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人三者構成了中國人生活世界的三個基本要素。但天地人三者不是並列的,而是有先後順序的。與人相較,天地具有其優先性。天地的優先性在於自然的自身給與性。
天在人之上。它有日月星辰,藍天白雲。太陽升起又落下,落下又升起。月亮圓了又缺,缺了又圓。天不僅有晝夜的變化,而且還有四季的更替和年度的輪迴。一年去了,一年又來了。地在人之下。它有大地山川,植物動物。地作為人居住的地方,是人的所來之處和所歸之處。
人來於塵土,也歸於塵土。人生存在天地之間。這在於天地給人提供了空間,可以居住、行走和安息。但天地不僅是空間性的,而且也是時間性的。它將人的一切空間行為都刻上了時間的烙印。在天地間,萬物和人存在著。
對於中國思想而言,雖然天地同屬一起,但它們仍有根本的區分。但天地的差異並非相關於神與人的區分。對於一些神學來說,蒼天是神居住的地方,大地是人居住的地方。但中國思想認為天地之別不過是陰陽之分。何為陰陽?陽源於太陽,陰來源於月亮。由此而來,陰陽是事物存在的兩種本性。它幾乎不可以明確地規定,但常常被解釋為肯定和否定、積極和消極、主動和被動等。
《周易》認為陰陽是宇宙中兩種不同的元素和力量。但陽的代表就是乾元,即天;陰的代表就是坤元,即地。乾元的特性是崇高偉大,坤元的特性是寬廣厚重。天地作為陰陽的存在者,具有多重的相互關係。它們的不同甚至會是對立的,正如人們所說的天上與地下的差異和矛盾。
但天地是互補的,天離不開地,地離不開天。天地的分離只會導致天崩地裂。天地也會是轉化的。天成為地,地成為天。不過,天地的同屬性在根本上表現為天地共生並生成萬物。天地之大德曰生。天地不僅自身生成,由舊天地而成為新天地,而且還生成萬物和人類。
對天地及其萬物,中國思想進行了獨特的分類。在陰陽學說之外,最典型的就是五行學說和八卦學說。
五行學說是一種與陰陽學說不同的解釋世界的模式。五是五種事物。行既意味著行列、秩序,也意味著運動變化。五行說將天地萬物分為金木水火土。為何只是這五種事物?而不是四種或者六種?這大概和人們在生活世界中最切近打交道的事物有關。但五行不只是指具體實在的五種存在者,而也是指五種存在者的本性。於是,五行的觀念便獲得了普遍的意義。
一切事物可以根據其本性而歸屬到五行之中。不僅如此,空間和時間也能納入到五行的範圍。空間可分為東、南、中、西、北,時間可以分為春、夏、長夏、秋、冬。至於人本身,也可依照五行的特性進行分類。人體的五臟分別是:肝、心、脾、肺、腎,人的心志分別是:怒、喜、思、悲、恐。
這種種歸類採取了類比思維的原則。有的是直接歸類。凡是具有金木水火土之中某種特性的事物,就可以分別歸屬於它自身所屬的類中。但有的是間接推衍。如果一個事物不是自身而是其相關者具有金木水火土的特性的話,那麼這個事物自身也可以分別歸屬金木水火土之中。
五行之間具有非常複雜的相互關係,但主要是相生相剋。相生是指五行中的某一事物對於另一事物具有生化和生成作用。相反,相剋則是指五行中的某一事物對於另一事物具有克制和壓抑作用。當然,相生相剋也會並存,生中有克,克中有生。
與五行學說不同,八卦學說則是陰陽學說的具體化和擴大化。它將天地間的萬物分為天地山澤風雷水火八種卦象。顯然,八卦比五行說所指的事物更加豐富和具體。但事實上,它們不僅指八種自然事物,而且指八種存在的特性。雖然人們依照一般的邏輯,很難標明八種事物和特性之間的關係,但根據陰陽數量和次序的安排,卻很容易解釋其錯綜複雜的關聯。
八卦是陰陽關係組合的各種變化形態。其中,天地是最根本的。天是乾,是純陽;坤是地,是純陰。陰陽構成八卦,八卦演化成六十四卦。這六十四卦不僅描述了天地萬物的生成過程,而且也刻畫了人類發展的歷史。八卦學說的意義在於,它不僅區分了天地間的萬物,而且揭示了它們之間的內在關係。更主要的是,八卦闡明了陰陽變化之道。萬事萬物的存在無非是各種陰陽關係以不同比例和不同形態的展開。
無論是陰陽論,還是五行說、八卦說,都是對於天地萬物一般本性的探討。但在天地萬物的存在者整體中,天具有超出其它存在者的至高無上的地位。雖然天地共生,但與地相比,天具有規定性的力量。天支配地,並能統屬地。因此,天地往往簡稱天。
在中國歷史上,天具有多重意義。但就其大端,無非兩種。一種認為天是自然的,另一種認為天是人格的。
作為自然的天是一種自然而然的存在。它是蒼蒼之天,生成一切且統治萬物。但它給予自身,沒有原因和目的,由此也沒有任何人格和意志。老子認為天法道。這裡的天就是自然的天,它順任自身的道路而行。
作為人格的天卻具有擬人的特性。它有類人的行為、思想和語言。它不僅如此,而且能觀照並反應人的所作所為。更重要的是,人格的天是超人的,是上帝般的存在。它看守著人類的一切。墨子所理解的天就是上帝的天。他認為,順天意者必得賞;反天意者必得罰。天有它的意志,如同人的意志一樣。這種天具有宗教和道德的意義。
雖然天可以分為自然和人格兩種,但在中國歷史上,自然之天的意義是主導性的,人格之天是次要的。一般而言,這兩種意義常常會結合在一起。基於這種理由,中國古代思想中的天、天地和自然不能完全等同於現代被技術化和物質化理解的自然界。中國的天還有人格的殘餘,具有朦朧的宗教和倫理的意義,而現代的天只是一種自然現象。
本文作者系武漢大學哲學教授,著有系列學術專著「國學五書」(《論國學》、《論老子》、《論孔子》、《論慧能》、《論儒道禪》,均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與發行)。本文圖片來源網絡,標題為編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