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我國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類、技術類、執法類

2021-02-22 河北華圖

中國現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下簡稱《公務員法》)於2005年4月27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於通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幹部人事管理第一部總章程性質的法律。但是,人民群眾還是對公務員的分類、級別、職務、福利待遇等不甚了解。

為了解決大家的困惑,小編廢寢忘食,浸泡於《公務員法》、《公務員法釋義--總則》、《公務員法釋義--附則》、《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綜合管理類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置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等級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等級暫行規定》、《深圳市行政機關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圳市行政機關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辦法》、全國各地黨政機關公文報刊的繁文縟節之中,翻遍上至中央機關、下至鄉鎮政府的官方網站,終於整理了史上最全的中國公務員級別體系與福利體系說明,請聽小圖一一道來。

一、開篇識聞,以下幾點內容是必須要先認識的。

1、什麼才是法律規定的公務員?

根據《公務員法釋義--總則》說明,公務員,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管理國家事務和履行社會公共事務管理職能、使用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判定一個人是否屬於公務員身份,就看是否符合三個條件:一是依法履行公職;二是納入國家行政編制;三是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只有同時符合以上三個條件的人員,才算是公務員。

2、公務員具體包含哪類人員?

根據公務員法草案說明、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公務員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按照公務員的釋義標準,公務員的範圍主要是以下七類機關的工作人員:

中國共產黨機關的工作人員。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紀委的專職領導成員;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工作部門和紀檢機關的工作人員;街道、鄉(鎮)黨委機關的工作人員。

人大機關的工作人員。包括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專職副委員長、秘書長、專職常委,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主任、專職副主任、秘書長,專職常委鄉(鎮)人大專職主席、副主席;各級人大常委會機關工作人員;各級人大專門委員會專職組成人員及其辦事機構工作人員。

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包括各級人民政府的組成人員,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及派出機構的工作人員。

政協機關的工作人員。包括政協各級委員會主席、專職副主席、秘書長;政協各級委員會工作機構的工作人員;政協專門委員會辦事機構的工作人員。

審判機關的工作人員。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和行政管理人員。

檢察機關的工作人員。包括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和行政管理人員。

民主黨派機關的工作人員。包括8個民主黨派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主席(主委)、專職(駐會)副主席(副主委)、秘書長;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職能部門和辦事機構的工作人員。

二,什麼是「機關」?

機關,是指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部門,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紀委及其工作部門,鄉鎮黨委和政府,以及各級人民法院、各級人民檢察院。

三、全面認識公務員分類

綜合管理類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指機關中除行政執法類職位、專業技術類職位以外的履行綜合管理以及機關內部管理等職責的職位。這類職位數量最大,是公務員職位的主體。綜合管理類職位具體從事規劃、諮詢、決策、組織、指揮、協調、監督及機關內部管理工作。

《公務員》第十六條規定,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分。這也是我們普遍看到的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的職務分類方法。

(一)領導職務層次從上到下包括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等12個層次,其中科員、辦事員為最基層的兩個層次,如圖所示:

舉例說明:

國家級正職(一級幹部):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全國政協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國家級副職(二級幹部):

v 國家副主席;

v 中央軍委副主席;

v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

v 中央紀委書記;

v 中央書記處書記;

v 全國政協副主席;

v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v 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

v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省部級正職(三級幹部):

v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領導人(如江蘇省省長、北京市市長)(特殊規定的副職);

v 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直轄市市委書記等;

v 中共中央紀委副書記;

v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下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黨組)正職領導人(如教育部部長、國家發改委主任)(特殊規定的副職);

v 各人民團體(黨組)正職 ;

v 國家正部級企業正職領導;

v 部隊正軍職幹部(如廣東省軍區司令員、某集團軍長)。

省部級副職(四級幹部):

該級別包括各個省級行政區的省委副書記、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省人大常委會副主席、省人大常委等(直轄市市委副書記等。以及國家各部副部長等,還有一些行政級別是正廳但是必須要副部級來兼任的,一般認為那個單位是副部單位,如省宣傳部、組織部、紀委等必須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書記任。具體如下:

v 中共中央紀委常委;

v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下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副職領導人(黨組成員)(如公安部副部長、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和副部級機關(黨組)正職(如國家文物總局局長);

v 各人民團體(黨組)副職;

v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副書記、常委),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領導人(如江蘇省副省長、天津市副市長);

v 省紀委書記,副省級城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領導人(如南京市市長)(特殊規定的副職);

v 國家正部級企業副職領導;

v 國家副部級企業正職領導;

v 副部級高校黨政正職;

v 部隊副軍職幹部(如上海警備司令部副司令、31集團軍副長)。

廳局(地)正職(五級幹部):

