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鎮西專欄】
新班主任的第一次——我的第一次被《班規》懲罰
原創作者|李鎮西(原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實驗中學校長)
本文為李鎮西校長原創,首發李鎮西校長個人微信公眾號「鎮西茶館-ID:zhenxichaguan」,校長傳媒獲得授權發布
許多老師不相信一紙《班規》就能把班級「管好」,也對我的相關實踐表示「不可思議」。那麼,讀了今天幾則故事,也許你會覺得,《班規》管理絕非「童話」,更非「神話」!
●把教師的權威融入集體的權威
《班規》正式實施不久的1987年11月29日,學生為參加學校12·9歌詠比賽在禮堂排練。
大家正興致勃勃地練著,可擔任領唱的張曉萌同學不知何故不願領唱了。我先是反覆耐心給她做工作,同學們幫著也勸說,可她仍然不願領唱。這可把我急死了,想到離比賽只有幾天了,現在換人肯定是來不及的。最後我實在控制不住自己,勃然大怒,猛拍鋼琴,喝斥道:「你不唱就給我滾出去!」
話一出口,我就意識到自己過分了:萬一張曉萌真的「滾出去」了,這歌還怎麼練呢?
還好,我這一吼還真管用:張曉萌雖然滿臉不高興,但總算唱了起來……
排練結束後,我把張曉萌留下來談心,她說她剛才不想唱是因為排練前與一位同學鬧了彆扭,情緒不好。我一方面教育她要以集體利益為重,同時,又真誠地向她道歉:「剛才我實在是太急了,衝著你發那麼大的火。真對不起,請原諒李老師!」
她也真誠地說:「不,還是怪我當時使性子……」
我想,這件事也就算解決了。
誰料到,我第二天早自習走進教室,見黑板上赫然一行大字:「李老師昨日發火,罰掃教室一天!」我心裡一驚:這些學生還真夠認真也真夠大膽的!轉而又是一喜:學生們勇於向老師挑戰的精神難能可貴,實在不應挫傷。再說,《班規》剛剛實施,對班主任從嚴、從重要求必將提高《班規》的權威性——這實際上也是班主任真正的權威之所在!
不過,我得再「考驗考驗」學生們依照《班規》懲罰老師的勇氣究竟有多大。於是我半開玩笑、半認真地同他們「談判」:「李某人當然不敢不依『法』辦事。但請問,李老師這個月發了幾次火呀?」
學生們想了想說:「一次……」
「對嘛,《班規》上的規定是『發火超過一次』,可我並未『超過一次』呀!」然後我又得意地說,「今天是11月30日,我只要今天不對同學們發火,嘿嘿,我這個月就不會『超標』!」
學生們一下啞了,可能是覺得我言之有理吧,他們不再與我爭辯。
可是,李崇洪同學站了起來,他左手拿著《班規》,右手指著上面的條文大聲說:「李老師說得不對!您發火是沒超過一次,但您昨天用不文明的語言侮辱了張曉萌——您叫她『滾出去』,這可應該受罰啊!」
他這一說,學生們便嚷了起來:「就是嘛!該罰!該罰!」
於是,我做出一副無可奈何的樣子,笑著對大家說:「好,好!我認罰。看來,面對《班規》,我想賴帳也是不行!今天放學後,由我掃教室,而且保證教室清潔分數達到10分,否則重掃!」
當天下午放學時,我正在市裡開會,但我仍然提前匆匆趕回學校。當我走進教室時,看見寧瑋、趙瓊等幾個住校女生正準備打掃教室。我趕緊衝過去奪下她們手中的掃把:「你們不能掃!今天該我一個人掃!」
她們卻死死地捂住掃把不放。趙瓊說:「李老師,您真的要一個人掃?」
我說:「不是我要一個人,因為這是《班規》的規定啊!」
「哎呀,您太認真了!」寧瑋說,「那這樣吧,李老師,我們和您一起掃,好不好?」
「不可能!」我強行把她們趕出教室,把門關死,一個人在教室裡幹得滿頭大汗。
第二天一早,我又早早走進教室,做早掃除。
當時的情景真是別有趣味:教室裡燈火輝煌,學生們書聲琅琅;教室外,大霧瀰漫,我在窗臺上一絲不苟地擦拭著玻璃窗。學生們不時抬起頭,向我射來敬佩的目光
那天早晨第一節課下課後,學生們紛紛到《學校清潔衛生評比欄》看我班的教室衛生評分,結果當天的分數是滿分10分!
