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觀特約評論員 於立生
以為考上了特崗教師(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即將上崗之際,卻又被教育局通知筆試成績計算方式變了,落選崗位,趙婷空歡喜了一場。近日,趙婷說,和她同樣遭遇的考生還有17人。9月18日,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教育局回應稱:他們是按照教育廳要求計算考試成績的,「對於考生的不理解、不認同……將通過多種途徑和渠道進行解釋和勸導,妥善化解矛盾。」(9月19日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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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崗教師公招,關乎人才選拔,關乎考生切身權益,本是件相當嚴肅的事。可不想,在烏蘭察布市,卻發生了先已通知相關考生被錄取,又推翻原先計分方式——「始亂終棄」的烏龍事件,實在令人驚詫。
按照內蒙古教育廳相關招考文件中對考生的成績確認要求,是:筆試成績佔4成,面試成績佔6成,合計出總分。烏蘭察布市涉事部門在對考生計分時,先是直接對筆試成績乘以0.4;何以最終改為對筆試成績先除以1.5,再乘以0.4了呢?因為,筆試試卷滿分為150分,考生筆試成績得先換算為百分制分數。
就實質正義而言,平心而論,確實調整後的計分方式才是合理的;重新錄用的人選,才是恰當的。
但是,滿分為150分的筆試成績,不能直接乘以0.4,得換算為百分制分數,才能和百分制的面試成績,按比例計算生成考生總成績,這本是數學上的常識。涉事部門難道不應一開始就直接照此操作嗎?如果存有疑慮,從謹慎出發,及時向教育廳詢問一下,也不過就是一個電話、一個函件的事。又怎能待「計分烏龍」事件發生後,公然諉過推責給上級部門——「文件沒有明確筆試成績要除以1.5再乘以0.4進行折算」呢?涉事部門工作人員,總不能給當小學生對待吧?為何其他市、盟的教育部門,就沒發生計分方式上的低級錯誤呢?
涉事部門懵懂不覺的,對考生筆試成績不經百分制換算,就直接乘以0.4;總成績公布後經部分考生反映「不妥」,才發現問題,再向教育廳請示,然後推翻先前計分方式,執行糾正後的計分方式,以致出現部分考生先錄取又落選的尷尬局面。「朝令夕改」「始亂終棄」所反映出的,是涉事部門相關人員在招考過程中,工作不認真、不細緻,作風浮皮潦草,只會等因奉此,全無半點主觀能動性可言。
像趙婷等部分已被通知錄取的考生,本都只待報到上崗,因計分方式的糾正而最終「落選」,空歡喜了一場不說,還白白耽誤了一段時日,甚至因此錯失其他就業機會,被迫暫時失業在家,心氣不平,可以理解。
而既然錯在涉事部門,不在相關考生,那麼,對涉事部門而言,就該追責、道歉、補償,一個都不能少。人社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第17條也有明確規定:招聘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影響的,由相關部門給予處分,並將其調離招聘工作崗位,不得再從事招聘工作。
相信只要涉事部門能放低身段,在追責到位、道歉誠懇,並對權益受損考生作出適當補償的情況下,但凡通情達理的相關考生,都能對「落選」結果坦然接受。而追責、道歉、適當補償,對於消弭爭端,相比所謂的多渠道「解釋和勸導」,也總該有效得多。
其實,對於這起教招「計分烏龍」事件,真正讓人難以接受的,是涉事部門只會諉過推責,而對自身工作過失絕口不提,渾若無事般的「無辜」態度。
來源:正觀
編輯:梁冰
統籌:王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