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中考季,很多地方現在已經開始中考了。目前在國內,中考成績的呈現主要有兩種方式,傳統的方式是分數制,將所有學科的分數加起來,以總成績的形式,供各高中錄取時參考。比較新的形式是等級制,將學生每科的成績分為不同層級,然後再按照層級要求進行錄取。進行分數改革為等級制的理由是,通過等級制,可以更精準的對初三畢業生進行分層,也可以防止初中學生偏科,促進學生的全面均衡發展。可真的這樣就公平了嗎?
以前的總分制,主要優勢是簡單易用。各高中學校在錄取時,直接按照總成績的高低進行排序,錄滿為止。應該說,實行多年以來,總體上還是比較科學合理的。
但是,也有家長表示反對,認為這種方式導致了學生的分分計較,一些學生因為低了一分甚至半分而不能就讀理想的學校。其實,只要存在競爭的地方,肯定就有高有低,有輸有贏。因為一分半分而被比下去,不僅是中考,在高考、體育比賽、奧運會中不一樣也是如此嗎?
分數制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讓偏科的孩子得到一定的補償。有些孩子天生文科好,語文、政治、歷史這些科目隨便都能考高分,但是理化生就是考不好。也有一些天生理科強,文科差。實行總分制,就可以通過優勢學科拉升一下劣勢學科的缺陷,對那些偏科的孩子是有好處的。
等級制的設計,其本質,也是先通過每一單科的分數給學生劃等級。比如,語文學科,成績總分為100分,前20%的為A等,20%-40%的為B等,A等和B等之間的分數界限是81分。那麼存在一個問題,甲學生考了81分,他就是A等,乙學生考了80.5分,他就只能是B等。這種劃分方式對乙學生公平嗎?
高中學校通過等級制招生時,一般會要求最低等級。比如,長沙市的重點高中四大名校,基本上只招6A的學生,5A1B就不一定錄取。但是,5A1B的學生如果是因為偏科,導致5A的科目分數都特別高,但有一科成績不好被評為B,很有可能其原始總分比6A的學生還要高。
等級制,也是通過單科的分數來劃分等級的,掩蓋了其以分數分層的本質。同時卻又產生了對偏科學生的不公。模糊分數的界限,受益最大的是那些成績相對較好,各科均衡但又勉強超過A等分數線的考生。
最吃虧的,可能是那些在某一方面特別拔尖,但是有個別學科短腿的學生。這對於促進學生的各科均衡確實有好處,但不利於培養一些有某學科天賦的人才,作為一種選拔機制,存在著明顯缺陷。
一些地方也看到了等級制的缺陷,採取了一些方面進行補救。比如,如果長沙市在實行等級制的過程中,就採取了如果單科成績進入前1000名,可以選擇將其它弱勢學科提高一個等級。假如某考生數學進入了前1000名,而語文成績為B,則錄取時可以將語文成績按照A等看待。這確實是一個好辦法,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等級制的不足。
只不過,既然大家已經看到等級制的不足,為什麼不繼續使用分數制呢?因為分數制競爭殘酷就迴避他,顯然不應該。這個社會充滿著競爭,連考試分數都遮遮掩掩的,以後又怎麼去適應這個社會呢?
對於中考的等級制和分數制,你覺得哪一種制度更合理?歡迎大家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