該級別以前叫地廳級,主要是地級市(各自治州)市委書記、市長、市人大主席、市政協主席、省級下屬單位,如省公安廳廳長、國家各部下屬單位,如外交部新聞司司長,具體如下:

v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司局室正職(如外交部新聞司司長、教育部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長);

v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副部級機關(黨組)副職;

v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正職(如河北省交通廳廳長,重慶市財政局局長);

v 副省級城市黨委(副書記,常委)、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領導人(如寧波市副市長),紀委書記;

v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如蘇州市市長);

v 國有副部級企業的副職和正廳級企業正職領導;

v 省署高校黨政正職;

v 部隊正師職幹部(如1軍後勤部部長、34師政委)。

特別說明:↑以上為高級幹部↑

廳局(地)副職(六級幹部):

該級別地級市市委副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市人大副主席、市政副協主席,省級下屬單位,如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國家各部下屬單位(如外交部新聞司副司長等),還有一些行政級別是正處但是必須要副廳來兼任的,一般認為那個單位是副廳單位,如市政法委,市宣傳部、組織部、紀委等必須由市委常委或者市委副書記兼任。具體如下:

v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司局室副職(如外交部新聞司副司長、人事部人才流動開發司副司長);

v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副職(如黑龍江省建設廳副廳長、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長);

v 副廳級正職(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長、江寧區區長);

v 副省級城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機關正職,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如蘇州市副市長),紀委副書記;

v 國有副廳級企業的正職和正廳級企業副職領導;

v 省署高校黨政副職,大專正職;

v 部隊副師職幹部(如35師副政委、179旅旅長)。

縣處級正職(七級幹部):

該級別包括縣(縣級市、區、旗等)委書記、(區)縣長、(區)縣人大、(區)縣政協主席;市各單位局長(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還有廳級各單位下屬(如省公安廳X處,省委辦公廳主任等。具體如下:

v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正職(如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經濟作物處處長);

v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正職(如廣東省科技廳農村科技處處長);

v 副省級城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機關副職(如瀋陽市衛生局副局長、浦口區副區長);

v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正職(如揚州市勞動局局長);

v 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如濱海縣縣長);

v 國有正縣級企業的正職;

v 省署高校院系處室領導,重點中學正職;

v 部隊正團職幹部(如105團政委)。

縣處級副職(八級幹部):

該級別包括縣(縣級市、區、旗等)委副書記、縣(區)委常委、(區)副縣長、(區)縣人大、(區)縣政協副主席;市各單位副局長(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還有廳級各單位下屬(如農業廳X處,省委辦公廳副主任等)。具體如下:

v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副職(如農業部獸醫局防疫處副處長);

v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副職(如江蘇省教育廳人事處副處長);

v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副職和副處級單位正職(如潮州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處處長、湘橋區衛生局局長);

v 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如珠海市副市長),紀委書記;

v 國有正縣級企業的副職,副縣級企業正職;

v 市屬中學正職;

v 部隊副團職幹部(如105團參謀長)。

鄉科級正職(九級幹部):

該級別包括鄉、鎮、辦事處黨委書記、鄉長、鎮長、辦事處主任、以及鎮級人大等;還有處級下屬(如縣公安局長等)。具體如下:

v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所屬科室正職;

v 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正職;

v 各鄉鎮黨委,政府正職,國有正科級企業的正職;

v 縣屬重點中學正職。

鄉科級副職(十級幹部):

該級別包括各鄉、鎮、辦事處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副鄉長、副鎮長、辦事處副主任、以及鎮級人大副主任等,還有鄉科級下屬(如公安局副局長等)。具體如下:

v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所屬科室副職;

v 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副職;

v 各鄉鎮黨委,政府正副職;

v 國有正科級企業的副職。

其他:

