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法學教育實踐基地建設方案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政府...

2021-01-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武漢大學法學教育實踐基地建設方案

2012-06-19 來源:高教司

  1 前言

  我國高等法學教育快速發展,體系不斷完善,培養了一大批優秀法律人才,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貢獻。但我國高等法學教育還不能完全適應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需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還不夠深入,培養模式相對單一,學生實踐能力不強,應用型、複合型法律職業人才培養不足。提高法律人才培養質量成為我國高等法學教育改革發展最核心最緊迫的任務。為了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清華大學百年校慶重要講話精神和教育規劃綱要,深化高等法學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養質量,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決定聯合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簡稱「卓越計劃」),旨在培養造就一大批創新能力強、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質量各類型工程技術人才,為國家走新型工業化發展道路、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人才強國戰略服務。該計劃對促進高等教育面向社會需求培養人才,全面提高法學教育人才培養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示範和引導作用。

  作為「卓越計劃」的首批規劃建設項目,根據教育部發布《關於批准實施「十二五」期間「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2011年建設項目的通知》,我校法學專業入選首批國家級法學教育實踐基地建設單位。

  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及教育部《卓越計劃》的有關文件精神,我校現確定與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共建國家級法學教育實踐基地,雙方將加深合作,共同為創建高校和政法單位聯合培養人才的新機制,加強法學實踐教育,培養適應法律職業需求的法律人才而努力。

  2 武漢大學法學院實踐教學建設情況

  2.1武漢大學「十一五」期間法學實驗教學中心建設概況

  武漢大學法學實驗教學中心是以法學院2個國家級重點學科、1個國家級重點(培育)學科及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的強大學科優勢為依託,以服務1個法學本科專業及9個法學碩士點、9個法學博士點、1個法律碩士點研究生實驗教學為宗旨的綜合性實驗教學基地。「十一五」期間,中心從「資源整合、規劃定位」階段,進入「重點投入、全面建設」與「加強改革、全面提升」階段。

  「十一五」期間,以新的法學大樓建造為契機,為適應現代法治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法學院進一步明確了以提高學生綜合能力為主旨的實驗教學指導思想,在整合已有的實驗教學資源的基礎上組建了武漢大學法學實驗教學中心,並對法學實驗教學中心的發展做出了長遠規劃,提出了「構建一個平臺、實現兩個統一、突出三個特色、提升四大能力」的法學實踐教學建設思路,加大對中心的重點投入,中心進入了長期規劃、全面發展的階段,相繼改造了法庭科學實驗室、法律診所、模擬法庭、模擬仲裁庭,新建成CAI應用仿真實驗室、案例診斷實驗區、在線法律資源檢索實驗室,擴建了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和校外實習基地。實驗室投入逐年加大,實驗手段與實驗教學內容不斷更新,中心駛上發展的「快車道」。2008年11月,中心被評為湖北省高等學校實驗教學示範中心。

  根據實驗教學改革的需要,中心按照「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統一使用、統一安排」的原則制定了中心發展規劃,提出了「整合資源、完善體系、大膽創新、引領潮流」的大法學實驗觀,即根據現代法治對法律複合型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將專業基礎型實驗項目、綜合應用型實驗項目及創新拓展型實驗項目整體融入或滲透到法律教學的各個環節,實現實驗、實訓、實踐三類教學資源的有效整合和教育手段的多樣化,突破當前法學實驗教學中存在的體系構建上單純注重實驗室建設的實驗教學職能單一、教學體系層級不明;教學內容上驗證性、演示性的多,綜合應用型、創新拓展型等能夠激發學生創造性思維的少;基礎型的多,探究性、與法律實務緊密聯繫的少;教學手段上機械、單一,講授式多,參與式、交互式少的種種局限。中心將全部實驗教學資源整合到法學實驗教學中心統一管理,實現實驗課程、課程實驗和實踐創新活動的有機結合,進一步制定了實驗教學規劃和管理規章,以法學實驗教學中心無線網絡和閉路電視網等硬體系統為信息平臺,強調通過實驗課程建設、實驗項目開發、實驗教學平臺打造,構建了「一根主線、兩大類型、三個層次、四點支撐」的立體式法學實驗教學體系。

