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自己是2017年後的統招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參加內蒙古鄂爾多斯古杭錦旗和準格爾旗的教師招聘時,均被「學歷不符,非全日制學歷」的理由拒絕。
鄂爾多斯市委辦公室、 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此致歉稱,有關考試組織人員不了解教育部等五部門今年新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在資格審核時對非全日制學歷未予通過。
正如有評論人員所言,無論是全日制還是非全日制教學,都是學的統一教材並參加的同等級的考試考核,最終才拿到畢業證,它們之間的差別只是「專業讀」還是「業餘讀」。
而早在2016年,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證書的「同等性」原則進行了明確。
鄂爾多斯市杭錦旗、準旗在招聘教師時,不允許非全日制研究生報考,屬於典型的學歷歧視。
將所有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者排除在外,損害了他們平等參考和就業的權利,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對此,當地有關部門向社會道歉,是一種必要的程序性要求,更是對社會監督和關切的有效回應。
不過,從道歉理由來看,「有關考試組織人員對教育部等五部門新規定不了解」的理由,卻很難站得住腳,也難以讓人接受。
拋開「同等性」的新規定而言,不得進行學歷類別歧視已成為一種法律規定,甚至是一種社會基本共識,《通知》不過是對相關常識性規定進行的一種重申。更重要的是,類似的歧視案例並非第一次出現,中央組織部、人社部也對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條件,多次發文進行強調,不過就此案來看,這一原則性和平等性規定,在現實中並未得到很好的執行。
公平正義比陽光更有光輝!
長期以來,原始學歷歧視和類別歧視根深蒂固,已成為難以根治的頑疾,也為蘿蔔招聘等暗箱操作埋下伏筆。
消除學歷歧視實現基本公平,政府應當作出表率和示範,同時通過立法等方式提供保障要素。相反,若是政府在公招過程中,存在排他性的歧視性條件,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就如同「水源」與「水流」的關係,具有超強的負面示範和破壞力,也會極大地降低政府公信。
從這一點來說,道歉雖有,卻不能「一歉了之」!
相關部門有必要進一步調查,對失職瀆職的行為,應當依法予以處理。若沒有相應的問責跟進,類似的歧視現象必然還會不斷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