鄉科級以下,就是所股級(十一級幹部),是中國行政當中最小的,一般是鄉裡邊財政所、派出所之類的。

一般情況下,幹部的職務和級別是相對應的,比如某縣的正縣長就是縣處級。但也有例外,某縣正縣長的職務是縣長,但他可能是副市級。

總之,幹部的級別和職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就好象職務和職稱是兩回事兒一個道理。

(二)非領導職務應當根據工作需要設置,職務層次不得高於所在機關或者所在內設機構的機構規格,職數不得突破規定的比例限額。非領導職務由高至低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共8個層級。非領導職務設置原則如下:

v 中央機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機關、副部級機關和副省級市機關設置巡視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副部級機關的巡視員和副巡視員相當於本機關內設機構的正司級和副司級。

v 直轄市的區、副省級市的區、設區的市、自治州機關設置調研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副省級市機關的巡視員和副巡視員相當於本市市直機關的正局級和副局級。

v 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機關設置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

v 鄉鎮機關設置科員、辦事員非領導職務。

專業技術類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指機關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履行專業技術職責,為實施公共管理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和技術手段保障的職位。目前,國家有關部門正在制定《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暫行辦法》,以使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有法可依。

但是,作為改革前沿的深圳早已在2010年2月20日就已經頒布《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圳市行政機關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讓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提前有法可依。專業技術類公務員也分為領導職務與非領導職務,具體如下:

(一)專業技術類領導職務:擔任領導職務的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的管理,參照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相關規定執行,前面已做說明,不再累述。

(二)專業技術類非領導職務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非領導職務的名稱為專業技術官。由高至低分為9個職務層次。

行政執法類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是指在所屬執法單位中主要履行監管、處罰、稽查等執法職責的職位上工作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目前,國家有關部門正在制定《行政管理類公務員管理暫行辦法》,以使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有法可依。但是,作為改革前沿的深圳早已在2010年2月20日就已經頒布《關於印發深圳市行政機關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讓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提前有法可依。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也分為領導職務與非領導職務,具體如下:

(一)行政執法類領導職務:擔任領導職務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管理,參照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相關規定執行,前面已做說明,不再累述。(二)行政執法類非領導職務: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統稱為執法員,根據任職條件、年功和工作業績要求,劃分為7個職級。

