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底,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便表決通過關於修改《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的決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未滿12周歲的孩子不能被安排坐在副駕駛座位,未滿4周歲的孩子乘坐私家車,應該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近日,山東省也將兒童座椅劃入公共運輸管理條例中。8月1日,《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將正式實施。條例規定,未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不能坐在副駕駛位;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應當為其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廣州每年交通事故死亡者中兒童比例高達15%。而聯合國相關組織調查表明,使用兒童安全裝置,可以將交通事故中兒童傷亡的比例從11.5%減少至3.5%。世界上已有五十多個國家已經頒布了強制使用標準,9個月至12歲乘車兒童必須使用兒童座椅,歐洲兒童安全座椅使用率為90%。
而我國每年有超過1.85萬名14歲以下兒童死於交通事故,平均每天超過50名。兒童因交通事故的死亡率是歐洲的2.5倍,美國的2.6倍。截至2012年,在所有兒童交通意外中,超過75%的孩子是在道路上受傷。在所有的事故中,既有意外的成分,更有「人禍」的因素,包括讓孩子坐副駕駛座系安全帶、大人抱著孩子坐在後座等。
山東立法,最大的突破在於將兒童安全座椅使用首次寫入交通法規。雖然該條例的出臺填補了交通法規在兒童安全座椅使用方面的空白,但據汽車之家CEO秦致表示,條例目前遠不及國外對兒童安全座椅使用規定那麼嚴格。從規定本身的專業性以及內容方面,目前只是一些簡單的原則性描述,缺乏具體的實施細則、懲處措施等內容。
規定本身存漏洞
汽車之家專業編輯指出,嚴格來講,山東和上海兩地就兒童乘車安全的規定本身存在較大的漏洞,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會看到很多兒童用品上都會標註著,適合XX-XX歲使用,年齡似乎成為了選擇兒童用品的唯一方式,然而對於兒童安全座椅來說,年齡並不是唯一的選購標準,而身高體重則是最準確的標準。
關鍵詞:不得、應當
從條例細則來看,山東省關於明確規定在高速路行車時,未滿12周歲兒童不得乘坐在副駕駛席,這是一條強制規定。而關於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條例只是用「應當」的字眼,而非「必須」、「不得」等強制性字眼,其界限模稜兩可,很難對實際執行起到明確指導。
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上海未成年保護條例》中。3月1日,作為首個將兒童安全座椅使用「入法」的省市,《上海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也只規定未滿12周歲的孩子不能被安排坐在副駕駛座位,未滿4周歲的孩子乘坐私家車,應該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業內人士認為,上海、山東只做出了相關的法律規定,卻未出臺相應的執行細則。目前條例規定尚處在意識引導層面。但法律的生命在於它的執行,如果一部法從規定層面難以執行,很難說是成功的立法。
「殭屍條文「無實效立法內容有待完善
立法之後,兒童安全座椅在上海地區的使用率出現一定的增幅,根據汽車之家研究中心數據顯示,現階段,上海地區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接近四成,同比增長近兩成。但相對國外一些國家90%以上的使用率還存在較大的差距。
http://security.zol.com.cn/470/4701873.html security.zol.com.cn true http://security.zol.com.cn/470/4701873.html report 2468 2013年底,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便表決通過關於修改《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的決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未滿12周歲的孩子不能被安排坐在副駕駛座位,未滿4周歲的孩子乘坐私家車,應該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近日,山東省也將兒童座椅劃入公共運輸管理條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