這下在全班引起了強烈反響:「李老師太好了!」「我讀小學到現在,從來沒見過老師一個人掃教室!」「李老師真高尚!」
我卻感到深深的遺憾:學生們對我的行動贊口不絕,這說明在大多數學生的頭腦裡,我並不是依「法」受懲,反而是「放下架子」平易近人因而令人崇敬的英雄。如果學生真是這樣的認識,那麼,我教育只能說是失敗的!
在下午的班會課上,我真誠而嚴肅地對全班同學說:「紀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同學們違紀都應該受罰,為什麼老師可以例外?這與『高尚』絲毫不沾邊!前不久報上登了江西省前副省長倪獻策因觸犯刑律而被捕入獄的消息,我們怎麼沒有說『倪獻策真高尚啊,犯了罪竟親自坐牢』呢?如果你們認為同學違紀受罰是理所當然,而老師違紀受罰就是『高尚』,那麼,你們就仍然沒有樹立『面對紀律師生平等』的民主觀念!」
在這個班以後的兩年多中,我又因各種「犯規」而五次被罰,我很少再聽到有人說我「高尚」,大家都覺得很正常、很自然。
有了集體權威,我似乎放棄了班主任的「個人權威」。我追求著一個目標,把教師個人的權威融入學生集體的權威,其意義已不僅僅是體現出教師個人的教育藝術與管理水平,而更重要的是,要使我們的教育真正充滿社會主義的平等意識與民主精神。
● 盼望李老師再犯「錯誤」
成都玉林中學初98級6班 謝暘揚
現在是北京時間午後兩點零七秒,整個校園還沉浸在一片歡笑與打鬧中,可初二·6班教室裡卻靜悄悄的。講臺上有一位戴眼鏡的老師手持一本書正念著,聲音時而高亢嘹亮,時而緩慢低沉,如同一位天才的演說家在高談闊論,在傾訴衷腸。下面坐著的同學們一個個雙手託腮,一字不漏地傾聽著,臉上顯出一種崇拜,目不轉睛地注視著老師。原來這是李老師正在給我們念經過他豐富表情,感人語氣加工的路遙的《在困難的日子裡》。說起這件事與我的關係還不小,到底是怎麼回事?請我慢慢說。
初二開學以來,同學們對《班規》進行了新的修訂,我肩負起監督李老師的重任,專門看他有沒有上課遲到、下課拖堂等「不軌」行為。雖然我時時刻刻都在睜大眼睛監督李老師,可開學三周了,我一次也沒有抓住李老師的「尾巴」,
這是第四周星期三上午的語文課,李老師給我們講毛主席的《繼續保持艱苦奮鬥的作風》。分析完後,李老師給我們朗讀課文。然而他那雄渾的男中音剛在教室裡迴蕩了沒幾句,下課鈴便響了。
也可能是李老師沒聽見鈴聲,也可能是他進入了「毛主席」的角色,總之,他的朗讀之聲不但沒有停下來,反而更加高亢更加渾厚而富有激情。他高聳著眉毛,右手上下揮動,那語調,那動作,儼然就是在七屆二中全會上作報告的毛主席,而臺下坐著的同學們都是黨的高級領導幹部:「這一點,現在就必須向黨內講明白,務必使同志們繼續地保持艱苦奮鬥的作風……」而我卻在焦急地看表:一分鐘、兩分鐘,拖堂整整兩分鐘了!我想起了我的責任,應該提醒李老師,但我又猶豫不決:不說吧,覺得對不起大家對我的信任;可提出來呢……不管!還是應該堅持原則。想到這裡,我準備把右手舉起來。可是,當我望了望「毛主席」,發顫的手怎麼也舉不起來了——「毛主席」氣勢磅礴的演說已進入高潮:「中國人民不但可以不要向帝國主義討乞也能活下去,而且將活得比帝國主義還要好些!」
「毛主席」終於作完了報告,我看了看表:拖堂三分二十五秒!按《班規》是該罰唱一支歌或一人打掃教室。我去不去罰李老師呢?嘿,管他的,上去探探口氣再說。我鼓起勇氣走進辦公室:「毛主……哦不,李老師,今天您算不算違反《班規》呢?」李老師對我笑笑,反問:「你說呢?」如果李老師矢口否認甚至罵我幾句還好受些,可他偏偏這麼高深莫測地一笑!這是什麼意思呢?——是表揚我忠於職守,還是默認他違規了,或是在譏諷我:哼,你小子竟管到我頭上了?
