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商朝的刑法以肉刑為主?這個問題回答起來有點難度,因為牽扯到上古時代的法律制度問題,以及這些肉刑法律所產生的歷史和社會背景。由於本人對於上古時代的刑法比較感興趣,閱讀過相關史料,積累過一些知識,就嘗試回答一下,如有不對之處,請多指正。
【商代的肉刑都包括什麼?】商代綿延約六百年,處於上古半信史時代,那時候文字剛剛出現不久,官修史書的制度尚未形成,僅有的一些史料局限於甲骨文和鐘鼎文的記載,史料殘缺不全,歷史事件大量遺落。按照有限的史料,學者們研讀出來商代的一些刑法,絕大多數都是肉刑。商代的肉刑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要人命的肉刑,一類是讓人傷殘的肉刑。
按照甲骨文的解讀,商代法律條文多達300條,肉刑包括11種:
(圖片內容來自於李穎娜的碩士論文《甲骨卜辭所載商晚期刑罰考論》)
如果結合後世的文字史料記載,商代的死刑肉刑可細分如下:
戮刑—— 這種刑法通過斬首剝奪犯罪人生命,同時又對罪犯加以人身侮辱。戮刑可以分為生戮和死戮兩種。生戮是先戮後殺,死戮是先殺後戮。戮刑一直沿用到清代,可謂最長命的死刑。
炮烙刑—— 又稱之為「炮格」,起源於商紂王時期,在銅柱上塗油,下加炭加熱,令有罪者行其上,墜入炭中燒死。行刑過程有三種說法,一是說用炭火燒熱銅柱,令犯人爬行柱上,犯人墮入火中而死;一是說鑄一銅格,格下燒炭,令犯人行走格上,犯人墮入火中致死;還有一種是將銅柱燒紅,令犯人環抱,最後皮焦肉爛而死。《封神演義》中,大臣商容就是遭受炮烙之刑而死。
醢刑——也稱菹醢,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酷刑之一,指將屍體剁成醢( 肉醬) 。相傳這種刑罰是由商紂王所創,用以對付九候。據傳周文王的兒子姬伯邑考,被紂王殺死之後,做成醢,讓文王食用。醢刑使用的最多的年代就是春秋戰國時期,那時候動不動就把人剁成肉醬,比如孔子的學生子路,在衛國被殺後,屍身被剁成肉醬,送給孔子食用,孔子放聲大哭:「吾何忍食此!」
脯刑——就是把犯罪者剁成碎塊之後再曬成肉乾。商紂王醢九侯,而鄂侯據理力爭,紂王大怒,「脯鄂侯」,活生生將鄂侯做成了人肉乾。
殄刑——即刑殄,殄,絕也,即斬盡殺絕,把犯罪者本人及其後代都殺掉,相當於後世的誅三族、誅九族。商王盤庚在準備遷都時宣布,如果誰不聽從命令,不遵紀守法,蓄意謀反,都要被滅族。
挖心刑——這個刑法用在了比幹身上,《史記》記載,紂王「剖比幹,挖其心」。但是這類刑罰也許是暴君一時興起,並不一定作為固定刑法條文實施。
讓人傷殘的肉刑包括:墨刑(臉上刺字),宮刑(男的割老二,女的墜子宮),刖刑(砍腿,挖膝蓋骨),劓刑(割鼻子)。這類殘酷肉刑在後世千年逐一消失,但是有更多的肉刑紛紛出籠,延續到了清末,比如腰斬,凌遲等酷刑。
【商代為何盛行肉刑?】最簡單的回答:那時候文明初綻,還處於野蠻時期。如果詳細分析,請看《漢書·刑法志》的記載:「禹承堯、舜之後, 自以德衰而制肉刑, 湯、武順而行之者, 以俗薄於唐、虞也。」這句話什麼意思呢?說的是上古三王時代,到了大禹在位的時候,王道衰落,人心不古,民眾不遵守教法,大禹只能制定殘酷肉刑來震懾和統治民眾,後來商湯和周武王繼續沿用了這些肉刑,導致世風日下,再也回不到唐堯和虞舜在位的德政時期了。在此補充一句,所謂唐堯、虞舜有德政,很大程度上是後世儒家的溢美之詞,實際上,唐堯、舜帝在位的年代,其野蠻程度並不比大禹時代差。
可見,商代肉刑是承接夏代刑法而來的,那時候中華文明正處於曙光初露階段,一群原始人掙扎著在弱肉強食的叢林世界衝出來,建立了國家,制定了法律,但是原始部族的殘忍血腥的生活習慣短時間內難以消除,這就體現在令人毛骨悚然的各類肉刑之中。
另外,上古時代吃人之風,中華始祖們也不會例外,像醢刑、脯刑,其實就是古代吃人風俗的一種文化殘存。據推測,至少在商代,醢刑不但把人剁成肉醬,還會添加佐料做成食品,讓大臣們分食,甚至到了公元前六世紀的孔子時代,老人家還抱著自己弟子的屍身肉醬失聲痛哭,說吃不下去。而脯刑也一樣,把人費勁巴拉的曬成肉乾幹什麼?吃呀!
隨著文明的不斷發展,至少醢刑、脯刑不再吃人了,但是殘酷肉刑一直沿用了幾千年,文明發展,何其不易也!
世 界 通 史
global--history
長按二維碼識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