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可能是最後一個自由寫作日,已經第二十八天了,進入了寫作營的倒計時。
簡單說一下自2020年4月30日更新公眾號以來遇到的一件讓自己很介懷的事。
我們可以選擇自己要閱讀的文章,我們也可以在閱讀之後留言評論,我們甚至可以對別人的文章發表自己的看法、提出建議,比如,我認為你哪裡的語句表達的不通順、我認為你這個觀點是錯誤的,等等,這是言論自由權,每個人都有。
但我認為,提出建議的前提,是你有認真的看文章,意見或評判來自理性的思考,而不是附帶個人情緒的自我認為。
你經歷過黑暗嗎?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看過這篇文章,能不能讀出文中我所表達的我眼中的黑暗。
這是一位讀者發表的看法。
認認真真讀一遍文章,你們認同他給出的黑暗嗎?你們也認為前面的女孩和後面XXX的老婆,是一個人嗎?
我眼中的黑暗,是一個15歲的女孩生了一個孩子,16歲時又生了一個。
下面的XXX的老婆除了年齡之外,與她的情況類似,也是連著生了兩個孩子,導致自己失明。
而且,我的時間線很明確,一個是「大概上個周」,一個是「大概是2016年吧」,過渡的句子,就是那句「勾出了一份更深的回憶」。
這位讀者眼中的黑暗,於我而言是一種困境,是可以通過自強、通過努力克服的,甚至還可能是另外一種寶貴的財富。
謝宗玉說,人與人之間由於成長曆程、受教育程度、宗教哲學觀和人生價值觀的不同,註定了他們對很多事物不會有統一的認識。
我非常贊同這句話,也一直在踐行這句話。
就像那些向本號投稿的作者,如果他們的文章需要修改,我們也只是給出建議,一定是他們自己修改。
這世上沒有一個人能夠完全理解另一個人的想法,即便讀出個七八分,也存在語言風格的差異,所以我們儘可能不動作者的文。
還有這篇文章,我寫的是寬容。
什麼是,心理學上的「接納自我」
我的文字都是在表達真實的自己,我就是對自己一些細小的錯誤很寬容,在無傷大雅的情況下,在不傷害別人的情況下,對自己不加管教,隨心而為。
如果按照這位讀者理解的意思,那我就不具備寬容的品質了,因為我記仇,凡是得罪過我的人,惹我不開心的事,我都記著呢。
不過,我不會被這些負面的情緒左右,不會傻到拿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也不會任由自己沉溺壞情緒之中,人生苦短,我努力開心的去過每一天。
基於對每一份合理意見的尊重,我再次去問了老師。
我喜歡馬東這句話:被誤解是表達者的宿命。
想到昨天寫的文章,我覺得自己在堅持寫作的日子裡收穫滿滿,是一種自我發掘和自我表達的長途跋涉,辛苦但欣慰。
我們不能用工資高低定義一個人是否成功,也不能用閱讀量定義一篇文章是否合格。
比如,本號採用的一些文章,可能沒有很高的閱讀量,但我們很喜歡文章本身所表達出的價值觀或生活態度,記得蔣勳說過「好的文學是真實的人生,不是一定有道理可講。」
從六樓飛下的女孩
與人共勉:文字只是一種載體,重要的是它所給予的,我們對人生的觀察與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