不管他是什麼意思,我今天是豁出去了。我一股腦兒對他說:「你剛才拖堂三分二十五秒!應該按《班規》接受懲罰!」我硬著頭皮說完這兩句話,不敢看李老師的臉。
「哈哈哈!」李老師又是一陣爽朗的笑,「你終於來了。我就是在考驗你,看你有沒有罰我的勇氣。好!好!我認罰,我當然認罰!你說,是罰掃地呢,還是罰唱歌?」
我已經一點不緊張了:「那我得去問問同學們!」
「好,好!我隨時聽候處理!」李老師仍然笑眯眯地說。
經過徵求同學們的意見,大家強烈要求罰李老師利用午休時間為大家念一篇小說。李老師爽快答應了。於是,每天中午,李老師和同學們提前一個小時來到教室,聽李老師為我們讀《在困難的日子裡》,也就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可是,《在困難的日子裡》不久便讀完了,意猶未盡的同學們還想聽,但一時又找不到一個理由,於是同學們都暗暗盼望著,盼望著,盼望著哪天李老師又犯一次錯誤,那樣,我們又可以像美國士兵在南北戰場聆聽林肯演說,蘇維埃戰士在冬宮聆聽列寧演說一樣,如痴如醉地聽李老師為我們朗讀小說!
● 趙曉菲的故事
星期二下午放學後,是學校規定的大掃除時間。在成都玉林中學初98級6班的教室裡,同學們正自覺認真地勞動著。
而此刻,我正在辦公室批改學生的作文。自從《班規》正式施行後,類似的事我就很少過問了:有生活委員趙曉菲帶領著同學們搞衛生,我還用得著操心嗎?
其實,所謂「帶領」,不過就是趙曉菲同學們按《班規》上的分工自己幹自己的一份活兒而已;然後,每個學生必須由趙曉菲一一檢查合格之後才能離去。
但今天,卻出現了「新情況」——
聽得有人敲辦公室的門,我隨口叫道:「請進——」
進來的是趙曉菲,還有陳忠、王梅、雷小維、解銘等同學。我看趙曉菲的眼睛哭得紅紅的,臉上還掛著淚花,便問:「發生什麼事了?」
趙曉菲低著頭,好像不願說。
這時,陳忠等同學好像比趙曉菲還要氣憤,便紛紛七嘴八舌向我訴說起來……
原來,剛才在檢查衛生時,負責打掃講桌的柳葉急著要趙曉菲先給她檢查。趙曉菲看到講桌溼漉漉的,不好檢查,便對她說:「你再用幹布擦乾,我再來檢查。」
可柳葉硬要趙曉菲馬上檢查:「憑什麼不先給我檢查呢?你說,我哪兒沒做好?」一向溫柔的趙曉菲耐心地給她解釋:「桌子要幹了以後才能真正看出乾淨不乾淨,如果現在檢查,可能看不出髒的地方;但等你走了桌子幹了,可能就是花的。你用幹布把桌子擦乾,好嗎?」
誰知,柳葉一下子激動起來,用尖利的聲音叱責趙曉菲:「我哪沒幹淨?你說!你說!……」引得周圍其他搞衛生的同學圍了上來。趙曉菲的眼淚一下子就湧了出來,她覺得委屈也覺得難過,但她實在不想與她的好朋友柳葉爭執,便打算暫時離開一會兒。可是,柳葉卻死死地攔在路當中,不讓趙曉菲走過,還繼續對她歇斯底裡地大吼大叫。趙曉菲只好退回去從教室後門出去了。
