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聊城錦繡翡翠城小區開盤了,銷售情況不錯,按說正常的商品房買賣,交房款籤合同就可以了。
可最近,有購房者給我們打來熱線,說自己在籤合同的時候發現,房屋產權居然「縮水」了?!
今年六月,錦繡翡翠城小區七號八號九號三棟樓陸續開始對外銷售,吸引了眾多購房者。很多人在仔細考慮比較完之後,選擇了購買小區8號樓,隨後交納了定金和首付款。
聊城錦繡翡翠城小區購房者:
「8號樓,在小區中間,地理位置非常好,環抱在中間。它往南沒有遮擋,而且還有一個湖,環境非常好,就選了這個房子。等著籤合同,一個半月左右吧,一看這個日期是2003年拿的地,然後我們去找售樓處核實這個情況,他們說確實是。
他們說一開始他們也不知情,我說難道什麼時候拿的地售樓處能不知道嗎?買房的時候說了,說是七十年產權,大產權。」
購房者們了解到,當時一起銷售的三棟樓當中,只有八號樓的地是開發商在2003年拿的,而一旦他們籤定合同,房屋產權也就要從那時開始算起,聽到這個消息,購房者們炸了鍋。
說好的七十年的產權,竟然少了二十年?!
(購房者的購房協議)
聊城錦繡翡翠城小區購房者:「我感覺這就是涉嫌隱瞞,我不知道算不算欺詐,反正涉嫌隱瞞,最起碼要讓我們知情,什麼時候拿的地。」
購房者們隨後找到開發商討要說法,開發商也承認了8號樓的這一情況,並且前幾天給出了幾種解決方案,要求限期答覆。可對於這些方案,購房者們並不滿意。
(購房者)
解
決
方
案
方案一:購房優惠
購房者:「他補償的話,就是說一平米補償一百塊錢,我們不接受,感覺少了接近20年,15年以上,一平米才補償一百塊錢,太少了。」
購房者:「我現在買的房子價格,我覺得跟旁邊的房子沒多大區別,旁邊房子都是2018,2019年的產權。」
方案二:調換二期房源
購房者:「這些換房子的,統一排號,跟二期預售的不一塊進行,人家選完房子才輪到我們選。」
方案三:全額退款
購房者:「首付也沒有利息,就直接你交多少錢,退多少錢。」
購房者:「來籤字,籤完字,你就等著,售樓員有說半月打錢的,有說一月打錢的,還有說兩個月給打錢的,一直沒有一個統一的回覆。」
聽購房者們說,除了少數人選擇退房以外,大部分人其實不願意再進行退換,而是希望在開發商能夠提高補償標準的基礎上,完成買房手續。
花住宅的錢買住宅,可這70年的住宅產權卻縮水了近20年,這讓購房者們難以接受,甚至有不少業主認為,在整個購房的過程中,開發商故意隱瞞,欺騙了他們。那麼開發商會作何解釋呢?
張經理小區開發商負責人:「這個地塊是2003年拿過來的,一直沒有進行開發,因為我們有一個大的規劃,整個地有一百多畝,分三次拿,一期二期三期,它連在一塊的。」
(張經理小區開發商負責人)
小區開發商承認,8號及12號樓所在區域,在2003年通過正規流程拿地後一直沒有開發,直到前幾年拿到整塊區域開發權後才進行建設,那為什麼在銷售時沒有向購房者提醒這一點呢?
張經理小區開發商負責人:「因為開始我們的地塊,我們認為我們的地塊目前是新的,但有一個遺留地塊,但是我們也是後來知道這個事情。」
對於在銷售過程是否存在故意隱瞞的行為,開發商含糊其辭,那這件事開發商準備如何解決呢?
張經理小區開發商負責人:
「地塊的原因,我們和有關單位也正在進行協商,包括我們一個保證,就是跟業主籤一個保證,如果我們的年限能夠改過來的話,跟我們大的地塊能夠統一起來,我們不進行賠償補償,如果拿不下來,我們有一個補償協議,我們也跟客戶看過了。」
可是對於開發商每平米一百元的補償方案,購房者們並不認同,那雙方還能否繼續協商呢?
張經理表示,關於賠償的問題,他們可以和購房者再進行協商。那是否可以對土地的年限進行修改呢?特派員也專門來到聊城市茌平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諮詢。
聊城茌平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工作人員介紹,根據我國物權法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而對於開發商與購房者之間的糾紛,他們表示會聯繫住建部門及開發商協調處理。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編輯 王瑩
來源 小溪辦事
【來源:山東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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