相關焦點

  •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
    答: 分類管理是公務員管理的重要原則。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將公務員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深化公務員分類改革,加快建立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制度。
  • 中辦 國辦印發《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和《行政執法類...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完善公務員職位分類,建立符合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特點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學化水平,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根據公務員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專業技術類公務員,是指專門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為機關履行職責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的公務員,其職責具有強技術性、低替代性。
  • 執法類公務員最高級別為?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
    為了完善公務員職位分類,建立符合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特點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學化水平,建設高素質公務員隊伍,根據公務員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綜合管理工作。上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導下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工作。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導同級機關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職位設置  第六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根據工作性質、執法職能和管理需要,在以行政執法工作為主要職責的機關或者內設機構設置。
  • 我省出臺推進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分類管理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強調,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和加強黨對公務員工作的領導,突出政治引領、強化政治功能,推進行政執法類公務員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堅持運用「五突出五強化」選人用人機制,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各環節突出加強制度執行力和基層治理能力建設,為切實擔負起「爭當表率、爭做示範、走在前列」
  •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對應關係一覽表!(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
    試行)》全文公布,對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分別制定了職位設置、職務升降等方面的規定。人社部發言人李忠表示,兩個規定標誌著我國公務員分類管理的制度框架體系基本確立。分類錄用,分類考核文件將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的職級從專業技術員到一級總監分別設置11個層次,分別對應公務員二十六級至八級。將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從二級行政執法員到督辦分別設置11個層次,對應公務員的二十七級至十級。
  • 制度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完善公務員職位分類,建立符合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特點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學化水平,建設高素質公務員隊伍,根據公務員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 5個基本1個基準,江蘇深入推進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分類管理
    細化職位分類基本標準,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重點分布在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城市管理、應急管理等綜合執法領域,以及衛生監督、自然資源、勞動監察等其他執法領域,將上述領域的市級以下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和部分縣級機關列入職位設置範圍。
  • 易麗麗: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改革探究——基於深圳試點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深化公務員分類改革、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鈎制度,加快建立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和聘任人員管理制度。」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成為關注的焦點。其實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是一個老問題,早在2005年出臺的《公務員法》中就明確規定:「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但《公務員法》頒布已10年,公務員分類管理工作仍止步不前。
  • 公務員實行分類管理,設有專業技術類,中小學教師能否參照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對公務員實行分類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學化水平。「「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根據本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全文如下。
  • 公務員的職位分幾類,90%的人都不知道!
    需要說明的是,目前在我國的各級機關單位中,存在著一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簡稱「參公人員」),這些工作人員雖不具有行政編制,而是事業編制,但其在錄用、晉升、考核、離退等方面均完全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工資福利由政府財政負擔,因而,參公管理人員的錄用也是在公務員招錄考試中進行的,公務員考試提供的職位中就包括參公管理職位。我國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
  • 我國公務員分類管理的制度性變化及其傾向
    (四) 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制度2016年4月, 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 (試行) 》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定 (試行) 》 (以下簡稱兩個《規定》) 。由於兩個《規定》思路和框架基本相同, 本文重點討論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制度。1.
  • 我學醫的,準備考公務員,可能性大的崗位都是專業技術類,怎麼辦
    專業技術公務員職位不僅值得去考,而且很有發展前景。我是幾十年的公務員了,據我了解的我國公務員情況,談談我的意見,分析一下現在考公務員的相關簡要情況,希望能幫到你。一、關於我國的公務員大致分類及其職位分布按目前國家公務員分類,主要有三類: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
  • 國家公務員考試網: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完善公務員職位分類,建立符合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特點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學化水平,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根據公務員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專業技術類公務員,是指專門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為機關履行職責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的公務員,其職責具有強技術性、低替代性。第三條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的管理,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注重實績、業內認可,堅持分渠道發展、專業化建設,堅持監督約束與激勵保障並重。
  • 2020年山東公務員考試職位表中A類B類和C類是什麼意思?
    2020年山東公務員考試職位表中A類B類和C類是什麼意思? 2020-05-05 13:44:23| 2020年山東公務員考試職位表中A類B類和C類是什麼意思?
  • 【關注】公務員分類管理推進,兩類公務員設11層級職務
    7月14日,中辦國辦印發的《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全文公布,對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分別制定了職位設置、職務升降等方面的規定。兩類公務員設置11層次,對應公務員相關級別。其中,專業技術類公務員職務,從專業技術員到一級總監對應公務員26級到8級。
  • 因才施策,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該何去何從?
    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由來已久,但在實踐層面卻推進緩慢,究竟當前我國的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存在哪些困境?又應如何突破和解決?讓我們聽聽幾位專家怎麼說?政策實施過程中主要遇到以下三個突出問題:一是《公務員法》規定過於籠統,缺乏相關配套法規支撐;二是公務員跨職類交流過度,不利於人才合理流動;三是專業技術類公務員激勵機制缺乏針對性。因此,為進一步推進公務員分類制度改革,一方面需要細化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完善配套法規體系建設;另一方面科學適度打通跨類交流障礙,促進人才正常合理流動;除此之外,還應加快構建獨立的專業技術類公務員激勵體制。
  • 全部公務員編制!行政執法類!不限戶籍
    公務員錄用規定》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按照上海市公務員年度招錄計劃安排,上海市公務員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675名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招錄職位:本次招錄職位包括市場監管執法人員219名,城管執法人員381名,交通執法人員36名,文化旅遊執法人員39名,招錄職位的資格條件等詳見《上海市2020年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招考職位簡章》(點擊連結查看)。
  • 『2020年深圳市考』深圳公務員崗位分幾類?哪類崗位競爭最激烈?
    本文,深圳公務員考試網為大家科普:   從2010年《深圳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實施方案》(出臺之後,深圳公務員根據職位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三大類!   三大公務員類型區別在哪?   1、綜合管理類公務員   原行政機關公務員隊伍中,除去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職位這兩類以外的公務員。
  • 90%的公務員都出自這十個專業 工商管理類職位總數最多
    其中,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招聘公務員職位429個,與財會相關的職位76個,招收財務會計、審計、稅務、財務等財會類專業的職位有51個。  在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招聘的公務員職位中,招收財會類專業的職位佔11.89%,而經濟類專業的職位較多,佔23.78%,其次是語言類專業,佔2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