趙曉菲一出教室就控制不住哭出了聲,但想到還有同學正等著自己去檢查,便擦乾了眼淚又回到教室。走到教室門口,正遇上柳葉氣呼呼地走出來,柳葉用咄咄逼人的眼光盯著趙曉菲,「哼」了一聲便揚長而去。這時,同學們圍上來告訴她:柳葉剛才竟用髒拖把在講桌上亂抹亂舞!趙曉菲聽後很氣,但還是將講桌擦乾淨了。
陳忠等同學都對柳葉的做法感到氣憤,認為趙曉菲應該將此事告訴李老師,但趙曉菲卻不願意,她覺得自己能夠按《班規》把這件事處理好,而沒必要讓李老師操心。但陳忠說:「柳葉太不聽話了,一定要讓李老師知道,讓李老師教育她!」王梅說:「就是嘛,你不要太軟弱了,那樣,更會被人欺侮。」雷小維說:「走,我們和你一起去找李老師,我們給你作證!」
於是,在幾個同學的「劫持」下,趙曉菲便來到了我的辦公室……
我一聽就火了:這個柳葉,不認真搞衛生不是一次了!而且,這次竟在班上耍橫,這還了得?於是,我一時衝動,便說:「我今晚就給柳葉家打電話,請她家長明天到學校一起教育柳葉!」
趙曉菲和幾個學生離去後,我才覺得剛才我的話實在不妥:柳葉犯了錯誤,應由趙曉菲按《班規》有關規定處理;如果班上出了什麼事都由我即興決定處理,那不是典型的「人治」嗎?
晚上,趙曉菲給我打電話:「李老師,我覺得您明天請柳葉的家長不怎麼好。」
我很欣賞她能對我直言,便問:「為什麼呢?」
「因為我們有《班規》呀!」趙曉菲說,「我剛才翻了翻《班規》,柳葉違反了第17條、第18條和第56條,可以按上面的規定處理。」
《班規》的第17條是:「按時按要求高質量完成所承擔的清潔任務,違者扣操行分2分,並重做衛生。」第18條是:「大掃除時,必須一絲不苟地完成所承擔的任務,並嚴格服從班委同學的管理,未經班委檢查不得離去,更不能無故不搞衛生。違者自帶掃把搞校園衛生。」第56條是:「不服從班幹部管理慎重與班委同學頂撞,在全班做書面檢查,扣操行分4分。」
我很高興趙曉菲決定運用《班規》處理班務困難,便在電話裡鼓勵她:「好吧!這樣,你暫時不要讓柳葉知道你們告了她,然後,你明天自己去找她談談心,說服她根據《班規》上有關要求接受懲罰。」
「這……」趙曉菲有些猶豫,「她不聽我的怎麼辦?」
我給她出主意:「先你一個人去找她談,態度一定溫和,但原則一定要堅持。如果她又對你發脾氣,你就請班長和你一起去找他談。最後,實在不行,我再出面找她。」
第二天做完課間操時,趙曉菲鼓起勇氣向柳葉走去……
也許是柳葉氣消了以後意識到了自己的不對,也許是趙曉菲親切的態度和溫柔的話語感動了她,也許是對《班規》的心悅誠服,總之,結果是令人滿意的:柳葉不但誠懇地在班上為趙曉菲公開道了歉,而且還心甘情願按《班規》接受了懲罰。
事後,趙曉菲很興奮,她對我說:「通過這件事,我明白了什麼叫依法治班。」她甚至有些得意,「這件事李老師幾乎沒有出面過問,而完全是由我自己處理的,看來我還是有一定工作能力的!」
而我卻感到欣慰:依靠《班規》,我避免了一次教育的隨意性和越俎代庖;同時我又不禁問自己:如果一開始我真的把柳葉的家長請來了,情況又會怎樣呢?
