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託爾斯泰一樣寫故事》:幽默+毒舌,聊聊作家寫作那點有趣事

2020-12-18 深夏晚晴天ZMH

文 | 深夏晚晴天ZMH

近些年,隨著自媒體的興起和壯大,越來越多人開始重視寫作,市面上關於寫作的書籍也琳琅滿目。對於新手寫作者來說,無一不想學一些實用的寫作技巧,快速地提高自己的寫作水平。不過,寫作到底是否可教,在文壇上卻一直爭議不斷。

相信很多人都聽過這樣一個故事:一位文人受邀就自己的創作發表演講,臺下擠滿了前來聽講的觀眾。但開講時間過去了,文人卻沒有出現。直到45分鐘之後,文人才踉踉蹌蹌趕來。在觀眾的期待與好奇中,他說道:「現在,所有想當作家的人舉手。」幾乎所有人都舉起了手,文人看著臺下密密麻麻的胳膊,厭惡地說:「那好吧,回家往死裡寫吧。」

這個略帶幽默的故事,恰恰道出了不少作家對寫作是否可教的態度。

與這個故事相呼應的,是作家海明威曾公開聲稱:作家學習寫作手法的唯一途徑就是多動筆。儘管如此,海明威卻沒少從小說家格特魯德.斯泰因的指導中獲益。哪怕是寫出《1984》《動物農場》的喬治.奧威爾,在寫作初期,也經常得到著名詩人魯思.皮特的指導。

寫作天賦與生俱來,或許我們也難單靠他人的指導就成為著名的作家,但來自他人適當性的指導,將有助於我們發現自己寫作中出現的問題,避免誤入歧途。

不過,現如今市面上的這類指導寫作的書籍,大多都是乾巴巴的工具書。好在,還有這樣一本「英式幽默+硬核毒舌+作家怪癖+文壇八卦」的寫作書,讓我們能夠跟隨偉大作家們的創作歷險,窺探偉大作品的創作過程。

這本書,就是理察.科恩的《像託爾斯泰一樣寫故事》。

理察.科恩曾是英國知名出版社的出版發行總監,經他編輯的作品曾有多本榮獲普立茲獎、布克獎、科斯塔獎……同時他也是《紐約時報》及倫敦主流報刊的撰稿人,還是英國金斯頓大學的客座教授,教授了7年的創意寫作課。而《像託爾斯泰一樣寫故事》就是源自科恩在高校的授課內容。

在書中,我們不僅能獲得一些實用的寫作建議,還能在偉大作家們有趣的八卦故事中,看他們是如何解決具體問題的,而這,對於我們個人的寫作,也都具有極大的指導和參考意義。

1、開頭:或許很難,但也是最美妙的

在我們所熟知的諸多童話故事中,很多都是以「在很久很久以前」開篇。從小到大,聽過那麼多童話故事,不知你是否思考過,為何這些故事,都要這樣子來開頭?這種開頭,又源於何處?

實際上,「很久很久以前」這個表述,最早可以追溯到1380年,但是直到1600年才逐漸成為口頭敘述的常見開頭。早期,這種類似的說法並沒有形成固定用語,而只是一些模糊的表述,比如「在七大陸和海洋的那邊,住著……」或是「在最古老的日子、歲月和時代中,曾經……」等。

故事講述者用這種表述開頭,旨在拉長時間感,邀請讀者跟隨講述者一起,由現實步入虛構之境。這種開頭方式,科恩將其稱之為「邀請式」開篇,是開頭寫作中,三種主要寫作方式中的一種。另外兩種則分別為「誘導式」和「抓人眼球式」。

我們常說好的作品是「鳳頭、豬肚、豹尾」,開篇的好壞深刻地影響著作品的基調。事實上,在很多偉大的作品中,令人驚豔的開場白,也常常和作品的內容、主題等一起,為人們所津津樂道。

經典的開場白像狄更斯的《雙城記》:「這是最好的時代,這是最壞的時代」;託爾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開頭是很難的,難就難在我們可能會被卡住。實際上,不僅是我們,就連知名的作家們,也都常常被開頭難倒。

小說家格特魯德.斯泰因喜歡在寫作間歇時看奶牛,為此不得不搬去鄉間寫作;伍迪.艾倫常靠沐浴來找靈感;喬治.斯坦納動筆前,會找出一頁相應語種的「一流之作」大聲朗讀,常常要到熟讀成誦的地步……

開頭之難,由此可見一斑。

而在書中,科恩就為我們列舉了三種常見的開頭方式。

①「邀請式」開頭:可以是固定的用語、關於天氣的描寫、人物的對白、重大宣言等,旨在以緩慢的方式邀請讀者進入虛構的世界;

②「抓注意力式」開頭:刻意從首句或首段就抓住讀者的注意力,吸引讀者繼續讀下去;

③「誘導式」開頭:主要通過靠聲音語氣或獨特的形式來實現,以幫助讀者瞬間確定敘述的聲音。

誠如加拿大作家梅維斯.迦蘭所說,寫作「就像談戀愛,開頭是最美妙的」。定好了開頭,也就定好了作品的基調,而其餘的文字,將從這句話中逐步展開。

2、人物:創造有說服力的幻象

小說總是難免和影視聯繫在一起,歷史上很多偉大的小說都曾被改編成影視作品。對許多忠實於原著的讀者來說,面對影視改編,很多時候常常是憂喜交加。一方面,自己喜愛的作品終於能搬上大屏幕,為更多的人所熟知;另一方面,也時常擔憂影視改編能否忠實於原著,是否會毀了原著的精髓。

