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實習生墜亡事件背後

2021-02-21 德育部落I陳保峰



沂水縣職業學校。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尹海月/攝

學生與恆源精密機器製造公司籤訂的「全日制勞動合同」,上面沒有校章也沒有註明報酬。受訪者供圖

16歲的李致材墜樓了,在距離一段實習結束還有一個月的時候。

李致材是山東省沂水縣職業學校電氣工程系2019級學生。2020年6月29日,在學校安排下,他和同學前往江蘇省崑山市的恆源精密機械製造有限公司實習。

9月30日下午4點多,在自家菜園摘菜的李致材之母張衛蓮接到學校老師電話,對方稱李致材在工廠「鬧情緒」,讓她跟著去崑山,把孩子接回家。但張衛蓮次日一早在崑山見到的,是殯儀館裡兒子的遺體。

張衛蓮覺得「塌了天」。她和丈夫李剛(化名)從派出所得知,李致材於9月30日13時58分「意外高空墜落」,疑因「有心理問題自殺」。這一結果令夫婦倆感到驚訝。

據張衛蓮回憶,9月30日中午12點多,李致材還曾跟姐姐打電話,稱「不幹了」,想回家。家人後來從他的手機裡發現,他上網搜索過第二天回家的車票信息。

這對夫婦懷疑,兒子在實習期間「受了委屈」。他們至今不知道,兒子墜樓那天經歷了什麼。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多方採訪獲悉,實習期內,16歲的李致材每天主要是在車間裡加工汽車零件。他日均工作8小時以上,要在白班和夜班之間切換,周末也常常加班。他曾跟父母傾訴「太累了」,並兩次想回家。令父母懊悔的是,他們一直鼓勵孩子堅持,直到悲劇發生。

教育部、財政部、人社部等多部門2016年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明確提出,除相關專業和實習崗位有特殊要求,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的實習安排,實習單位應遵守國家關於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不得安排學生在法定節假日實習,不得安排學生加班和上夜班。

連上半個月夜班「太累了」

這是一個普通的農村四口之家。李致材的父親李剛在本地工地打工,張衛蓮在一家食品廠做臨時工,夫婦倆最大的希望是兩個孩子能出人頭地,不再打工。

2019年,李致材沒考上高中,報讀沂水縣職業學校電氣技術應用專業,5年學制,前3年在本校學習,後2年轉入對接高職院校,畢業後發專科畢業證書。這是當地唯一的公辦職業學校。入學後,李致材每周回家一次。他不喜歡出去玩,周末常常待在家裡玩手機遊戲。

去崑山實習是李致材第一次出遠門。沂水縣職業學校官網顯示,學校共設立7個教學系,與包括崑山恆源機械製造公司在內的200多家企業籤訂校企聯合辦學協議,每年輸送畢業生1300餘人。

此次參加實習的學生要求年滿16周歲,李致材班裡近50名學生,約有30名學生去實習,從6月29日到10月31日。持續4個月,陪同前往的有分管安置的老師劉樹超,還有一位實習帶隊老師黃波。

李致材同班同學王田田(化名)告訴記者,到崑山後,有的同學被分到「老廠」,有的被分到「新廠」。老廠為恆源機械製造有限公司,新廠為恆源精密機械製造有限公司,兩公司均位於崑山市張浦鎮的德國工業園區,相距3公裡,均屬恆源集團,主要從事汽車關鍵零部件的研發、生產與銷售。

李致材和一些同學被安排到了新廠。第一周,他們跟著工廠師傅學習如何操作機器,張衛蓮說,兒子那時表示工作不累,每天工作8小時,日工資140元,食堂經常提供兩菜兩湯,他很開心。

一周後,學習期結束,工作時長開始超過8小時,李致材變得不適應。王田田告訴記者,除去半小時吃飯時間,每天工作時長達11小時。李致材告訴過母親,自己要半個月夜班、半個月白班輪流倒換,周六日也不休息。

7月15日,李致材給父親發微信,說自己要連著上半個月夜班,「太累了」,已有十幾個同學離開。當時,李剛鼓勵兒子「爭取堅持到最後」,不要管別人。李致材回覆:「明白。爸,我盡力。」

