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關於做好東莞市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東教基函〔2020〕2號)的文件精神,現將2020年秋季石排鎮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1.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年滿6周歲(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非起始年級(即二至六年級)必須要在6周歲(統計至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入學的基礎上,符合相對應年級的入學年齡。
2.初中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有正常全國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二、報名時間
1、起始年級戶籍學生: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
2、非起始年級戶籍生:2020年5月25日-6月5日(早上9:00-12:00,下午3:00-5:30,節假日除外);
3、積分入學: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4、優待政策起始年級: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
優待政策非起始年級:2020年5月25日-6月5日(早上9:00-12:00,下午3:00-5:30,節假日除外)。
三、報名方式
1、起始年級實行網上報名、線下審核;
2、非起始年級實行現場報名。
(電腦版)網址:廣東政務服務網東莞專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
(手機版):「莞家政務」APP,莞家政務微信公眾號,東莞慧教育微信公眾號。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家長在報名時間內登錄「招生平臺」,填寫「學生基本信息」和「監護人基本信息」,並上傳規定的證件照片。
四、公辦學校
1.石排鎮戶籍適齡兒童:按照《義務教育法》,堅持「轄區招生,就近入學」原則,組織轄區內的戶籍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免試入學。學校
招生範圍
所需材料
備註
中心小學
原石排鎮戶籍包括太和社區(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入戶)的適齡兒童、石排村、水貝村的適齡兒童;新入戶太和社區戶籍包括東苑、湖興花園、丹桂麗舍、時代天境、中央公園、旭輝、金地碧桂園的適齡兒童。
1、戶口本(戶主頁、適齡兒童頁、父親頁、母親頁);2、出生醫學證明、3、父母雙方身份證;4、住房產權證(原石排戶籍的無需提供);4、幼兒園在讀證明。
需線下提交資料,6月8日-6月15日線下審核
石崗小學
原石排鎮戶籍包括谷嚇村、埔心村、塘尾村、田邊村、中坑村、橫山村、燕窩村、田寮村、李家坊村的適齡兒童;新入戶太和社區戶籍利豐城市花園、碧水雲天、錦繡江南、凱旋灣、碧桂園的適齡兒童;以及新入戶太和社區但在我鎮無清晰房產的適齡兒童。
1、戶口本(戶主頁、適齡兒童頁、父親頁、母親頁);2、出生醫學證明;3、父母雙方身份證;4、住房產權證(原石排戶籍的無需提供);5、幼兒園在讀證明。
需線下提交資料,6月8日-6月15日線下審核
獨洲小學
原石排鎮戶籍包括沙角村、下沙村、赤坎村、向西村、黃家壆村、廟邊王村的適齡兒童;以及新入戶太和社區但在我鎮無清晰房產的適齡兒童。
1、戶口本(戶主頁、適齡兒童頁、父親頁、母親頁);2、出生醫學證明;3、父母雙方身份證;4、幼兒園在讀證明。
需線下提交資料,6月8日-6月15日線下審核
福隆小學
原石排鎮戶籍包括福隆村的適齡兒童;以及新入戶太和社區但在我鎮無清晰房產的適齡兒童。
1、戶口本(戶主頁、適齡兒童頁、父親頁、母親頁);2、出生醫學證明;3、父母雙方身份證;4、幼兒園在讀證明。
需線下提交資料,6月8日-6月15日線下審核
松湖排中
石排戶籍六年級應屆畢業生
1、戶口本(戶主頁、適齡兒童頁、父親頁、母親頁);2、出生醫學證明;3、父母雙方身份證;4、學籍卡。
線上審核
跨學區
石排鎮戶籍適齡兒童
1、戶口本(戶主頁、適齡兒童頁、父親頁、母親頁);2、出生醫學證明;2、父母雙方身份證;4、幼兒園在讀證明;5、需跨學區相關證明材料,如:住房產權、工作證明(還需提供社保清單)等。
需線下提交資料,6月8日-6月15日線下審核
2.優待政策適齡兒童(起始年級):
優待政策類別
提供材料
資料審核時間和方式
備註
市企業人才
1.《2020年石排鎮企業人才子女入讀公辦學校申請表》;
2.企業人才與申請入學學生的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如戶口本無法直接體現親子關係的,請補充提供學生的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
3.企業人才近1年或以上社保清單原件;
4.符合條件企業證明材料,如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高新技術企業(或名牌名標企業)等相關證照;
5.申請人的年齡證明材料;
6、申請一年級的提交在讀證明,申請初一以及插班的提交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卡。
審核時間以相關經濟部門(工信局、商務局、市場監督分局等)通知為準
資料現場審核
最終錄取
名單以教育部門審核結果為準
最終錄取
名單以教育部門審核結果為準
《廣東省居住證》(人才引進)
1.《2020年石排鎮優待政策學位申請》;
2.人才引進與申請入學學生的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如戶口本無法直接體現親子關係的,請補充提供學生的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
3.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人才引進)原件及複印件;
4.在石排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或勞動合同;
5.引進人才近3個月或以上的社保清單或納稅清單。
6.申請一年級的提交在讀證明,申請初一以及插班的提交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卡
2020年6月8日—6月15日
石排鎮教育管理中心
資料現場審核
特聘證人才
1.《2020年石排鎮優待政策學位申請》;
