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久光百貨超市買到過期食品 獲賠後退貨遭拒

2020-12-22 聯商網linkshop

  
  2014年5月,消費者高女士在瀋陽久光百貨的地下超市,花5000餘元購買了兩款「問題食品」,第二天她便以所購食品「成分」有問題,向商場提出10倍索賠。10月9日,在獲得了12000元「賠償」後,高女士想把在久光百貨購買的「問題食品」退貨,但卻遭到了商場的拒絕。為此,她以消費者退貨被拒為由,撥通了瀋陽晚報、瀋陽網的熱線電話96009尋求幫助。

  所購食品幾乎全有「問題」

  高女士稱,2014年5月10日,她在久光百貨地下超市的「十一坊」專櫃,購買了一批「進口保健食品」。當天回家後,一位懂保健品知識的朋友便告訴她,她購買的蜂王漿和鹿胎盤素都含有違禁成分。第二天,她便帶著所購買的商品找到久光百貨,不但提出退貨,而且要求10倍賠償。為了維權,她更是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了舉報。

  在高女士提供的購物發票上,瀋陽晚報、瀋陽網記者看到,兩張發票上共有3種商品,除了一瓶價值300餘元的鯊魚油膠囊外,其餘5800餘元購買的都是蜂王漿和鹿胎盤素。見記者質疑她購買這些保健食品的初衷,高女士最初稱是為了自己食用或是送人,但後來坦陳,她的一位朋友是「職業打假人」……

  高女士稱,她從網上查來的資料顯示,她購買的蜂王漿含有「蜂蠟」成分,而根據我國的有關規定,「蜂蠟」為藥品而不是「食品」。而她購買的「鹿胎盤素」中,也不應該存在「鹿胎盤粉」的成分。

  獲賠後想退貨卻遭商場拒絕

  高女士告訴記者,自從5月份向食藥監局投訴後,那兩種食品的經銷商便一直在與她和她朋友進行協商,解決問題。雖然他們最初提出了10倍索賠,但是在隨後與對方的談判中,他們同意了對方賠償2萬元的提議。但令她和朋友沒想到的是,對方打到她和朋友指定的銀行卡中的錢,只有12000元。

  雖然拿到了兩倍賠償,但因為與協商的金額有一定的差距,高女士決定再次維權。10月9日上午,她帶著購買的「問題食品」和發票,再次來到久光百貨的地下超市,並且提出退貨的要求。雖然她這次沒再要求10倍賠償,但超市在與「問題食品」供貨商進行溝通後,拒絕了她的退貨要求。

  高女士認為久光百貨不給她退貨,是侵犯了她作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此她決定向媒體求助。

  久光百貨稱不退貨事出有因

  在久光百貨地下超市,記者見到了負責處理此事的一位助理和一位經理。李姓助理稱,她之所以沒有給高女士退貨,是因為高女士並非「普通消費者」,而且商品是在5個月前購買的,而在此期間高女士還與「問題食品」的經銷商進行了協商。而經銷商反饋給超市的消息是:經銷商方面已經與消費者達成了協議,並且進行了賠償,經銷商拒絕再為消費者退貨。

  超市的趙經理則表示,接到了消費者的投訴後,超市方面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已經在第一時間把兩種「問題食品」下架。食藥監局介入調查後,超市方並沒有收到任何的官方說法和處理決定。因此,在沒有官方說法前,超市不會給高女士退貨。

  對於超市的態度,高女士表示難以接受。她認為雖然自己得到了12000元的賠償,但是不意味著自己已經與賠償方達成了協議,要不然對方為何不收回自己手中的商品和發票。

  在超市現場,記者撥通了兩款問題食品的經銷商——大連某貿易公司李經理的電話,但當記者表明身份和提出採訪要求後,對方沒有回答,而是很快掛斷了電話。

  對於此事進展,本報還將繼續予以關注。
  (瀋陽晚報、瀋陽網記者劉強 攝影記者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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