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磅!稅局通知!
嚴查核定徵收!
國家稅務總局內江市稅務局關於市七屆人大六次會議第29號建議答覆的函中明確,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存在巨大管理風險,將進行嚴查!
劃重點!主要內容如下:
1
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管理風險巨大
核定徵收是一種粗放的管理方式,《徵管法》的第三十五條對核定徵收適用的情形有明確的規定。通俗來說,分為兩種:
1.沒有建帳的。
2.建了帳但是稅務機關不信的。
核定徵收原本是懲罰性措施,但在實務中,卻逐漸成為了一種「稅收優惠」。但是,核定徵收存在非常大的風險!
2
造成稅款直接流失
主要原因有3個:
(1)核定徵收企業發生大額股權轉讓或財產轉讓,無論產生多少所得,都只能按照該行業的應稅所得率進行徵收,導致稅款流失。
(2)核定徵收企業主營項目確定有誤,或主營業務發生重大變化未及時向稅務機關申報調整,導致核定的應稅所得率低於行業下限,導致稅款流失。
(3)核定徵收稅款少於按會計利潤計算的應納所得稅款,導致稅款流失。
3
造成下遊企業計稅基礎減少
主要途徑有2個:
(1)定額徵收企業在定額範圍內代開、虛開發票的,造成受票企業少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2)定率徵收企業由於實際稅負低,承擔少量稅款而開具大量發票,下遊企業取得支出發票後可以按25%稅前扣除,造成企業所得稅稅稅款減少。
4
造成上遊企業稅款流失
按收入定率徵收企業或定額徵收企業,由於沒有支出發票也不影響所得稅的計算,可能不向上遊企業索取發票,將導致上遊企業藏匿收入,少繳增值稅和消費稅
5
影響稅收優惠的享受
目前的一些稅收優惠只有查帳徵收能享受,核定徵收不能享受。
6
稅局加強核定徵收管理,嚴查核定徵收
稅務部門將從以下方面嚴查:
(1)核定徵收只能適用於特定情形,不能曲解適用範圍。
(2)不能擴大事先核定適用範圍。
(3)不能依申請而發起事先核定。
二
警惕!利用核定徵收籌劃風險巨大!
操作不當小心被查!
1
利用核定徵收的「空殼公司」虛開發票風險大
例如,A公司為減少企業所得稅,專門在稅收窪地成立了一家定額徵收的B公司,B公司在定額內給A公司開具發票,A公司用發票抵減成本,降低企業所得稅。
A公司與B公司沒有實際交易而開具發票,屬於虛開發票,風險非常大!
2
利用核定徵收的「空殼公司」轉讓利潤風險大
例如,A公司為減少企業所得稅,專門在稅收窪地成立了一家核定徵收的B公司,A公司將貨物低價銷售給B公司,從而減少繳納企業所得稅。B公司再將貨物以正常價格銷售給客戶,但由於B公司核定徵收,整體稅負低於A公司,因此,最終A、B公司整體利潤不變,但繳納的稅款減少。
A、B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缺乏商業目的,屬於有意偷逃稅款,面臨被納稅調整的風險!
3
利用核定徵收的「空殼公司」少計收入風險大
例如,A公司為減少企業所得稅,專門在稅收窪地成立了一家核定徵收的B公司。A公司將貨物銷售給B公司,不開具發票,B公司由於是核定徵收,沒有成本發票不影響企業所得稅。而A公司趁機藏匿收入,少繳納企業所得稅。
A公司趁機藏匿收入來偷漏稅,面臨稽查補稅的風險。
4
注意核定徵收對稅收優惠的影響
核定徵收由於通常收入或者成本、費用不能準確核算,對於一些要求單獨核算的稅收優惠不能享受,例如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等。
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疫情期間延緩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核定徵收可以享受。
三
核定徵收
稅局查什麼?怎麼查?
地區稅務機關將對轄區內核定徵收進行自查自糾,主要是從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否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實行核定徵收;
(二)是否對金融企業、經濟鑑證類中介機構等特殊行業進行核定徵收;
(三)是否對設立分支機構的匯總納稅企業實行核定徵收;
(四)核定應稅所得率適用情況,是否存在超率核定;
(五)對年收入和利潤變化明顯超過20%以上的企業,稅務機關是否履行調整應納稅所得率的職責;
(七)對申報表收入和財報數據不一致企業的糾正情況;
(八)對核定徵收企業發票管控及註銷管理情況;
(九)其他需要關注事項。
稅務機關將持續加強對核定徵收企業的後續監督:
(一)嚴格落實對特定行業和一定規模以上的納稅人不得核定徵收的要求。
(二)對現存核定徵收企業,積極引導企業建帳立制,儘快轉為查帳徵收企業;
(三)對於年收入和利潤額變化明顯超過20%以上的企業,要切實調整應稅所得率;
(四)對於總局和省局直接修改徵管鑑定的企業,應採取相應措施加大核查和日常評估力度;
(五)關注核定徵收企業的發票管控和註銷管理情況,履行相應的徵管職責。
四
核定徵收是什麼?有哪些方式?
今天,一次性說清楚!
一、什麼情形下,可以實行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
(一)納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實行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帳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帳薄的;
3.擅自銷毀帳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4.雖設置帳簿,但帳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帳的;
5.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6.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二)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內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試行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
1.在綜試區註冊,並在註冊地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綜合服務平臺登記出口貨物日期、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的;
2.出口貨物通過綜試區所在地海關辦理電子商務出口申報手續的;
3.出口貨物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其增值稅、消費稅享受免稅政策的。
二、哪些納稅人,不適用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
(一)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務院規定的一項或幾項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核定徵收企業可以享受的優惠除外)的企業;
(二)匯總納稅企業;
(三)上市公司;
(四)銀行、信用社、小額貸款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融資租賃公司、擔保公司、財務公司、典當公司等金融企業;
(五)會計、審計、資產評估、稅務、房地產估價、土地估價、工程造價、律師、價格鑑證、公證機構、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專利代理、商標代理以及其他經濟鑑證類社會中介機構;
(六)專門從事股權(股票)投資業務的企業;
(七)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的企業;
(八)一定規模以上的企業;
(九)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企業。
三、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的方式有哪幾種?
企業所得稅的核定徵收方式有兩種,分別是核定應稅所得率和核定應納所得稅額。兩種方式具體情況如導圖:
四、什麼情形下,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可以核定徵收
1、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帳簿的。
2、企業雖設置帳簿,但帳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帳的。
3、納稅人發生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五、哪些納稅人,不適用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
稅務師、會計師、律師、資產評估和房地產估價等鑑證類中介機構不得實行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
六、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的方式有哪幾種?
個人所得稅的核定徵收主要有三種,分別是定期定額徵收和核定應稅所得率徵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徵收方式。具體情況如下圖所示:
七、核定徵收的常見問題匯總
1、核定徵收企業,需要建帳嗎?
根據《徵管法》實施細則,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帳簿。
沒有建帳能力的,可以聘請經批准從事會計代理記帳業務的專業機構或者財會人員代為建帳和辦理帳務。
2、核定徵收的企業可以白條入帳做支出憑證嗎?
可以,核定徵收一般是按照收入來確定稅額。
3、核定徵收企業需要進行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
實行核定定額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不進行彙算清繳。其他形式的,需要進行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
來源:財務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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