●課堂辯論:該不該要懲罰?
從1987年我第一次在班級實行民主管理以來,每接一個新班,我都要「從零開始」地引導新生制定《班規》。每一個班的學生情況不完全一樣,所以,制定的《班規》中某些具體的條文也不完全一樣,但是《班規》的「可行性」、「廣泛性」、「互制性」的基本原則和民主、平等的基本精神卻是完全一致的。
1997年9月,我調到成都石室中學,接手初2000級三班班主任,又開始在班上引導小同學們制定《班規》。這次,在要不要「懲罰」問題上,學生中產生了不同的看法。
本來,這個問題在我實行民主管理之初就猶豫過,「懲罰」在教育中的確是個敏感的問題;但無數教育者的實踐都證明,教育不能動輒懲罰,但離開了一定的懲罰,教育將是蒼白無力的!
但我這個觀點決不能強加給學生,關於《班規》中要不要懲罰,還是應通過討論甚至辯論,由班上學生投票決定。而且,多年來我已養成了一個習慣:凡是自己在工作中遇到什麼難題,我就將難題交給學生。因為我堅信,五六十顆大腦無論如何也比我這一顆大腦聰明!
於是,我利用一節班會課搞了一次討論。在討論中,贊成懲罰的學生(簡稱「贊成派」)與反對懲罰的學生(簡稱「反對派」)幾乎勢均力敵,誰也說服不了誰。這時,學生們都把目光投向我,想讓李老師來做最後裁決。
我毫不懷疑我在這些十一二歲的孩子們心中的權威地位,只要我說出我的意見,至少大多數人都會贊同。但是,我不能把自己的看法強加給孩子們,而還是應該在尊重他們的前提下引導他們。
恰好這時,崔濤同學發言了:「我有一個建議,我們的《班規》暫時不要懲罰,試行一段時間看看。如果需要懲罰,我們再加進去。」
崔濤的建議,不但說出了我本來想說的話,而且贏得了多數人的同意,於是我說:「還是那句老話,班集體是大家的,班上無論什麼事都應大家商量著辦。既然多數人都同意崔濤的建議,那這個問題就暫時這樣定了吧!」
孩子畢竟是孩子,相當一部分學生的自覺性不可能很強,這就使班上有些時候的紀律不能得到保證。凡遇上違紀情況,我們都是按《班規》批評教育,但對一些學生顯然力度不夠。有一天上自習課,紀律很不好,班委招呼幾次都不起作用。放學以後,班長向啟找到我:「李老師,看來不要懲罰是不行的。還是應該在《班規》裡加上懲罰的內容。這樣,紀律才有強制性。」
我說:「好,我們再開一次班會課,就這個問題搞個辯論,怎麼樣?」
班會開始了,我讓向啟向全班總結了一下近期班上的紀律情況,然後在班上就「是否在《班規》中加上懲罰內容」舉手表決。結果,「贊成派」顯然人數大大增加,「反對派」的人數則要少得多。按理說,就憑這個表決結果此事便可定下來,但是我想通過辯論讓每個人都來深入思考一下這個問題。
於是,我叫「贊成派」和「反對派」各坐一邊,準備辯論。
先是鄒冰代表「贊成派」發言:「我認為,《班規》裡應該有懲罰,因為最近一段時間班裡的情況已經證明,沒有懲罰是絕對不行的!」
「反對派」的林媛卻站起來反駁:「懲罰只能讓違紀同學行動上受約束,而不能讓他們真正心服。」
向啟立刻站了起來:「如果要讓每一位違紀的同學都心服,是很難做到的,但是,我們的紀律決不能遷就這些同學!」
張楊從另一個角度談了她的看法:「李老師最近為我們讀了《愛的教育》,書中的老師對學生從來不懲罰,因為他愛孩子,信任孩子。我想,我們班也不應該要懲罰,而也應有『愛的教育』!」