  中心現下設法庭科學實驗室、法律診所、模擬法庭、模擬仲裁庭、CAI應用仿真實驗室、案例診斷實驗區、在線法律資源檢索實驗室、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等8個實驗室,總面積達到2340.3M2,並與司法機構、企事業單位合作建成校外教學實習基地26個。中心同時進行了千兆區域網配套裝備設施、現代教學設備、常規儀器設備的更新換代及先進機器設備的配套建設工作,中心實驗室已初具規模,有大型萬元以上儀器195臺,如:光電視頻比較儀、物證綜合檢驗儀、比較顯微鏡、人像組合系統、視頻會議系統、數碼攝像及照相機、蒙太奇非編系統和電腦等。法學專業現有各類教學科研儀器共計707臺(件/套),總值達727.4萬元。中心擁有一支以高水平的實驗室帶頭人為核心,以中青年為骨幹,以實驗教師為主,以實驗技術管理人員為輔共24人組成的專職實驗教學隊伍。

  經過「十一五」的建設努力,我們在實驗教學工作中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立體式的實驗教學體系,成功改革法學實驗教學模式,開創了診所式法律實踐教學方法,提出了「五I」教學法,實現了利用CAI課件解決法律問題的設想,完善了對不同年級、不同層次學生因材施教的實驗教學方法,對全國法學實驗教學改革產生了重大影響,形成了鮮明的特色,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中心已經成為國內高校中建設起步早、建設目標高、實驗設施先進、實驗教學體系完整、實驗教學功能齊全、實驗教學管理先進、實驗教學效果突出、具有鮮明特色和重要影響的現代法學實驗教學中心。

  2.2武漢大學法學實習教學工作現狀

  法學院結合國家特色專業和省級品牌專業建設以及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申報,逐漸形成實驗、實習、實訓、實踐多元結合的法學大實驗教學觀和立體式實驗教學體系。從2007年開始,學院決定改變原來統分結合的實習模式,通過加強校外實習基地的建設,採取集中統一的教學形式安排畢業實習。據統計,07年之前參加集中統一實習的畢業生不足50%,大多數學生自行聯繫實習單位。2008屆畢業生有80%參加學院組織的實習小組,在籤約實習單位集中統一完成畢業實習。2009屆210名畢業生全部進入籤約實習基地完成畢業實習。

  概括來說,法學專業教學實習工作已經在2009年實現了「全覆蓋、全方位、全過程、全年度」的既定目標。

  首先,集中統一的教學實習實現了對應屆畢業生的「全覆蓋」。法學院目前擁有籤約實習基地26個,協議接受實習人數每年不低於400人次。法學專業畢業生每屆在200人左右,完全可以容納所有畢業生進入實習基地完成不少於六周的專業實習。

  其次,實習基地可以「全方位」服務於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籤約實習基地中的主體是地處武漢市城區的各級法院、檢察院、司法局和監獄,還包括仲裁機構、律師事務所和銀行法務部門。實習基地的類型幾乎涵蓋了法律職業人才培養的各個領域。部分畢業生在完成規定的畢業實習後提出轉換實習單位再多經歷一次實習的要求,都能夠得到滿足,這無疑有利於豐富他們的職業技能和實務經驗。實習基地不僅滿足畢業實習的需要,而且為一些法學專業課程的實驗、實踐環節提供種種便利。比如,《侵權行為法》和《合同法》的任課教師組織學生到實習基地旁聽典型案件,甚至有的實習基地將實案審判的場所就設在法學院的模擬法庭,僅去年就結合《智慧財產權法》和《刑法學》課程安排了兩場實案審判。實習基地不僅服務於教學的需要,還為大學生組織暑期社會實踐和暑期實習提供項目調查、數據統計、勤工儉學等條件。本學期法學院還計劃從2010級法學雙學位班中選拔10名品學兼優的學生,「額外」地安排他們參加專業實習。如果效果理想,可以不斷增加雙學位班的實習名額。

  第三,教學實習實現「全過程」質量管理。我們允許畢業生可以從每年的十月到第二年的五月選擇自己理想的實習時間段,這樣一方面考慮了學生考研複習、就業應聘以及準備出國留學等實際需要,也保證了學生在集中統一安排之下能留出足夠的時間,安心於畢業實習。實習開始前我們開會動員,明確實習的紀律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項,每個實習小組指定有小組長。實習指導教師包括實習單位指導教師和學院實習指導教師。實習單位安排法官、檢察官、律師等工作人員「一對一」作為學生的實習指導教師,全程負責,作出成績評定。實習單位一般會為學生安排一次集體授課,重點介紹司法實踐經驗和法律職業道德。學院實習指導教師負責評閱學生的實習報告。實習報告包括實習日誌與實習小結。實踐證明,學生在實習過程中每天記實習日誌,對於提高實習質量具有特別重要的價值。我們還為每位完成實習的學生製作一份精緻的「實習經歷證書」,加蓋法學院和實習單位的公章,此舉頗受學生歡迎。

