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期過了沒幾天,22歲的鐘某可能再也回不到校園了。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枝罪,鍾某近日被移送杭州拱墅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鍾某,杭州人,在校大學生,自小就喜愛軍事。開學在即,鍾某想買點裝飾品去裝飾下自己的寢室。作為軍事迷,鍾某自然而然地想到了「槍」。今年暑假前後,他通過網購,以680元和650元的價格,買了一長一短兩把「仿真槍」。
這兩把「仿真槍」做工精緻,無論在顏色、質地、重量等方面均可以假亂真,甚至連槍號、扳機等小細節也與真槍一致。
鍾某收到後自是十分喜愛,連包裝盒都沒有拆就藏在了自家書櫃內,準備開學後拿到學校去。誰知幾天後,警察就找上門來,這時父母才知道事情經過,但為時已晚。
經檢測,鍾某所買的兩把「仿真槍」,槍口的動能比分別達到8.6焦耳/平方釐米和3.5焦耳/平方釐米,超過國家規定的1.8焦耳/平方釐米,具有較強的殺傷力,法律意義上即定為真槍。
「我以為仿真槍就是個玩具,如果知道這種大威力仿真槍就是槍,當初我絕對不會買的。」知道自己涉嫌犯罪後,鍾某也是很後悔。
辦案檢察官介紹說,根據我國《槍枝管理法》的規定,槍枝是指以火藥或者壓縮氣體等為動力,利用管狀器具發射金屬彈丸或者其他物質,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的各種槍枝。因此,只要仿真槍或者槍模具有以上槍枝的特點,具有殺傷力,同樣屬於槍枝的範圍。非法持有具有殺傷力的所謂「仿真槍」「槍模」同樣可能構成非法持有槍枝罪。
另外根據相關司法解釋,非法持有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枝一支,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枝二支以上,就可以構成非法持有槍枝罪。
檢察官提醒說,近年來,因為購買大殺傷力仿真槍而受到刑罰的案件屢有發生,在這類型案件中,年輕人特別是在校學生佔了相當比例,而且網上所謂的大威力「仿真槍」其實很多就是槍,千萬不要被其「仿真」的名頭所迷惑,購買持有就可能觸犯刑律。(通訊員 拱檢 記者 陳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