繼續強化幫扶,脫貧不脫政策、脫貧不脫責任、脫貧不脫措施。貧困人口脫貧後,後續扶持政策和幫扶措施要跟上,但也要堅持分類施策。我們目前確定的原則是原有政策措施還要繼續享受,脫貧後新增的扶貧政策和幫扶措施可以不享受。這裡強調一下,所有脫貧戶必須繼續安排幫扶聯繫人,定期上門入戶了解生產生活情況,切實做好跟蹤回訪,做到不返貧。
附件:全市脫貧攻堅政策梳理
全市脫貧攻堅政策梳理(分部門)
一、市教育局
(一)學前教育
政府資助:不低於800元/生/年,縣域內統一。
(二)義務教育
1.免除學雜費。小學625元/生/年,初中825元/生/年,特殊教育6000元/生/年。
2.免除課本費。小學9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
3.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
(1)寄宿生:小學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2)非寄宿生:小學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
(3)特殊教育:125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
1.免除學雜費。
2.國家助學金3000元/生/年。
(四)中職階段
1.免除學費。
2.給予一、二年級學生國家助學金2000元/生/年。
(五)高等教育
1.國家助學金省內4000元/生/年,省外2000—4000元/生/年。
2.助學貸款。本專科最高8000元/生/年,研究生12000元/生/年。
3.普通高校新生(應屆考生)入學一次性交通生活補助,被省內院校錄取的500元/生,被省外院校錄取的1000元/生。
二、市民政局
1.發放農村低保金,通過補差使年人均收入達到7536元(從2020年7月開始執行)。
2.發放特困供養金,分散供養500元/人/月(從2020年7月開始執行);集中供養700元/人/月(資金撥至供養機構)。
3.孤兒基本生活補貼:社會散居孤兒1050元/人/月,集中供養孤兒1450元/人/月(資金撥至福利院)。
4.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一、二級800元/人/年,三、四級400元/人/年。(特困供養殘疾人不享受)
5.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一、二級需要長期護理的重度殘疾人60元/人/月。(特困供養殘疾人不享受)
6.半護理特困供養對象在家庭護理補貼200元/人/月(其中譙城300元/人/月),全護理特困供養對象在家庭護理補貼300元/人/月(其中譙城500元/人/月)。
7.全護理五保老人在鄉鎮衛生院集中生活醫護總費用36000元/人/年。
8.高齡津貼:80—84歲100元/人/年,85—99歲200元/人/年,100歲以上300元/人/月。
9.落實臨時救助。
(1)因家庭成員遭遇火災、交通事故、溺水、礦難等人身意外傷害及其他單發性突發事件,在扣除各種賠償、保險、救助等資金後負擔仍然較重,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可根據家庭困難程度,給予城市低保標準的3-6倍救助。如有人員重傷,可在此基礎上,再比照重大疾病臨時救助標準進行複合救助。
(2)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救助病種可比照醫療救助實施辦法規定病種,個人自付費用3萬元以上不受病種限制),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各類補充醫療、商業保險補償及社會幫扶後,個人負擔醫療費用仍然超出家庭承受能力,造成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根據當年自費醫療費用情況實行分檔救助:累計自付費用5000-10000元的,救助標準為1200元/戶;10001-20000元的,救助標準為2300元/戶;20001-30000元的,救助標準為3500元/戶;30001-40000元的,救助標準為4700元/戶;40000元以上的,救助標準為5900元/戶。
(3)因子女入學費用負擔過重(不含自費擇校生和非全日制大中專學生),導致家庭基本生活水平暫時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困難家庭,救助標準為城市低保標準2-6倍。
(4)對於重大生活困難,臨時救助標準可採取一事一議方式,根據具體情形分類分檔設定,適當提高救助額度,具體辦法由各縣區自行制定。
三、市財政局
實施資產收益扶貧項目,並發放分紅。
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貧困戶家庭成員由人社部門代繳養老保險100元/人/年。