  第四,與實習基地的合作「全年度」運行。武漢地區目前有十多所大學開設法學專業,實習資源相當緊張。有的基層法院、檢察院同時與幾所大學法學院籤訂有實習合作協議。但是,由於我們實習組織工作周到細緻,加上學生實習期間的出色表現,幾乎每一個實習單位都優先接受武大的實習學生。每年的十月到第二年的五月這段時間我們集中安排畢業實習,而每年的暑假期間我們則安排學生的社會實踐活動,至於法院旁聽、庭審觀摩、監獄參觀等活動,在全年時間裡我們隨時聯繫、隨時安排。

  我們在法學專業教學實習中取得的上述成績和工作經驗,在國內各知名大學法學院系的人才培養中尚屬少見。對於武漢大學的其他文科專業來說,也具有一定的借鑑意義。

  2.3實踐基地——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簡介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武漢中院」)成立於1949年6月22日,現辦公地址位於武漢市江漢區常青路156號。武漢中院新辦公大樓建成於2004年,總佔地面積36836平方米,建築面積53516平方米。審判樓1至4層建有30個審判法庭,為審判區域,其中包括1個大法庭,能容納450人,1個專門審理國際貿易糾紛案件的涉外法庭和10個數字法庭。法庭之上建有檔案館,能存放35萬卷檔案,還建有圖書館,現收藏圖書3萬多冊。辦公樓為各審判庭和綜合部門辦公區域。

  武漢中院內設立案、刑事、民事、智慧財產權、行政、審監、執行等14個業務庭(局)和辦公室、政治部、行政處等綜合職能部門,現有幹部501人,其中法官328人,佔總人數的65%,具有大學以上學歷的444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的134人,其中博士6人。目前,武漢中院年均受案1萬2千件左右。武漢中院下轄15個基層人民法院及其57個基層人民法庭,全市法院年均受案7萬件左右。

  武漢中院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在建設和諧社會的努力中,提升武漢司法公信力,塑造武漢法官新形象」的五年奮鬥目標和每年度具體目標,大力加強審判執行工作和隊伍建設,各項工作都取得了較大發展,2009年,被評為全省政法系統先進單位和全市績效先進單位。2010年,中央政法委提出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武漢中院緊緊圍繞三項重點工作,進一步在能動司法、和諧司法、公正司法、廉潔司法上下功夫,狠抓案件質量,確保司法公正,加大調解力度,促進社會和諧,推行判後釋疑,做到勝敗皆明,努力提供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和司法救助,落實司法為民,法院整體工作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為武漢市轉變發展方式、推進自主創新、社會安定和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務。武漢中院長期以來重視與高校政法院系聯合開展人才培養工作,接受武漢地區近10餘所高校的法學院學生開展實習實踐活動,每年組織在各高校舉行現場公開審判,並設立公眾開放日組織大學生參與。該院於2004年起與武漢大學法學院籤訂實習基地合作協議,接受本科生和研究生參與實習實踐活動。

  幾年來,武漢中院在抓好審判執行工作的同時,堅持不懈地抓隊伍的思想建設、作風建設、能力建設和廉政建設,大張旗鼓地開展爭先創優活動,湧現出了一批先進集體和個人。2007年以來,兩級法院共有83個集體、66人次受到全國和省級以上表彰,4個區院和19名法官榮獲全國或省市「五一勞動獎狀」、省市勞動模範稱號和「五一勞動獎章」,19個集體和48名個人榮立一、二等功,樹立了30名武漢市公正愛民好法官先進典型,「全國優秀法官」獲得者李衝,「全國模範法官」邱建軍,「全國優秀女法官」李藝虹、章瀅等。武漢中院被評為全省政法系統先進單位、全國法院調解工作先進單位。

  3 國家級校外法學教育實踐基地建設

  根據「完善心性、夯實基礎、強化實踐、服務社會」的實踐教育理念,我們在堅持培養法律人健全心性與品格的基礎上,尋求理論教學與實驗教學協調發展,將傳授知識、培養能力和提高素質相結合,推動開門辦學,提升實踐能力,以形成學校與社會、理論與實踐良性互動的機制,將實驗教學作為培養法律職業技能和創新精神的關鍵環節。為此,我們建設校外法學教育實踐基地的思路如下:

  3.1 建設原則

  1、以職業發展需求為導向原則

  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將強調培養方案、實訓課程規劃、教材編寫等一切與實踐教學活動相關的教學內容均以法律職業發展需求為導向這一原則進行設計,由實踐基地與學校共同討論、分析和總結,提交給教學管理部門進行相應方案調整,並在實踐基地貫徹執行,以保證培養的學生能夠較快適應法律職業發展需要。

