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稱購車位數年一直無法辦理產權證。
↑月瓏灣小區業主提供的購車位合同。
「花十多萬購買停車位,卻遲遲拿不到產權證。」「物業也說辦證不歸他們管,業主的合法權益誰來維護?」近日,南都記者陸續收到江門蓬江區天英月瓏灣小區多位業主投訴,稱購買停車位無法取得產權證。
南都記者多方採訪後發現,這些停車位無法辦證的原因是未能按規劃建設,未通過規劃驗收。目前,蓬江區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已經介入處理此事。
投訴
購車位數年,至今未辦產權證
日前,蓬江區天英月瓏灣小區多位業主投訴稱,購買了該小區地下停車位,但無法取得產權證,希望有關部門幫助他們維護合法權益。
嚴小姐2017年4月購買該小區地下車位,「我們買的時候只收到了收據和一份合同,其他什麼都沒有。對方說什麼時候可以辦證就通知我們」。然而幾年過去了,開發商卻一直沒有為業主辦理車位產權證。
業主李先生2015年購買的地下停車位,與嚴小姐不同,他手上只有一份收據,連購買車位的合同都沒有。他表示,當時開發商承諾買車位之後一兩年內可以辦證,但是至今未辦證,「開發商聯繫不上,我們車位的產權不知道怎麼辦。」
南都記者來到天英月瓏灣的地下停車場看到,幾乎全部停車位的上方都粘貼了車牌號碼。嚴小姐介紹道,地下停車場裡的數百個停車位已經售賣給業主,但均未能辦理產權證。她說,「業主買車位交了錢,但這些車位至今都不屬於我們,未來也不知道是否屬於我們。」
猜測
垃圾中轉站建設受阻影響確權?
南都記者發現,最早於2018年4月9日,就有市民將月瓏灣小區車位沒有辦理確權手續問題反映至12345熱線,當時的處置部門蓬江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回復道「經調處,月瓏灣小區垃圾中轉站未能動工興建,導致車位不能辦理規劃驗收和確權(該小區車位等需與垃圾中轉站整體驗收)」。
蓬江區環市街道辦事處、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多個部門在回復市民關於這些車位的反映事項時也都提到,「月瓏灣小區配建的垃圾中轉站未建設,導致地下車庫未能確權以及通過規劃驗收。」
截至目前,南都記者在12345熱線查詢到47條關於月瓏灣小區的車位確權和辦理產權證明的反映事項,其中20多條為近期反映。
嚴小姐表示,前幾年,月瓏灣小區開發商要建設垃圾中轉站,遭到部分業主強烈反對,導致垃圾中轉站未能建設。她說,「是不是垃圾中轉站一日不建,產權證就辦不下來。我覺得建垃圾中轉站和辦理產權證不應該掛鈎。」
楊先生也表示,我們希望了解清楚是什麼原因導致辦不了車位產權證,能不能找到其他的解決方案。「這麼拖著很麻煩,錢給了,但產權不明確,以後如果發生糾紛,這十幾萬就打水漂了。」
疑問
何時能辦產權證?至今無明確答覆
李先生稱,當時車位是移交到物業進行銷售的,但是物業說辦證的事與物業無關,「他們相互推脫讓我們業主很彷徨。」
南都記者跟隨業主來到月瓏灣物業中心諮詢車位產權證何時能辦。一位湯姓負責人說,他們也不知道,答覆不了業主。物業只能幫業主去跟進程序,告訴業主流程走到哪一步,但其他事不是物業去辦理的。對於是否為垃圾中轉站的影響,她表示不知道。她稱,當時報建的規劃和現在的規劃不一樣。此前的修改方案被有關部門退了回來,目前正在由設計院修改圖紙(規劃圖),能不能辦產權證,物業也不能給出明確的回覆。
部門回應
開發商兩次申請修改 圖紙仍未獲批
南都記者了解到,9月13日,江門市自然資源局回復市民反映時提到,「經查核,市民反映的月瓏灣豪庭車位未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該局向項目所在地蓬江區自然資源局了解,該小區地下車庫未按規劃實施,故未能辦理規劃條件核實及竣工備案。市民反映事項屬於房地產開發監督管理方面的問題,江門市自然資源局(江門市海洋局)將指導蓬江區自然資源局督促月瓏灣豪庭小區開發單位按規劃要求做好地下車庫車位規劃的整改,儘快辦理規劃條件核實。
江門市蓬江區自然資源局書面回復南都稱,該地下車庫的開發單位於2019年9月報來規劃條件核實(俗稱規劃驗收),因實施現狀與核准的圖紙不符,如車庫內部分車位畫線分布、設備用房大小等問題未符合規劃條件核實要求,該局復函要求建設單位整改後再申報(整改包括修改圖紙或按原批准圖紙整改現場)。
回覆中提到,「建設單位分別於2020年1月和5月向我局報來申請修改圖紙,但兩次都因為不符合要求而未獲批准,之後建設單位無再向我局申請修改圖紙及申請規劃條件核實(規劃驗收)。」
回復稱,建設單位若需取得產權證,必須先辦理規劃條件核實(規劃驗收)。若需通過規劃條件核實(規劃驗收),要按核准的建築圖紙實施(整改現場)或按要求修改建築圖紙。至於什麼時候能取得產權證,需看建設單位什麼時候能辦理規劃條件核實(規劃驗收)以及辦理其他(如消防、人防驗收)和竣工備案等手續,並向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登記確權手續。
◆點評◆
被點名單位:
江門市蓬江區自然資源局
暫無得分
經了解,月瓏灣小區停車位無法辦理產權證的原因確實是小區規劃無法驗收。業主說,「垃圾中轉站建設」和「停車位產權證辦理」兩者不應該掛鈎,更不應該捆綁辦理。
從目前了解到的情況來看,經多部門介入處理,這些停車位的產權證辦理已經不再受垃圾中轉站建設的影響,而是卡在開發商修改建築圖紙的問題上。
相關部門或許應該主動督促開發商,讓其履行解決業主獲得合法權益的義務。
採寫/攝影:
南都記者 羅忠明
實習生 黃詩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