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課是市場需要
很多家長由於工作原因無暇顧及學生的學習輔導,學生已經放學了家長還在工作。學生放學只能放在午託、晚託輔導機構,解決孩子午休、午飯、家庭作業、晚飯問題。學校周圍的午託、晚託機構適應了這類家庭的需要,是市場需求催生了這類託教機構。這類機構的確解決了很多家庭的實際困難,是值得肯定的。缺陷在於辦學質量、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在市場競爭的作用下基本呈現價格越高質量越好的規律,這樣一來也造成了託教班價格越來越高的現象。
很多進城務工人員、工薪階層由於工作的原因,或者是為了讓子女獲得更好的教育機會,把子女送入城市學校。甚至有很多家庭既想要子女獲得較好的教育,有沒有經濟實力負擔大城市的教育成本。只能將孩子送進縣城學校,自己在大城市打工。但是由於現實的原因孩子在家長工作期間無處可去,學校又沒有住宿的地方,所以只能寄宿在民營的住宿兼輔導機構。隨著我國工業獲得發展,進城務工人員的增長這樣的家庭會越來越多。這是現實的選擇,卻又無可奈何。
補課是學習需要,輔導機構是學校教育的補充。術業有專攻教育是一門專業,雖然很多家長學歷並不低但對於輔導學生學習來說並非得心應手。學生、家長需要有專業教學方法、經驗的老師來輔導學生的學習。還有些家長雖然學歷高但初中、高中的數學、英語已經忘的差不多了,甚至很多家長並沒有那麼高的學歷,只能依靠輔導機構來輔導自己的孩子學習了。
學校是班級授課制雖然有體育課、音樂課、興趣班,但並不能滿足學生多樣化發展的需求。在這類需求的作用下很多特長班應運而生。比如:舞蹈、音樂、樂器、演講、主持、武術、機器人、體育、書法等培訓機構。這些培訓機構的在市場上競爭的作用下也呈現價格越高質量越好的規律,同樣增加了教育的成本。
《教育法》、《教師法》及各級教育主管單位、學校規定嚴禁在職教師有償輔導。輕則處分取消評優評先、職稱晉級資格、重則免去教師資格、開除教師職務。這是在職教師有償輔導受到輿論譴責的法律依據,法律是社會基本價值觀的體現,也是在職家教社會輿論爭議的源泉。
教師工資水平普遍較低,有償補課是生活所迫無奈之舉。另一方面教師節假日較多有輔導補課的時間條件。輔導機構較高的酬勞是滋生有償補課的社會土壤。學生、家長希望與其讓輔導班的老師補課還不如讓學校的老師補課。在這樣的條件下有償補課自然而然的就產生了。
為什麼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社會輿論爭議如此巨大。一方面家長、學生的確有補課的強烈需求,另一方面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增加了輔導機構的教育成本。還有就是在職教師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有法可依、有道可罵。支持的一方認為有償補課適應了社會需要,滿足了自己的需要。反對的一方認為觸犯了法律法規、職業道德。
學校利用暑假的其中一個月,在老師自願、學生自願的基礎上開展適度的補課,解決當下學生家長需要輔導補課的需求和老師有償補課的矛盾。學校應可能的(比如增加一節課)滿足學生個性化、多樣化的發展開展興趣班、特長班。
政府應加強對輔導機構、培訓機構的管理,提高同類機構的辦學質量、管理水平。政府應加強調控輔導機構、培訓市場的價格、質量控制教育、培訓成本。減小學生、家長補課需求與市場價格、質量之間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