  2、資源共享、互利互惠原則

  建設過程中,充分考慮學校與實踐基地共建單位(以下簡稱「共建單位」)雙方的資源優勢,實現資源的有效整合和共享。在統一的組織機構管理下,按照雙方的特點建立實施機制。學校對項目的實施和建設提供經費保障,並利用教學、科研、圖書資料等設施,為共建單位提供相應的幫助和支持(例如:提供法律諮詢、司法意見和司法人員的業務培訓等),做到優勢互補,通過共建與合作實現「雙贏」。

  3、統籌布點、兼顧安全便利原則

  共建單位積極調動各部門資源及所屬基層法院,具體負責實踐基地建設項目。由共建單位研究室與高校聯合設立機構負責專題工作研討、兼職實踐指導教師選任、課程開發建設、教材規劃編寫、實踐活動指導性文件編撰、項目評估與指導等工作,由各業務庭激勵所屬基層法院落實學生具體實踐活動項目的實施。同時,共建單位也將根據實踐項目內容,聯合部分檢察院、律師事務所等法律實務部門,組織開展創新特色活動,使學生收穫更大的實踐成效。此外,建設中我們也將考慮學生往返基地實習的交通便利和安全問題,做好充分預案,便於學生的實習和學院的管理。

  4、個性化培養原則

  我們將與共建單位根據教學內容與職業發展需要開發多種形式的實踐教學項目,並根據學生個性化職業發展規劃的需求及學生的不同教育背景和層次進行個性化的培訓。個性化的培訓也是職業發展的需要,通過類型化實踐活動教學,切實提高同學的各項能力。

  5、開放性原則

  建設工作秉承開放性原則,實現資源共享。在建設過程中,我們將積極吸收、借鑑各校或其他單位建設的優秀成果,我們也會就本基地建設方案及規劃徵求各方意見,積極爭取各類資源投入項目建設之中。我們還期待各政法類院校都可以利用本基地建設成果,或利用本基地平臺開展實踐教學,實現人才的共同培養,提高法律服務應用水平。

  3.2 建設目標

  武漢大學國家級法學教育實踐基地總體規劃建設目標為:以培養寬口徑、厚基礎、高素質、強能力,具有創新精神和能力的複合型法律專業人才為目標,建立目標清晰、課程豐富、層次鮮明、功能齊全的校外實踐教學體系,不斷優化實驗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手段和方法,逐步提升實驗教學水平,將我校法學教育實踐基地建設成為具有輻射和擴散功能的人才培養實訓基地、實踐教學研究基地、社會服務實踐基地和實踐成果交流基地。具體目標如下:

  進一步整合資源,構建高質量的法學校外實踐教學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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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建立起一個多元化、多層次、符合學科規律和特點的、科學的校外實踐教學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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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積極更新實踐教學手段和教學內容,系統開發校外實踐教學課程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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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積極加強實踐教學教材體系建設,開發一套行之有效的校外實踐課程指導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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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積極開展教學改革研究,不斷探索法學校外實踐教學的規律,不斷提高校外實踐教學水平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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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過內引外聯,打造一支通達實務與理論的實踐教學「雙師」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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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建立校外實踐教學質量監督與評價體系,落實校外實踐教學質量保障措施,切實保障實踐教學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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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建設內容

  在上述建設原則的指引下,我們將圍繞組織管理機構建設、培養方案制定、校外實踐課程及教材體系開發、師資隊伍建設等,規劃設計校外法學教育實踐基地建設的具體建設項目。根據建設目標和建設原則的要求,本基地具體建設內容如下:

  3.3.1 組織管理機構建設

  根據「統一管理,分工合作,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原則,武漢大學依託法學院按照雙方籤訂的合作建設協議,建立法學教育實踐組織管理機構。具體工作如下:

  組織管理機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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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實踐教學的需要建立組織管理機構,管理機構的設置結合學校和共建單位的優勢進行,實現資源的高效整合。

  職責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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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確組織管理機構每個崗位的具體職責,分工明確。

  組織管理制度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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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逐步完善組織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

  人員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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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組織管理機構設置的需求,確定相應人員,實現基地的正常運轉。

  1、組織架構

  根據實踐教學的特點,基地將建立一個高效的、有執行能力和推動能力的組織管理團隊,以有效保證並促進法學教育實踐基地的運作。本著由雙方一把手領導、雙方指導教師參與、教務與人事管理部門配合的原則,組織架構設計如圖所示。