於是,我們常常見到小說要改編成影視作品的消息出來之後,爭議聲四起,而這其中,最為人所爭議的,莫過於選角。對於讀者來說,選角的恰當與否,將對小說影視化的成功與否影響深遠。畢竟,優秀的小說總離不開令人難忘的人物角色。

儘管小說不是唯一一種講故事的媒介,但少有媒介能像小說這樣一般飽滿、有心理深度。優秀的小說所塑造出來的人物,不管是好是壞,遭遇或悲或喜,總是能引發讀者的共鳴或聯繫,從而在讀者心中佔有一席之地。

人物的創造由此也被作家們視為作品創作的重中之重。作為史上最偉大的作家之一,託爾斯泰在他的作品中,「無論是在背後擺弄手指的官家,還是弗龍斯基的一口牙齒,都是用來表現人物的。」由於對細節的刻畫張弛有度,他作品中的人物常常令人印象深刻。因為他刻畫的不僅是虛擬的人物,也讓現實的我們與之產生了緊密的聯繫。

而創作者要達到這樣的功力,必須要對生活有細緻入微的觀察。

19世紀50年代,同為偉大作家的屠格涅夫曾去拜訪託爾斯泰,託爾斯泰帶領他參觀了一個住滿動物的大牲口棚。沒過幾分鐘,屠格涅夫就氣衝衝地跑回主屋。後來,他向朋友抱怨說,託爾斯泰細數每種動物——不管是馬、奶牛還是鴨子——託爾斯泰都要解釋一番其性格、交配、家庭關係。

由此可見,託爾斯泰作品中豐富的人物特徵刻畫,得益於他對生活細緻入微的觀察和描摹。

創作人物,除了豐富的人物特徵刻畫外,科恩還為我們列舉了其他幾種值得創作者思考的問題,包括:

- 人物的命名:要符合人物的個性特徵,還應符合時代和性別;

- 人物的人際互動:要有說服力,有逼真感;

- 背景故事:只在需要的時候出現,讓人物儘可能地有趣,讓主角保持發展;

科恩指出,每位作家創造的都是一個人的幻象,因為他們在講故事,他們所要做的只是創造一個有說服力的幻象,讓那個虛構人物有逼真感。

3、視角:確定最適合故事的方式

喜歡小說的人一定會留意到,在不同的作品中,故事敘述的角度是不一樣的,有時候是第一人稱,有時候又是第三人稱,這種故事敘述的角度,其實就是視角。

按照這種形式,小說敘述的視角可以有:我,你,他,她,我們,你們,他(她)們。其中,第一人稱、第三人稱是最常用的形式。而不同的視角敘述,無論是對故事的推進,還是給讀者的感受,都是不一樣的。

首先,第一人稱的運用可以帶來真實感,有時還能讓故事更緊張。讀者能夠直接進入該人物角色,從人物的角度進行觀點的接受,感受人物的想法。而作者也能夠藉此限制讀者的體驗或理解。比如在偵探小說中,作家就常常用第一人稱的敘述手法。

對不少偵探作家來說,如果第一人稱不是主要偵探的話,那也會是以主要偵探的首席助手作為敘述者,這樣有利於讓讀者和敘述者同時了解案情。比如在《夏洛克.福爾摩斯》系列中,就是以福爾摩斯的首席助手華生醫生的角度進行敘述;在阿加莎.克裡斯蒂的波洛系列小說中,亞瑟.黑斯廷斯也是扮演這樣的角色。

在早期,英國的偵探作家們還成立了俱樂部,這個俱樂部裡還特別要求:敘述者本人一定不能是罪犯。而阿加莎.克裡斯蒂的《羅傑疑案》卻打破了這條規則,故事中擔任偵探助手、故事的敘述者詹姆斯.謝潑德醫生正是兇手。據說,克裡斯蒂差點還因此被踢出「偵探俱樂部」。

不過,打破了這種規定的敘述視角,卻取得了更加出人意料的效果。克裡斯蒂的這種視角,也影響了後世不少偵探作家,包括我們所熟知的東野圭吾。

其次,是以第三人稱視角進行敘述的故事。在這裡,有幾種不同形式的第三人稱:

- 有限全知全能:讀者只能洞察某一個人物的想法和感覺;

- 全知全能式:讀者能了解與故事相關的所有事情,包括人物的想法和感情,甚至是敘述者腦海中不為故事中人物所知曉的信息。

視角的多樣性乃至不確定性,都能產生驚人的效果。

最後,是極少為作家們所用到的第二人稱的視角,絕大多數時候,第二人稱的敘述視角都是用於通信。

值得留意的是,不同的敘述視角之間是可以相互轉換的,不存在硬性的規定一定要運用哪種視角進行敘述。作者必須根據自己的故事,自行決定運用哪種視角敘述。

雖然《像託爾斯泰一樣寫故事》是一本傳授故事寫作的書,但其中也夾雜了很多作家們創作過程中或八卦或有趣的小故事。在這些故事當中,我們可以看到,哪怕像這些能夠創作出名垂千古的經典作品的作家,在實際的創作過程中,也沒少遇到和我們寫作過程中遇到的一樣的難題。

但在面對這些難題時,他們並沒有退縮,而是多方向地嘗試、多次的修改,才最終創作出經典的作品。學習他們這種精神,對於想要創作出好作品的寫作者而言,也是極其必要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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