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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導語
現實中,有很多單身老年人,和家裡保姆走到了一起。
有的是因為保姆照顧的好,依賴和喜歡上保姆,於是喜結良緣;有的是因為在長期的單獨相處中,有的老人孤單,想找個人來陪,而對保姆又知根知底,再合適不過……
可無論是因為什麼原因,他們都是奔著幸福和溫暖去的。
但結果怎麼樣呢?他們的目地達到了麼?
下面我們就來看一下,這對特別的夫妻,婚後女人為什麼不滿?男人為什麼沒有得到幸福,還有了更多的煩惱?
二,真實案例
講述者:謝蘭蘭,53歲。
01
我叫謝蘭蘭,今年53歲,兩年前,來到李家當保姆。
那時候,只覺的李先生家裡裝修的富麗堂皇,他一個人住了三室兩廳,聽說他是退伍兵,原來曾經還立過大功。
慢慢地,我也開始熟悉了,他就一個女兒,在一家大企業做高管,他長期一個人生活,一個月退休金一萬多,他性格比較孤僻,不大願與人交流。
而我是個比較開朗的人,願意與人說說話、聊聊天,僱主一副高冷的模樣,不禁讓我多了幾分好奇,就覺得我們是兩個認是不同世界的人,我渴望著、也羨慕著他的世界。
如果趕上他哪天心情好,對我多說了幾句話,我就會感覺很高興。
在日復一日的相處中,我把自己的工作做到了極致,不管是不是我該幹的,我都會極力把它做好,張先生也漸漸地開始對我刮目相看,誇我勤勞能幹,是一把好手。
02
他開始依賴我的照顧,我對他也充滿了好感。
我就感覺自己是農村人,沒有退休工資,指望孩子養老不現實,他們過得也很累,所以對自己的老年生活很迷茫。
而不像李先生那樣,一個人住那麼大的房子,還能僱保姆,享受衣食無憂的老年生活。對我來說,這是一種跨階層的羨慕,也是一種奢侈的連想都不敢想的晚年。
所以,當李先生對我表示出好感的時候,我受寵若驚,如果真的能和他走到一起,對我來說,也是美事一樁。
之後那段時間,是我生命裡最幸福的日子。自己羨慕的人喜歡著自己,他一會陪我去買菜,一會陪我聊天,還對我信誓旦旦的說:將來領了證,會好好疼愛我、呵護我、溫暖我。
說句實話,我這輩子都沒感受過這種幸福。
和前夫在一起的時候,全靠媒妁之言,沒談過戀愛,沒說過情話,直接結婚生孩子過日子。現在突然有一個那麼有錢的男人,對我這麼好,就連我的夢裡,都有幸福的笑聲。
03
半年後,我倆走到了一起。
按理說,像他這樣的家庭,孩子應該反對才符合常理,首先是門不當戶不對,身份和經濟方面懸殊,其次是我倆有巨大的年齡差,照外人看來我是圖他的錢。
但出奇的是,他的女兒並無異議,還給我們舉行了婚禮,那一刻,我感激涕零,被人善待的感覺真好。
婚後,李先生和他女兒都對我挺熱心,但是有一點,卻跟我原來想像的不一樣。
自從住在一起後,我的工資沒有了。
如果說我成了李先生的妻子,不是僱傭關係,不拿工資那也正常『。但讓我想像不到的是,他每個月工資是11000,但只有兩千塊錢拿到自己手裡。
至於為什麼,老李給我這樣解釋,說自己在錢的方麵糊塗、屢不清,就讓女兒幫著理財。另外,這套大房子是女兒出錢買的,將心比心,錢放在女兒手裡也正常。
04
對我們兩個老人來說,兩千塊錢也夠花。
因為我本身就是比較節省的一個人,除了生活用品,我從來不捨得買其他的,但是,老是覺得不是那麼回事。
雖然我倆領證了,我成了老李名副其實的妻子,但是我做的活沒變,還是全心全意照顧他,做飯、所有家務,以及他的飲食起居,全部由我來負責。
婚前的時候,還陪我做點家務、做頓飯;但自從結婚後,他又恢復了原來的樣子,而我又像保姆一樣,裡裡外外的活,全是我一個人的。
當我跟老伴提到這些的時候,老伴就說我多心,並表示出反感。之後,就開始對我忽冷忽熱,不願搭理我。
現在弄得我好尷尬,妻子不像妻子,保姆不像保姆。一方面,不捨得離開老李,另一方面,為自己的未來感到迷茫。
三,小結
其實,我覺得案例中的女主人公,陷入了誤區。
首先,作為保姆時,他想要的是僱主的溫情;作為妻子,得到溫暖的同時,她想要的是今後餘生的經濟保障。
其次:她把餘生的幸福,寄托在別人的身上,所以這種幸福就會過於脆弱,隨時都會岌岌可危。
當然,案例中的李先生的所作所為並非妥善。
首先:你想找人陪伴,但還需要有人伺候你,這可以是兩個角色,一個妻子,一個保姆,但如果非要把這兩個角色合為一體,那你就要多為對方著想。
對方伺候你,就沒有了經濟來源(農村戶口,沒有退休金),那她的未來怎麼辦,特別是有這種巨大年齡差得存在,你更要未雨綢繆,多為她的未來打算。
她伺候你的現在,讓你有了一個溫馨的晚年;那你也要盡其所能的考慮到她的將來,這才是真正的伴侶,而不是只考慮自己,忽略對方。
我覺得,李先生不防這樣做,最為妥當:
之前的財產可以給女兒,但是婚後的工資,應該拿出來由雙方共同使用,這屬於婚姻內的共同收入。
無論從法律上來講,還是從人情上來講,這都最合適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