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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啟動調查:未開除強姦犯學生,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引眾不滿
最近,「浙大學生犯強姦罪獲一年半緩刑,僅被留校察看」引發熱議,不少人都是覺得處罰過輕。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任務,強姦犯應該若被判定3年以下徒刑,需要具備自首,、犯罪未遂、中止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浙大回應,後續會繼續處理此事,給大眾一個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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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強姦犯學生」引爭議!校方稱犯罪中止且自首,曾在榮盛實習
作者 | 市界王春曉編輯 | 朗明浙江大學一學生因犯強姦罪被判刑後,學校對其作出留校察看一年的處分招來不小爭議。校方最新通報稱,鑑於司法部門認定該生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節而作出該處分,至於網上反映的情況,學校已啟動後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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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強姦犯可以留校察看,哈工大作弊學生開除學籍,合理還是雙標
學校決定對其「留校察看處分」,引發網友熱議。據悉,浙江大學已緊急召開會議,研究處理此事。同樣是在今天,哈工大兩名大四學生因為作弊被開除學籍,據傳這兩名學生已經在騰訊實習,眼看就要拿到騰訊的入職offer,這下學歷和工作雙雙泡湯了,因而有網友認為是否處罰過重,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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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強姦犯,留校察看;盜竊犯,開除學籍!
浙江大學努某某犯強姦罪被留校察看一事引發社會熱議。今天下午浙大給出了情況通報:通報指出,根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的,給予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鑑於司法部門認定努XX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節,校學生獎懲委員會會議表決決定給予努XX留校察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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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熱議「浙大給予強姦犯學生留校察看處分」的冷思考
根據網絡發布的情況,浙大一名學生被法院判決強姦罪後該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引發熱議。不少網民認為浙大有偏袒嫌疑,「對他網開一面」,使該生獲利,「對該生的畢業、求職毫無影響」。一、該案作出的刑事判決是否合理合法從網絡上發布的有關刑事判決書來開,法院認定該生的犯罪行為為犯罪中止,且有自首情節,在偵查階段認罪認罰,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適用從輕、減輕條款,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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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給強姦犯學生留校察看處分,你怎麼看?
最近,來自浙江大學黨委學生工作部、本科生院學生工作處網站的一份文件在社交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網傳浙江大學學生努爾特巴特爾因強姦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學校研究決定對其「留校察看處分」,引起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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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通報「犯強姦罪學生被留校察看」:因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節
浙大對切忌強姦案的學生只做了留校察看的處理,引起巨大爭議!這個結果讓網友唏噓不已,這個學生努某某學習成績128人中排名126,而且經常逃課,平時生活混亂,這樣的品行,犯下這樣的事情,卻留校察看,為什麼呢?相對網友的質疑和猜測,浙大必須給出一個合理的結果,所以目前來看,事情已經發酵了幾天,最大的焦點就是結果不能服眾,身為名校沒有擔起對於社會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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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犯強姦罪僅留校察看?期待浙大更詳實調查
決定顯示,2016級學生努××犯強姦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因此被浙江大學給予留校察看處分。一位被法院判決的「強姦犯」,是否適合繼續留在校內,甚至順利完成學業?高校對學生的紀律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和開除學籍,留校察看的嚴厲程度僅次於開除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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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作弊被開除學籍,有人性侵卻留校察看,網友為此吵翻了天
報導一出,不少網友便表示強烈譴責:「強姦犯僅一年多有期徒刑,還緩刑?這是什麼神操作?」「留校察看一年,判得太輕了吧,犯罪成本啥時候這麼低?」「這是法外開恩吧?」「少數民族是『免死金牌』?」更有網友將其與哈工大畢業生因考試作弊被開除學籍做對比:「作弊開除學籍,性侵卻留校察看,真是活久見!」「顛覆了三觀啊」整件事到底為何引起全網的熱議?且聽小編細細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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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開除一點都不過分!浙大完全可以像國科院那樣開除「壞學生」