組織架構圖

  基地主任由武漢中院院長擔任,法學院院長任常務副主任,同時,中院選任1名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實踐教學規劃部由中院研究室和武漢大學法學實驗教學中心聯合組成;教學管理和教學實施部由中院政治部與法學院本科生工作辦公室聯合組成。

  為加強指導,由雙方選任專家、學者成立「校外法學實踐教育指導委員會」,具體負責領導培養目標研究、培養標準制定,並對「法學教育實踐基地」的規劃提出合理化建議,監督建設方案的落實情況。此委員會為實踐基地的最高決策與諮詢機構。其中,法學院院長任該委員會主任,中院院長任副主任。

  2、崗位職責

  主任:負責實踐基地的總體協調和組織、規劃。

  實踐教學規劃部:負責整體規劃校外實踐教學基地建設各環節,開發校外實踐教學活動項目,制定培養目標,組織教改研究及教材開發等工作,為教學實施部進行相應的培養方案設計及教學組織。

  教學管理部:負責實踐教學各環節的管理,包括教師、學生管理,實習場所管理和學生實習保障等工作。協助主任推動和管理實踐基地的正常運作,負責高校與實踐基地的有效溝通和協調。

  教學實施部:負責培養方案的制定,教學組織,教師的課程統籌安排,各承擔課程或者實習專業方向的講授或者實踐、輔導,幫助學生提升具體的實踐能力。

  3.3.2 實踐教學建設

  3.3.2.1 實踐教學培養方案制定

  我們將堅持以尊重個性、弘揚創新、培養具有獨立思維和創新精神的治國之才為取向,以培養學生的社會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為目標,實現人才培養目標的複合化;將著力圍繞提升學生四大能力,即探尋法律事實、法律實務操作、綜合表達以及創新思維。以此為導向,實踐基地與學校研究制定實踐培養方案,明確教學大綱,建立課程體系,完善教學內容。學校負責專業基礎課程的設置和培養,實踐基地根據行業應用的需要設置相應的實踐、實訓課程,在實踐應用中培養學生能力,並進行就業前的專業培訓,提高學生就業能力,使之順利走上工作崗位。具體方案制定包括如下幾個方面內容:

  培養目標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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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學大綱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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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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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學內容充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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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學平臺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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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考核和評價體系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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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2.2 實踐教學條件落實

  實踐教學條件的落實是建設任務的重要方面之一。按照「超前規劃、逐步實施「的原則,根據基地和學校的資源狀況逐項落實。主要建設內容有如下幾個方面:

  實踐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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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踐場所的落實分為實踐基地場所和學校實習場所的落實,學校方面在於利用武大法學實驗教學中心資源,實踐基地方面將根據實踐教學需要,利用自身資源,並積極創造條件為學生進入不同的實踐環境,開展各類實踐教學活動提供必要的場地及後勤保障,實現基地和學校資源的有機整合。

  實踐教學平臺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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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保組建實踐教學所需要的各種軟體和硬體設備環境,建立分類實踐教學試點和自主學習教學平臺等。

  實習過程管理制度制定與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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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實學生在基地學習期間的各項教學安排,與合作單位共同做好學生在基地學習期間的安全、保密、智慧財產權保護等教育。

  共享平臺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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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公布可提供的課程、實習崗位、指導教師等相關信息。提高實踐基地的輻射作用,為更多需要法學教育實踐機會的師生提供優質服務。

  3.3.2.3 實踐教學課程體系建設

  我們將結合校外實踐培養方案的制定過程,制訂實踐課程規劃、開發實踐課程內容和實踐項目,著力將實踐項目及實踐的各環節納入實踐課程化體系,打造3-4 門專業性強,實訓效果好的實踐類精品課程。

  課程類型:民事法實訓課程、商事法實訓課程、刑事法實訓課程、行政法實訓課程,法律職業倫理實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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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化品牌、建設實踐類精品課程,重點建設3-4門左右核心課程,使其在內容、體系以及教學方法上逐步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爭取2-3門達到校級精品課程水平,1-2門達到省級精品課程水平,力爭1門國家級精品課程,形成較為完整的、有特色、高水平、高層次的實踐核心課程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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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2.4 創造性地設計實訓項目

  訓練由初級到高級,由問題作牽引,以學生為中心,充分利用實踐基地的教師團隊和軟硬體平臺,運用在教師引導下的全方位學生自主創新實踐為主的教學模式或方法,改革實驗教學以單一的實驗室操作和實驗報告考核學生的傳統實驗教學模式。通過設計、開發5-6個實訓項目,使學生掌握審判實務的具體實施、進行法律運行結果的討論、分析和總結,甚至包括論文撰寫,以培養他們的創新意識和獨立從事實踐工作的能力。實訓項目包括但不限於:「導訴員」實訓項目、審判員助理實訓項目、助理書記員實訓項目、助理人民陪審員實訓項目、助理調解員實訓項目,以及實際參與庭前調解、案件審理、延伸幫教、案後回訪等工作。

