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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芬,原央視資深欄目製片人兼主持人,優米網創始人。
2018年1月,創業者茅侃侃自殺事件曝出時,王利芬在其自媒體平臺發表一篇名為「茅侃侃的離世,掀開了創業殘酷的一角」的十萬餘字的網文,很快該網文傳播達到了10萬+。
隨即王利芬發微博稱這篇評論茅侃侃離世的文章閱讀量已經達到了十萬+,並稱「速度要比我想像中快很多,先高興一下」,從而遭到部分網友的批評,王利芬隨即刪除微博並道歉。
2017年1月,丁辰靈在微博發表文章「關於王利芬老師,我想揭露她的無恥行徑」,引發上述紛爭。
千龍-法晚聯合報導 因認為某微博大V丁辰靈所發表內容醜化自己人格,侵犯了自己名譽權,原央視資深欄目製片人兼主持人王利芬遂將其告上法庭,要求判令他立即刪除侵權微博,連續七天在媒體顯著位置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及賠償精神損害5萬元。今日上午,該案在北京市朝陽法院開庭審理。
原告:評論措辭含人身侮辱
據了解,丁辰靈是新浪微博加V實名認證的微博博主,新浪認證的個人身份信息為「REDBANG網紅商學院創始人 天使投資人 微博籤約自媒體」。
王利芬稱,2017年1月26日,丁辰靈在新浪微博發表「關於王利芬老師,我想揭露當初她的無恥行徑!」捏造她在2013年創辦的《贏在中國藍天碧水間》活動中給「多位選手各種下套;引導他們出醜」,讓「江蘇衛視虧了6000萬」「吃人血饅頭」等,並且措辭具有明顯的人身侮辱性質,超出了正當評論、批評的範圍。
王利芬還稱,自己創辦的《贏在中國》電視節目,在業界有良好的口碑,獲得了觀眾的一致好評,並且榮獲了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頒發的「2013廣播電視創新創優欄目」獎,丁辰靈的侵權微博公然醜化了自己的人格,且微博的粉絲量高達70餘萬人,必將導致她的社會評價嚴重降低,侵犯了她的名譽權。
被告:所發微博均為客觀事實
然而,微博大V「丁辰靈」則表示,自己不同意王利芬的訴訟請求。他認為,自己所發布的微博均為客觀事實,並未侮辱、誹謗王利芬。且自己的言論並未造成王利芬的社會評價降低,其要求自己承擔侵權責任無法律依據。
丁辰靈表示,即使王利芬的社會評價有所降低,也與自己發布的微博無因果關係。
王利芬自身因茅侃侃自殺事件發布的文章,被網友批評,導致社會評價有所降低,此情況並非由自己所致,且王利芬於2018年1月26日10:24發布的道歉微博轉發、評論總量達到10344條,該微博下網友對其評論較差,足以證明其名譽權受損並非自己的微博所致。
截至記者發稿之時,該案仍在庭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