2.特聘人才與申請入學學生的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如戶口本無法直接體現親子關係的,請補充提供學生的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
3.有效的《東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證》原件及複印件;
4.特聘人才的單位證明(列明單位全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地址、單位法人姓名、聯繫電話,以及特聘人員在該單位任職時間及職務等);
5.特聘人才近3個月或以上的社保清單或納稅清單;
6.申請一年級的提交在讀證明,申請初一以及插班的提交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卡。
臺灣人士子女、華人華僑子女
1.《2020年石排鎮優待政策學位申請》;
2.《東莞市臺灣學生入學申請書》;
3.《臺灣學生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表》;
4.學生與監護人的戶籍謄本原件與複印件(市外事局證明);
5.《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與複印件(護照);
6.臺籍監護人在我市就業或投資的相關證明(社保繳費清單、納稅清單、工商營業執照等)。
具體要求可參閱《關於做好臺灣學生申請就讀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工作的通知》;
7. 申請一年級的提交在讀證明,申請初一以及插班的提交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卡。
8. 出生證明
獲得東莞市委、市政府授予個人榮譽稱號、現役軍人、烈士子女、抗疫人士
1.《2020年石排鎮優待政策學位申請》;
2.有關榮譽稱號的證明,如證書、文件、獎狀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加蓋公章的書面證明等;
3.在石排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或勞動合同;
4.在石排居住所在的村(社區)出具的證明、房產證明或租住合同協議證明;
5.家庭戶口本、申請人的出生證明;
6.申請一年級的提交在讀證明,申請初一以及插班的提交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卡。
2020年6月8日—6月15日
石排鎮教育管理中心
資料現場審核
在編在職幹部職工,或在石排機關事業單位、學校、幼兒園工作的非莞戶籍在編或在職人員
1.《2020年石排鎮優待政策學位申請》;
2.工作單位證明;
3.社保清單,社保需在工作單位購買一年或以上;
4.家庭戶口本、申請人的出生證明;
5.申請一年級的提交在讀證明,申請初一以及插班的提交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卡。
最終錄取
名單以教育部門審核結果為準
東莞市摔跤隊石排訓練基地的非石排鎮戶籍在讀隊員
1.《2020年石排鎮優待政策學位申請》;
2.石排鎮文廣中心出具的證明和確認的隊員名單表;
3.家庭戶口本、申請人的出生證明;
4.申請一年級的提交在讀證明,申請初一以及插班的提交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卡。
在石排投資創業或在大型企業任高層管理技術人員的港澳戶籍人士合法生育的子女
1.《2020年石排鎮優待政策學位申請》;
2.企業出具的任職證明和勞動合同;
3.申請人的港澳臺(華僑)有關證件。
4.家庭戶口本、申請人的出生證明;
5.申請一年級的提交在讀證明,申請初一以及插班的提交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卡。
父母雙方或一方是石排鎮戶籍(不含新入戶)或祖籍是石排鎮戶籍的非石排戶籍的適齡兒童(含未入戶)
1.《2020年石排鎮優待政策學位申請》;
2.父或母的石排鎮戶籍的戶口本,或村委會出具祖籍是石排的相關證明;
3.家庭戶口本、申請人的出生證明;
4.申請一年級的提交在讀證明,申請初一以及插班的提交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卡。
父母雙方或一方因自有居所或服務地遷移到石排且屬本市外鎮戶籍的適齡兒童
1.《2020年石排鎮優待政策學位申請》;
2..在石排投資創業、工作的證明,如:工商營業執照、單位證明、勞動合同等;
3.在石排居住所在的村(社區)出具的證明、房產證明或租住合同協議證明。
4.家庭戶口本、申請人的出生證明;
5.申請一年級的提交在讀證明,申請初一以及插班的提交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卡。
2020年6月8日—6月15日
石排鎮教育管理中心
資料現場審核
最終錄取
名單以教育部門審核結果為準
3.積分入學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按照《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東府〔2020〕31號)和《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東府〔2020〕32號)執行。
五、民辦學校
1.招生範圍和對象:東莞市戶籍和非東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2.招生計劃。民辦學校要嚴格按照辦學規模規定確定當年招生計劃。其中,九年一貫制以及多層次民辦學校應優先招收自願直升本校(本教育集團)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的適齡兒童少年(民辦教育集團結合辦學實際,確定直升範圍和要求),剩餘的招生計劃公開報名。
六、其他說明
逾期未報名或逾期未註冊的申請起始年級學位的戶籍學生,以及戶籍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後遷入石排需申請起始年級學位的戶籍學生,如需申請我鎮公辦學位,請在7月1日後向我中心提出書面申請,我中心審核資料後,統一在招生平臺上補錄。該批次補錄的學生將根據學位剩餘情況,統籌安排學位。公辦學位不足的,將全額購買轄區內民辦學校學位、學位補貼、向周邊鎮街購買公辦或民辦學位方式解決。8月1日之後統一在下一學年度再進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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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鎮教育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