  3.3.2.5實踐教學改革資助計劃

  新形勢下,實踐基地將著力圍繞法學實務精英人才培養的核心問題,大力推進教師教學研究及教改項目的立項、選報、評獎工作,鼓勵中青年教師及實踐基地聘任的實務工作骨幹積極投入實踐教學改革研究工作,提高實踐教學水平。

  力爭在建設期內取得1-2項省級優秀教學成果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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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積極改革業績考核和評價體系,將教改成果納入到教師職稱評定及法官晉升的工作考核指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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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力探索「2+2+2」法律實務人才培養計劃改革試點,並打造1-2個試點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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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過多元「研習」組織的構造 、「法學課程套餐」的供給、引入問題教學法和複合創新形式的設計,鼓勵學生自主學習,探索和實施法科學生實踐創新能力培養的嶄新戰略和計劃,力爭產生代表21世紀最新水平的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創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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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2.6 實踐教材建設

  按照培養「卓越法律人才」的要求,精選實踐教學內容,編寫出版實踐教材。我們教材建設計劃的重點在於建設主幹學科特色實踐課程教材,力爭推出1套高規格、標誌性的法學實踐教材和案例輔助教材。此套教材的編寫將由高校教師、基地審判骨幹與資深律師共同參與,突出實踐教材的真實性、典型性、操作性和新穎性特徵,注重學生的職業實踐、職業思維訓練和能力的培養,著眼於引導學生對司法審判實踐的各個環節、步驟、要點熟練掌握,並通過庭審模擬或實訓,使學生能夠正確運用審判程序和適用實體法律,沉著、冷靜應對庭審變化,機智、靈活把握庭審局面。

  3.3.2.7 利用現代電教手段,建立虛擬實踐教學平臺

  為滿足開放教學與示範輻射作用的需要,基地將聯合校內外專家及技術人員利用現代錄像、多媒體技術、計算機遠程通信技術等,建立虛擬實踐教學平臺,開展法學實踐教學。對多媒體實踐教學課件和網絡實踐教學平臺進行整體規劃,並組織實施。基地擬開發2-3套虛擬實踐教學平臺軟體,加大現代技術在實踐教學中的應用力度,完善實踐教學方法和手段。

  3.3.2.8 建設中心管理信息平臺,實現開放運行

  按計劃,實踐基地將向所有實施「卓越計劃」的高校開放。除了教室、住宿等接待能力外,能否實現這一開放的最大因素就是基地能夠提供的實習、實訓的場所、設備和教師。基地將通過建設管理信息平臺,將所有的資源、信息予以公開,方便湖北乃至全國各地高校聯繫。

  建設基地網站,在網站上,定期公布可提供的報告、參觀、實習崗位、指導教師等相關信息,開設網上選課系統、指導教師雙向選擇系統、成績管理與查詢系統、就業與實習崗位發布等系統,為基地和學校的員工和學生之間搭起一座信息橋梁。

  3.3.2.9 建立本科生畢業設計和畢業論文題目庫

  武漢中院及所屬基層法院在辦案中發現的新法律問題需要研討,典型案例需要分析研究,這些都為本科生畢業設計和論文選題提供了豐富的素材。實踐基地將組織本單位骨幹和高校教師合作,精心選題,建立本科生畢業設計和論文題目庫,方便學生開展畢業設計和論文工作。

  3.3.2.10 合作拓展項目開發

  基於「資源共享、共建雙贏」的原則,基地合作雙方擬開發以下拓展項目,以推進雙方合作向縱深發展,並最終服務於實踐基地的人才與師資培養。

  雙方建立疑難案件的研討、論證機制,法學院提供專家諮詢意見及司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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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方不斷加強科研合作,可開展一系列的橫向課題研究和調研工作、論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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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學院發揮人才聚集優勢,積極參與合作單位的業務素質培訓規劃和實施工作,以研究生教育為依託,為合作單位培養高層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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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方互通信息、交流成果,建立法學教學、學術研究、立法、司法等最新信息的經常性溝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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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踐基地通過適當方式為法學院的實踐教學提供案例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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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3 師資隊伍建立

  實施實踐指導教師培植計劃,建設基地指導教師隊伍,具體包括如下內容:

