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支持廣大個體工商戶在做好疫情防控同時加快復工復業,財政部、稅務總局相繼出臺了《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和《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等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5號)等政策,明確: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徵率預繳增值稅。
4月將至,小規模納稅人即將享受這一優惠政策!
為便於符合條件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準確理解免稅政策,正確填寫納稅申報表,及時享受這項減稅紅利。我們專門編寫了《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小規模納稅人申報操作指南》,並製作成電子書,以實際案例輔導小規模納稅人如何填寫納稅申報表。
目錄
一、納稅申報相關稅收政策
二、申報操作指南
(一)預繳稅款申報
1、建築公司提供異地建築服務預繳申報案例
(二) 未超過小微企業免稅標準申報
2、設計服務個體戶開具普通發票申報案例
3、 銷售公司2020年3月開具專用發票申報案例
4、 商貿企業2020年2月和3月開具專用發票申報案例
(三) 超過小微企業免稅標準申報
5、諮詢服務個體戶開具普票申報案例
(四) 銷售不動產業務申報
6、商貿企業銷售不動產申報案例
(五) 差額徵稅申報
7、建築公司差額徵稅申報案例
本期製作團隊
監製 |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辦公室
圖文編發| 珠稅融媒
素材來源| 廣東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