7月末,李剛問兒子適應沒有,4天後得到回覆,「慢慢適應吧」。李致材當時稱自己正在上夜班。「我掙得不多,多少掙點分擔一下家裡的負擔吧。」他在微信裡說。李剛為此感到欣慰。

8月末,李致材再次提出要回家,李剛這次心軟了,他覺得兒子每天工作太累,讓張衛蓮給學校老師打電話。據張衛蓮回憶,黃波老師告訴他們,學校很重視這次實習,完成實習任務的學生,將來考學時會有加分;以後學校安排工作,也會讓認真實習的學生「先挑好工作、好單位」。

聽老師這麼說,夫婦倆鼓勵兒子再堅持堅持。

記者就此說法是否屬實,致電詢問黃波,黃波稱跟學生家長「有過交流」,但未透露具體交流內容。

事後,李剛和張衛蓮一直為此後悔。他們覺得,如果那時讓兒子回來,就不會發生墜亡的事。

不合規的合同

夫婦倆怎麼也想不通,兒子為什麼會墜樓。

9月28日,李剛轉給兒子1000元,讓他國慶放假時買點好吃的,當時,李致材跟父母說國慶節工廠只放一天假,不回家了。等到9月30日中午,李致材又跟姐姐說想要回家。

事後,張衛蓮得知,李致材在跟姐姐通電話後,與班主任王坤通了29分鐘電話,但具體內容不知。記者就此事詢問王坤,王坤未作回應。夫婦倆從學校老師那裡得知,李致材還曾向車間提意見,未被採納。

夜班從晚8點上到次日早8點,張衛蓮說,上夜班時兒子睡不夠也吃不好,他們收拾遺物時發現李致材買了三四包餅乾、麵包,還有操作機器時用的手套。李致材曾跟媽媽訴苦,說自己因操作機器時間過長而手疼。

王田田也覺得在那裡工作很累,在車間裡,他要操作3臺機器,因為站立時間過長,他的腳踝都腫了。車間裡24小時充斥著機器操作的「吱吱」聲。工作了20多天,他感覺身體吃不消,辦理了離職,跟幾個同學自行買票回了沂水。

崑山市張浦鎮一家為恆源招工的勞務公司老闆告訴記者,張浦鎮的企業上千家,恆源公司是當地規模較大的企業,車間裡30歲以上的男性居多。對年齡較小的職校學生,他一般安排他們到電子廠做工,那裡的活兒更輕鬆。

10月30日,記者在恆源精密機械製造有限公司看到,廠房掛著招工的紅色橫幅,招聘操作工、包裝工。該廠一位員工告訴記者,公司一直缺工人,招進不少臨時工,車間裡也能看到不少學生工。據該廠多位員工介紹,廠裡共有3個車間,有兩個車間開工,每個車間每班約有50個工人。學生共有三五十人,山東學生居多。

不同類型工人的工資結算方式不同。臨時工按天結,一天200多元。正式工底薪為2020元。工作時間之外做工,有的計時,有的計件付酬。有員工告訴記者,操作工多計件算工資。

張衛蓮聽兒子說,自己跟老師傅學習時按天算工資,自己操作後計件算工資。王田田則聽說,加工一個零件能掙幾角錢,但具體數額不知,也不清楚自己是否有底薪。

根據《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實習單位應該合理確定頂崗實習報酬,「原則上不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試用期工資標準的80%,並按照實習協議約定,以貨幣形式及時、足額支付給學生。」

該規定要求,職業學校、實習單位、學生三方應籤訂實習協議,未滿18周歲的學生還需要提交監護人籤字的知情同意書。此外,實習協議內容應當包括實習報酬及支付方式、休假安排等。