  教師選派制度

  實施「雙師互聘制」,制定教師選派制度,實現共建單位之間優秀教師與業務骨幹的遴選。

  指導教師由共建雙方共同選派。武大選送優秀骨幹教師赴共建單位進行掛職鍛鍊,武漢中院選派業務骨幹作為武大兼職教師參與課堂教學工作。

  武漢大學法學院的指導教師需具備專業知識和強烈的實踐精神,並且優先考慮具備法律執業資格的老師。武漢中院及所屬法院和試點律所選派人員均為實務經驗豐富的業務骨幹,且具有樂於分享的心態和善於指導的能力,能夠有效幫助學生進入實踐狀態,提升實踐能力。

  實踐指導教師培植計劃

  確立實施實踐指導教師講習制:法學院派遣教學骨幹為實踐基地提供專題講座和業務培訓,共建單位則派遣審判骨幹擔任武漢大學兼職教師開設法律實務講座,實現優勢互補。開展雙方的培訓與進修,實現教師培訓常態化,依照師資初選、培訓入職、考核調整和強化提升四階段,分步驟定期進行教師培訓,提高教學水平。

  教師考評制度

  建立教師考評制度,實行擇優動態考核機制,遴選優秀人才擔任指導教師,保證教學質量,實現教師隊伍的優化。

  3.3.4 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建設

  3.3.4.1 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實踐教學理念,保障實踐教學質量,基地將建立和落實有關教學管理體制,並在調查研究基礎上,對不合時宜的規章制度進行及時的修訂、完善或調整。擬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法學教育實踐基地管理辦法》、《法學教育實踐基地指導教師聘任管理辦法》、《法學教育實踐基地開放實施細則》、《學生進基地實習的程序辦法》、《學生實踐教學成績考核辦法》、《法學教育實踐基地人員崗位職責》、《法學教育實踐基地儀器設備維護及使用管理辦法》、《法學教育實踐基地檔案管理辦法》、《法學教育實踐基地安全制度》等。

  3.3.4.2監督機制

  建立以「法學教育實踐基地」領導小組與「校外法學實踐教育指導委員會」為主的兩級監督機構,定期對實踐基地進行檢查,加大教學運行過程的檢查力度,強化教學過程的監控,開展教學工作的評價和評估,加強教學質量目標監控,建立和完善教學規章制度,提高教學管理水平。

  構建考察學生全面素質的考核體系,建立科學的考察學生綜合知識、綜合素質、綜合能力的實踐考核標準。採取靈活多樣的考試方式,加大讀書報告、論文考核、外業(或社會)調查、創新考核等的比重。具體措施如下:

  (1)實踐性課程的質量監控

  首先,實踐性課程的教師是雙師型教師。其次,實踐性課程的教材、大綱、日誌等將嚴格規範,以求避免實踐性教學的隨意性。再次,在作業、測試、考試的評判上堅持以平時表現作為評分依據,不以一次所謂的最終期末考試確定成績。最後,在最終評分時堅持「雙導師制」和「夥伴參與制」,即學生的實踐性課程的分數由三部分構成:院內教師評分佔總成績30%,校外的兼職教師評分佔總成績30%,同學互評佔總成績40%(包括發言、PPT、對抗訓練時的表現等)。這樣,就能儘量保證實踐性課程分數確定的公正性。

  (2)校外基地實習評判

  1.基地「師傅」評分佔總成績的50%

  2. 實踐帶隊教師評分佔總成績的30%

  3. 實習總結、實習日誌的分數評分佔總成績的20%

  4 年度進度安排

  1、2012年1月-2012年6月 立足制度建設,重點落實實踐教學環節相關建設措施:

  (1)實踐蓋達組織機構成立及合作基地掛牌,落實教學條件,正式啟動基地建設工作;

  (2)制定實踐培養方案和實踐教學師資培養計劃;

  (3)研討基地建設具體項目開發與設計,並確定相關立項申請工作;

  (4)實施「雙師互聘」工作,共同確定基地指導教師,並開展初任培訓。

  2、2012年6月-2013年6月 突出實踐課程建設工作和教學成果建設:

  (1)加強課程建設:系統性開發反映實務需求、適宜學生素質和能力培養的應用型實務課程,豐富課程內容,建立獨具特色的實踐課程體系。

  (2)實踐教學精品課程建設:3-4門達到校級精品課程水平,1-2門達到省級精品課程水平;

  (3)實踐教學項目建設:立項開發2-3個實踐教學項目,並力爭在此期間實施相關項目及其評估。

  (4)拓展實習基地建設:力爭基地學生參與率達到100%,建立2-3個實習示範點;