2.為貧困勞動力安排公益崗位。
3.為在扶貧車間務工的貧困勞動者發放補助100元/人/月。
4.符合條件的貧困群眾學習駕照,C1照財政補助1200元;B2照財政補助3000元。因考試不合格所產生的補考費用由貧困勞動者自理。
5.符合條件的貧困勞動者參加技能脫貧培訓,給予夥食補助30元/人/天、交通補助20元/人/天和住宿補助50元/人/天。
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
為「自種、自有、自管」模式發展林業扶貧項目的貧困戶發放補助資金1000元/畝/年。
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工程,並落實補助:重建戶2.5萬元/戶,修繕戶0.6萬元/戶。
七、市農業農村局
1.實施農村改廁。
2.推進「四帶一自」產業扶貧,鼓勵新型經營主體帶動貧困戶實現增收,為「四帶」主體帶動和自我發展特色種養業的貧困戶發放獎補(各縣區標準不一)。
八、市水利局
實施農飲水工程,確保貧困戶接通並使用自來水。
九、市商務局
實施農村電商扶貧工程。
十、市衛生健康委
1.給予「失獨」家庭特別扶助對象扶助金12000元/人/年。
2.只生育一個男孩或者兩個女孩的夫妻年滿50周歲,給予960元/人/年的扶助金。
3.只生育一個獨生女的夫妻年滿50周歲,給予1200元/人/年的扶助金。
4.家庭醫生籤約服務:重點對貧困人口中五種疾病人群(即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重度精神病等慢性病患者和患有其他慢病癱瘓臥床人員)做好籤約服務。
十一、市醫療保障局
1.「兩免」
(1)貧困人口參保個人費用由財政全額代繳(即免參保費);
(2)實行先診療後付費,並取消住院預付金(即免住院押金)。
2.「兩降」
(1)降低基本醫保報銷門檻,在鄉鎮衛生院和縣、市、省級醫療機構住院報銷起付線分別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非貧困人口起付線分別為200元、500元、700元、2000元);
(2)降低大病保險起付線,由1萬元降至0.5萬元。
3.「四提高」
(1)提高基本醫保報銷比例。主要體現四個方面:①普通門診實際報銷比例提高至70%(非貧困人口普通門診報銷比例55%);②常見慢性病門診實際報銷比例提高至75%(非貧困人口常見慢性病門診報銷比例省內60%、省外55%);③特殊慢性病門診按住院報銷;④在鄉、縣、市、省級四級住院保底報銷比例分別提高到80%、70%、65%、60%(非貧困人口住院保底報銷比例省內50%、省外45%)。
(2)提高重大疾病及慢性病保障水平。主要體現兩個方面:①擴大了重大疾病報銷病種(44組)、慢性病病種(45組);②貧困人口在市級、省級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實行按病種付費,不設起付線、不受藥品服務目錄限制,報銷比例由原來低於70%提高到70%。
(3)提高大病保險保障水平。主要體現兩個方面:①全面取消封頂線;②實行分段報銷,即0-5萬元報銷比例60%;5-10萬元報銷比例70%(非貧困人口報銷比例65%);10-15萬元報銷比例80%(非貧困人口報銷比例75%);20萬元以上90%(非貧困人口報銷比例80%)。報銷比例較非貧困人口提高5至10個百分點。
(4)提高醫療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規醫藥總費用(含特慢病門診)的10%給予補助。
4.「一兜底」(「351」兜底保障)
貧困人口在省內縣域內、市級、省級醫療機構就診,個人年度自付費用分別超過0.3萬元、0.5萬元和1萬元以上部分實行政府兜底保障。
5.「一補充」(「180」補充醫保政策)
貧困慢性病患者1個年度內門診醫藥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兜底保障」後,剩餘合規醫藥費用再報銷80%。
6.為貧困戶進行慢性病鑑定,符合發證,不符合結論。
十二、市扶貧開發局
1.光伏扶貧電站運維管理、收益分配,通過光伏扶貧收益開發公益崗位、進行小型公益事業獎補,為「三無」貧困戶發放光伏收益。
2.中高職院校、全日制專科「雨露計劃」補助3000元/生/年。
十三、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為符合條件的貧困戶提供5萬元以下、3年期以內免抵押、免擔保、基準利率、財政全額貼息的信用貸款(戶貸戶用)。
十四、市殘聯
1.為貧困戶進行評殘鑑定,符合發證,不符合結論。
2.為持證精神殘疾人發放貧困精神殘疾人藥費補助1000元/人/年。
十五、市供電公司
為低保貧困戶補助電費10度/戶/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