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至11日,清流法院開展為期三天的集中執行行動。
跟著小編一起重回行動現場
9月9日清晨5:00,清流法院執行局幹警已開啟一天的執行之路。
查人找物
拘留
疫情期間,不能拘留?
這是不可能的!!!!
拒不履行多起案件,依法拘留
被執行人張某某,在2014年至2019年間,共有3個執行案件未履行完畢,未履行款項達19萬餘元。執行法官多次到張某某住所調查,均未發現其下落。
9月9日-9月10日,執行幹警兩次前往到張某住處,均發現房間有人,敲門卻未有回應。
9月11日,執行幹警再次來到張某某家樓下時,正好碰到騎電動車剛到家的被執行人,執行幹警當場對其宣布拘留決定,依法對張某某採取司法拘留措施,經過體檢、核酸檢測等必要程序,於當晚十點,將其送往永安市拘留所。
拘留ing
主動達成和解協議
申請執行人羅某與被執行人周某、上官某某(系夫妻關係)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經執行法官多次溝通,被執行人均不履行還款義務。
9月9日,被執行人上官某某被拘傳至清流法院,經執行幹警釋法明理及司法拘留的威懾下,被執行人主動請求與申請執行人溝通協調,最終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當場履行欠款1萬元,剩餘6萬元欠款承諾於10月底全部履行完畢。
當場履行執行欠款
被執行人黃某某拖欠申請人羅某某5000元借款長期未還,且黃某某一直不願與羅某某面對面溝通交流,執行法官多次電話聯繫黃某某,均無人接聽。
9月9日,執行法官到黃某某住所地未找到其下落線索,執行法官向其家屬釋法明理,要求家屬轉告黃某某若其不及時履行還款義務,法院將採取司法拘留措施。當天,黃某某在當地村委會主任的陪同下,到村部找到執行法官,主動履行執行款5000元,該案執行完畢。
和解ing
協助異地執行完畢
被執行人鄒某熙因勞務合同糾紛被訴至石獅法院,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鄒某熙拒不履行還款義務。
9月11日,石獅法院在接到鄒某熙入住清流某酒店的線索後向清流法院發出協助拘傳被執行人鄒某熙的通知,清流法院執行局立即組織警力,前往鄒某熙所入住的酒店,順利將其拘傳至清流法院。經過釋法析理,鄒某熙向石獅法院支付全額執行款6583元,該案執行完畢。
此次行動,清流法院共出動執行幹警35人次,查找被執行人27人,拘傳15人,拘留 4人,執結案件7件,達成和解協議3件,執行到位標的額56.5萬元,和解金額24.8萬元。
文稿來源:清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