  (5)研討「2+2+2」實踐人才培養模式,並爭取多方支持開設試點班;

  (6)規劃實踐教學教材,立項建設:3-4本實踐教材;

  (7)建立論文設計與畢業論文選題庫;

  (8)建成並維護信息管理和共享中心,實現全天候開放運行。

  3、2013年6月-2014年6月 落實實踐教師培植計劃及孵化教學改革成果:

  (1)實施實踐教師培植計劃,雙向啟動選送掛職鍛鍊及培訓進修工作;

  (2)出版實踐教學教材,發表實踐教學成果;

  (3)建設1-2門省級精品實踐示範課程,並積極選送參與國家級評選;

  (4)開發建設虛擬實踐教學平臺,並投入使用,發揮共享與輻射作用;

  (5)教學改革成果建設:2-3項省級教學改革成果;2-3項省級優秀教材建設,1-2門國家級優秀教材;

  (6)實施合作拓展項目建設工作;

  (7)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1-2項大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

  4、2014年6月-2014年10月 整理總結特色專業建設,出經驗、成果:

  (1)經驗總結:發布實踐教學人才培養研究報告;

  (2)精品課程建設:1-2門達到國家級精品課程水平;

  (3)總結實踐人才培養試點實驗班工作,適時宣傳並推廣相關建設成果;

  (4)全方位推進合作拓展項目建設,並總結相關建設成就;

  (5)建成國家示範性法學教育實踐基地。

  5 預期成果(含主要成果和特色)

  1、構建實踐教學品牌套餐工程:(1)開發系列實踐課程;(2)編寫實踐實訓教材;(3)挖掘資源,力爭創設實訓項目;(4)擴展實踐教學基地輻射作用。

  2、特色人才培養模式:構建具有特色的法學專業職業人才培養模式。

  3、實踐教學指導教師及實踐教學團隊建設工程:落實雙師選聘制;推進師資培植計劃;宣傳典型個人或集體。

  4、精品實踐課程建設:建設3-4門達到校級精品課程水平,2-3門達到省級精品課程水平,力爭1-2門國家級精品課程,形成較為完整的、有特色、高水平、高層次的實踐課程體系。

  5、教材建設計劃:2-3門省級優秀教材,1-2門國家級優秀教材。

  6、教學改革計劃:取得2-3項省級優秀教學成果獎,並積極申報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獎。

  7、試點班建設計劃:探索並建設「2+2+2」複合型法律應用人才試點班。

  8、特色示範基地建設:建設全國示範性法學教育實踐基地。

  6 經費保障

  根據法學教育實踐基地的建設要求進行經費預算,通過多方籌措保障基地建設的經費要求。具體預算及經費開支如表所示。

  師資隊伍建設經費按人事所在單位解決。聘請指導教師所發生的費用,由學生所在學校培養經費開支。

  實踐教學基地建設經費

序號

建設項目內容

經費預算(萬元)

依據及理由

1

人才培養方案和實踐教學體系的構建

20

購置圖書資料,資料庫建設,課程建設獎勵

2

實訓教學項目建設

80

資助學生辦案基本經費、指導教師課酬

3

實踐指導教材開發

30

出版1-2部試點教材,並資助雙方教師發表相關教研文章

4

實踐指導教師培植計劃

60

專題研討會、實踐指導教師師資培訓費;各類實踐教學基地建設會議差旅費、會議費

5

實踐教學研究項目

30

鼓勵實踐教學改革研究,資助相關著作、論文的出版並獎勵

6

實踐基地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40

導訴臺、實習項目學習室建設和維護,基本辦公設備及器材購置、養護與維修

7

自主學習平臺(WEB網絡及軟體開發)

30

共享平臺的創建、運行及維護費用

8

實踐基地質量監控及評估體系建設

10

質量監控與現場評估工作開展及機制研究

合計

 

300

 

  上述條件建設經費擬國家教育部支持、武漢大學支持、共建單位支持解決。主要建設經費來源為:

  1)國家教育部從「卓越計劃」中列支經費支持基地建設;

  2)武漢大學985建設項目和211三期建設項目支持基地建設。

  目前,法學學科已經列入985二期和211三期建設項目,建設經費中有一大部分主要用於專業建設,特別是實踐性教學課程設置、師資培養、實驗條件建設及教學研究等內容,目前該經費已經落實。

  (3)共建單位經費支持

  共建單位除定時定額為實踐基地建設提供運行經費支持外,將通過設立獎學金、公益服務崗位、提供食宿和實踐性教學場地及必要辦公條件、發放科研津貼等多種模式為法學教育實踐基地提供經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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