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為嬰幼兒子女投保的過程中,告知早產兒是最為常見的異常健康告知。由於早產兒的胎齡不足,器官功能發育尚不完善,適應能力相對較差,出生後容易引發多種併發症,因此核保人員會格外關注早產兒的健康狀況和生長發育情況。
今天我們就來談一談為早產兒投保時需要特別關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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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義早產兒?
根據胎齡計算,胎齡小於37周的稱為早產兒,胎齡在37-42周的則為正常足月兒。早產兒的出生體重大部分在2.5公斤以下,頭圍在33cm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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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產兒存在哪些危險因素?
早產兒容易引發多種併發症,其中最為常見的是心血管疾病和呼吸系統疾病,這主要是因為早產兒的心肺功能發育不全。另外,新生兒腦病、腸胃系統疾病、視網膜病變等均為早產兒常見併發症,此類疾病不僅發病率高,且如果治療不及時,照顧不到位,則會導致嚴重的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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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早產兒投保的注意事項
1、由於早產兒的身體狀況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倘若投保時間距離出生時間過短的話,核保人員很難進行準確的風險評估。如果為早產兒投保壽險或重疾險,建議投保時間至少距離出生時間半年以上。
2、為早產兒投保一定要提供完整的新生兒出生病歷,包括詳細的出生情況記錄,各項檢查結果、出院診斷證明等。對於出院醫囑中明確要求需要複查的項目,投保時也要提供完整的複查結果。
3、早產兒的恢復情況和生長發育情況是核保人員在風險評估過程中最為關注的重點,因此為早產兒投保一定要提供完整的《兒童保健手冊》,其中包括新生兒疾病篩查結果、全面的體格檢查記錄、生長發育情況、智力發育水平等各類檢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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