但記者獲得的一份學生與恆源精密機械製造有限公司籤訂的「全日制勞動合同書」顯示,上面只標有實習時間與發薪日時間,實習報酬及休假安排等均未註明,且沒有學校一方蓋章。

李致材未滿18周歲,但張衛蓮說,自己不知道協議書的事,也未籤過字。

記者就此詢問此次實習的負責老師劉樹超,劉樹超未作解釋。

多名學生反映違規問題

沂水縣職業學校一位分管學生實習安置的老師告訴記者,他以往與實習企業對接,學校、學生、實習企業要籤訂三方協議,並加蓋學校與實習企業的公章。他表示,學生自願參加實習,「不是強制性的」。學生是否加班也自願。若需要學生加班,企業應當在招工簡章中註明每小時學生所得工資,以及加班所得工資。他表示,學生實習都有基本工資,但請假、曠工太頻繁,基本工資可能會被扣除。

這位老師告訴記者,學校規定,學生籤協議前,要帶一封學校「致家長的信」給父母看,信中寫明此次實習工資待遇、工作時間、吃住和食宿安排等內容,「安置(學生去實習)前讓家長一定要看,家長同意後學生本人再籤字。」若學生中途想回家,應該跟父母、學校說明緣由,由家長接送回家。

記者調查發現,實習期間強制加班、實習崗位內容與所學專業不對口等違反教育部等實習規定的問題,在沂水縣職業學校並不罕見。該校信息技術系一名學生告訴記者,自己所讀專業與計算機相關,今年4月到8月被安排到崑山另一家公司實習,實習內容是安裝電路板。去之前,學校稱每日工作8小時,但他到那裡後發現是12小時工作制,其中吃飯時間佔半小時。

這名學生反映,周末也要加班,工資是工作日的2倍。若曠工一天,將扣3天的工資。想提前下班,要跟所在組長請假,組長同意才能走,但僅僅以需要休息為理由請假不會被批准,「他們說,誰都累,別人怎麼不請假?」

沂水縣職業學校機械工程系一位學生也向記者表示,自己去實習前,學校說的是自願加班,但到了車間,每天工作10小時以上,每兩個小時休息10分鐘。今年7月,他去天津一家公司實習3個月,負責給汽車零件安裝螺絲。國慶節8天假期,工廠只放了3天假。

不少學生中途放棄實習。幾名學生向記者反映,若中止實習,需經帶隊老師或班主任同意,有老師勸他們留下,說幹不滿4個月,相應的學分就拿不到,會影響畢業。

不過,一位電氣工程系畢業生告訴記者,去年3月,他被學校派到青島等地實習,一星期後他自願回家,未完成實習,也如期拿到了畢業證。

該校一名二年級學生對記者說,他10月份開始在天津一家汽車生產企業實習,這次實習自願參加,不去的學生可「留校實習」。他向記者提供的一份實習協議模板顯示,實習時間自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18日,長達一年,實習補貼為前3個月每月2500元,第四個月至實習結束每月2700元。

沂水縣職業學校一位教師向記者透露,在這種實習安排下,學校的教學計劃因此受影響。外出實習的學生回到班級後,老師需要向這些學生講授已經教過的課程,留校學生因此需要重新溫習已經學過的課程。

張衛蓮告訴記者,李致材墜樓後,學校與他們籤訂了一份協議,賠償了他們數十萬元,告知他們,若將此事傳出,將承擔法律責任。

記者就此事向劉樹超求證,劉樹超稱,學校已跟家長協商好,「家長非常滿意」。

李致材去世後,悲傷籠罩著這個家庭,一個多月來,他父母都未出去工作。

在李剛看來,兒子話不多,但很懂事。實習期間,兒子曾兩次將部分工資轉給他。9月18日,李致材給爸爸轉來3000元,他跟爸爸說,自己花了1600元在網上買了一部新手機,「沒買貴的」。「我留了一點錢花,剩下的給你。」

但在工廠實習時所經歷的一切,李致材很少向父親提及。李剛說,9月30日中午,李致材曾跟他打過電話,說自己要10月底才能回家,讓父親放心。李剛「沒聽出不對勁」。

當天中午1點33分,李剛給兒子發了一條很長的微信,鼓勵兒子繼續堅持,稱他是全家人的驕傲。緊接著,他又寬慰兒子,「遇到什麼委屈跟爸媽說清楚,爸爸不會怪你。」

25分鐘後,李致材墜樓。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尹海月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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