浙江大學對強姦犯學生的裁量處罰,引發網友的不滿和吐槽。而浙江大學對強姦犯的努爾特巴特爾卻僅做了「留校觀察」的處分,然後很多網友都表示無法相信、很難理解、不可接受等情緒。但是網友很不買帳,一個強姦犯,因犯罪中止,被判罰一年半,緩刑一年半,也就是說接下來一年半內,如果沒有繼續違法,他就不會繼續受到坐牢一年半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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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給予犯罪學生留校察看處分,事情真相是這樣的
浙江大學,簡稱「浙大」,是我國知名的雙一流學校,也是一所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近日,這個學校卻被網友們「罵」了,原因是該校學生犯罪被判刑了,學校居然還對他網開一面,只作了「留校察看」的處罰。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以為強姦罪必須3年以上刑期,因為這是《刑法》中規定的,還認為法院判輕了,要知道強姦罪也分既遂和未遂,而公訴人認為努某是犯罪中止,且有自首情節,這才作出如此判決,法律適用應該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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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強姦犯也實行留校察看,浙大對學生的處分未免太寬鬆!你怎麼看
身為國內首屈一指的國家級名校,浙江大學竟然會對自家犯了強姦罪的學生採取如此從寬處理的處分,難道學生犯了如此彌天大罪?學校就應該如此草率處理嗎?最近關於浙大學子強姦案一事已經被炒得火熱了起來,如今社會對這次案件的關注度仍然很高,面對如此一個公共話題,「這位犯了強姦罪的浙大學子究竟會受到怎樣的處理」已經成了人們逐漸關注的新焦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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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犯強姦罪後僅「留校察看」 ?浙江大學正式回應
近日,「浙大給予強姦犯學生留校察看處分」的話題引發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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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強姦犯學生」被接連曝光:有女子稱酒後失去意識疑被下藥,曾遭其鹹豬手者對學校通報表示失望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孟傑近日,「浙大給予強姦犯學生留校察看處分」的話題引發網友熱議。網傳浙江大學2016級一名少數民族學生努某某因強姦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學校研究決定對其「留校察看」。「考試作弊都得開除了,這是不是太輕了?」對於浙江大學的這個處理結果,不少網友表示強烈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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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弊慘遭開除VS犯罪留校觀察——哈工大與浙大差距為何如此之大?
最近,哈工大2名畢業生因考試中存在作弊、替考行為被學校開除的新聞受到廣泛熱議。部分網友認為哈工大的做法太不近人情,可以說是葬送了這兩名&34;的學生的未來,但更多網友力挺哈工大認為其有國內一流高等院校的風採,真正做到了公正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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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開除強姦犯學籍」的背後,如何看高校的自主裁量權?
而公眾也在網際網路上大量檢索了過往浙大的紀律處分決定,發現因考試作弊、沉迷遊戲而不及格科目過多等原因,該校被開除學籍的學生並不在少數。一時間,「浙大不開除強姦犯學籍」的話題被熱議,各種或有理或無據的說法鋪天蓋地,直指該學生的「特殊」身份及事件背後權力尋租的可能。 ▌浙大的處理結果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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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開除強姦犯學生發出了依法治校信號
「強姦犯學生」,重新被浙大開除學籍了。一開始感覺有點意外,筆者前不久曾經發過《對於熱議「浙大給予強姦犯學生留校察看處分」的冷思考》一文,正想繼續關注一下浙大如何進一步落實「留校監督教育」措施,有關機構如何開展「社區矯正」工作呢,未成想出現了這個結局。細想之下,也覺得這是一種必然。筆者才不相信網絡壓力說、高考志願說、知錯能改說等等說法,反倒認為這是一個「依法治校」的新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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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回應努某某被留校察看將儘快公布說明 浙大努某事件始末
7月21日,浙江大學2016級學生努某因犯強姦罪被判刑後,浙江大學對其作出留校察看一年處分決定的消息,引起網友熱議。對於校方處理意見引發的爭議,浙江大學黨委宣傳部長應飈在回應上遊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就對努某處理意見形成的依據和標準,浙江大學將儘快公布說明。律師表示,依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對努某進行處分明顯不妥,強姦罪明顯不是違紀,而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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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強姦罪只是留校察看,考試作弊被開除學籍:浙大是否「寬嚴失據」
這兩天,浙江大學給予強姦犯學生留校察看處分一事,引發社會熱議。據媒體報導,該校學生工作部官網7月17日公布了《浙江大學關於給予努××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該校學生努××因強姦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學校研究決定對其「留校察看處分」。招致不小的爭議後,浙大方面最新回應是,7月20日浙江大學緊急召開了會議,正在研究處理此事,後續情況會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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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作弊被開除學籍,有人強姦卻留校察看……浙大對強姦犯開恩?
除去努某某案後,其餘6名學生中,有3名考試作弊,1名在暑期行竊千元財物,2名因吸食毒品,其中1人在今年1月解除為期一年的留校察看。有網友戲稱,「『留校察看』是浙大面對犯罪分子的傳統藝能。」除了網友,還有一批人對浙大的處理更加失望。他們就是浙大的莘莘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