她的話音剛落,就有「贊成派」的同學反駁她:「對違紀同學進行懲罰與愛的教育並是矛盾,懲罰也是一種教育。《愛的教育》中,那位一貫不守紀律的弗蘭提最後不也被開除了嗎?請問,這不就是一種非常嚴厲的懲罰嗎?」
但「反對派」仍然據理力爭:「違紀的同學畢竟是少數,但如果《班規》裡規定懲罰就是對多數同學而言,這公平嗎?」
「贊成派」:「對於多數遵守紀律的同學來說,根本不必擔心懲罰。國家法律規定搶劫殺人就要勞改或槍斃,可殺人放火的畢竟也是極少數,請問這又公平不公平呢?」
「反對派」:「我們不否認懲罰會讓一些違紀同學有所收斂,但這同時也讓人產生逆反心理。我們為什麼不用說服和感化來讓他們口服心服呢?」
「贊成派」:「開學以來的班風已經證明,對少數同學來說,僅僅靠感化和說服是不起作用的。而且,我們在採用懲罰的同時,也可以繼續對他們進行說服教育嘛!」
……
同學們希望聽聽我的意見,我說:「同學們的辯論很有意義。不管贊成懲罰的,還是反對懲罰的,都是在真誠關心我們班集體的建設。因此這場辯論的意義已不僅僅是決定是否『懲罰』,而更重要的意義在於同學們通過辯論已經不知不覺地在進行自我教育,在嘗試著以班級主人的身份思考民主治班的問題了。至於對是否在《班規》中加進懲罰內容的問題,我個人的意見是,咱們再嘗試一段時間的『無懲罰』《班規》。我相信通過今天的辯論,少數經常違紀的同學一定也受到了教育;我更相信他們已經在心裡暗暗下決心改正自己的缺點了。咱們再試試不要懲罰吧!當然,如果多數同學都認為現在就非加進懲罰不可,我服從班上大多數人的意見。」
說實話,理智告訴我,對於沒有良好行為習慣的學生來說,應該通過紀律懲罰強制性地讓他們養成良好習慣;但感情告訴我,如果不要懲罰就能讓每一個人具有良好的紀律風貌,那多好啊!
最後,同學們舉手表決,多數同學贊成暫時維持現狀,過一段時間,再根據情況修改《班規》。
但下來以後,班上特別調皮的學生卻找到我:「李老師,我們要求《班規》有懲罰,不然,我們老是控制不住自己。如果我們想到違反了紀律將受到懲罰,可能會隨時提醒自己遵守紀律的。」
這些一貫違紀的學生居然要求懲罰,實在令我高興。但仍然對他們說:「剛才班上已通過,我怎麼能隨便改變呢?不過,你們願意接受懲罰,這說明你們有著強烈的改正缺點的願望。希望你們隨時提醒自己做一個守紀律的同學。」
我對教育中的懲罰是這樣看的,第一,教育不能沒有懲罰,或者說懲罰也是教育的一種方式;第二,懲罰不一定是體罰,對學生任何形式的體罰都是應該反對並禁止的;第三,教育中的懲罰最好是學生自己對自己的懲罰,這樣帶有自我約束色彩的懲罰實際上是學生自我教育的一種形式,我認為應該提倡。
這場辯論剛剛過去不久,現在我班的《班規》仍然是沒有懲罰的。不過,我想,如果過一段時間絕大多數學生感到非要懲罰不可了,那麼,被懲罰的同學就不會感到自己的受罰是老師、同學和自己過不去,而是自己和班集體過不去,甚至是自己和自己過不去。
我和學生們都等待著下一次班會的集體裁決……
● 面對「制度」的監督
1999年4月12日,我回到了離開半個月之久的學校。
