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詳情
孫某和劉某是夫妻關係,因為孫某在早年工作的時候受過工傷,生育能力受到了一定損壞,後來在不孕不育醫院的幫助下,終於懷孕了。這原本是件高興的事,,但你因為孫某已經36歲屬於高齡產婦,便做了產檢,胎兒屬於先天畸形,只能做人流。手術後,單位就催著孫某回去工作,孫某覺得單位太不近人情了,於是致電我們的法律服務熱線,諮詢流產後可以享受產假待遇嗎?
陳紀豹律師分析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由此可知,本案中的孫某可以享受產假待遇。
法律依據
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
一、 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四十二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二、 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務部門證明後,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
陳紀豹,福建(寬達)福清律師事務所主任
陳紀豹,福建(寬達)福清律師事務所主任、福建銀眾律師事務所首席運營顧問(福州)、福建省中外企業家聯誼會自貿區委員會特約法律顧問、福清市青年創業促進會法律部部長、福清市企業法律顧問協會副會長、福清市閱讀協會副主席,畢業和進修過的學校:廈門大學、北方交通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辦理了許多成功的刑事、民事、經濟、非訴訟成功案例。帶領團隊連續八年獲評司法系統先進集體,本人獲評2011-2015連續五個年度福州市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