星期一照例要舉行升旗儀式,我一到操場,我遠遠地就看到了我班整齊的隊列。走近了,學生們以熱烈的掌聲歡迎我。看到了學生們可愛的面容,我感到非常親切;學生們的臉上露出興奮的笑容,他們也為我的回來而高興。
升旗儀式結束後,班長胡夏融遞給我一個紙包:「李老師,您走了以後,我按有關規定在班上搞了一次對您的評議,請同學們對您投了一次信任票。這是結果。」
胡夏融所說的「有關規定」,是指《班規》第44條:「每月全班以無記名形式對班主任工作進行一次信任票,信任票未獲半數,罰獨自掃教室一次;連續兩次未獲半數,由班委向校長寫投訴信。」
我打開紙包看了看,裡面的59張紙條上寫滿了學生們對我的評議。因為是「無記名」,所以當然都沒有署名。
學生們是根據胡夏融提的四個問題對我進行評議的:1。你是否給李老師投信任票?2。你認為本期以來,李老師的工作有什麼值得肯定的改進?3。你認為李老師最應該保持的優點有哪些?4。你認為現在李老師還存在哪些需要改正的缺點?
結果,全班59個學生中,有57個人投了信任票。
學生們認為我本期工作中值得肯定的改進有:「在多媒體教室上語文課」、「進一步減輕了語文學習的負擔」、「讓同學上臺講語文課」、「進一步放手讓班委管理班級」等等。
學生們認為我最應該保持的優點有:「很民主」、「十分幽默」、「對同學平等,一視同仁」、「不輕易批評同學」、「語文課很有吸引力」、「不歧視差生」、「對同學很親切和藹、很少對同學發火」等等。
學生們給我提的意見和希望有:「不要讓我們和家長一起開家長會」、「不要經常出差」、「有時上課站姿不正」、「有時錯批評同學」、「有一次下課拖堂沒有受罰」、「不要點名批評同學」、「和我們一起玩的時候比以前少了」等等。
第一節正好是我的語文課,在學課文之前,我用了幾分鐘的時間談同學們對我的評議。我首先感謝同學們對我的信任,特別感謝那兩位沒有給我投信任票的同學,因為他們提醒了我,我的工作還沒有讓所有同學滿意。然後,我就同學給我提的意見誠懇表態:「我無條件接受同學們的批評,努力改正缺點,進一步改進工作!」
由於這堂課我就學生對我評議多講了幾分鐘,所以教學時間就特別緊,以致下課鈴響起時,我都還沒講完,於是我不得不拖了幾分鐘的堂。
剛一下課,劉星岑同學就走過來說:「李老師,你拖堂了!」
我一愣,正想表示歉意,但腦子裡突然轉了個彎,說道:「是的,我拖堂了。但是郭曉君同學沒有追究我。」
我這裡所說的「郭曉君」,是按《班規》分工專門負責監督我的一個女同學。當時,我是這樣想的:不錯,按《班規》上的規定,我拖堂是應該受罰;但是,追究我的應該是郭曉君而不是劉星岑。劉星岑的認真和勇敢無疑是值得讚賞的,如果我聽從了她的批評並接受懲罰,雖然也會讓同學們感動,但這只能助長郭曉君的「玩忽職守」——以後,她很可能會更加掉以輕心:我對李老師的監督嚴格不嚴格關係不大,反正有同學們幫我監督李老師。而其他學生對我的監督往往是偶然的(比如今天的劉星岑)。這樣一來,造成了執「法」過程中的漏洞,而《班規》上所確定的對班主任的民主監督便極容易成為一紙空文!所以,我現在不想對劉星岑認錯並受罰,因為我想給以後的教育埋下伏筆。
劉星岑聽了我的話,好像馬上就去找郭曉君了,不知當時郭曉君的態度如何,反正我一直沒有受罰。
兩周以後的一次班會上,我和學生們定期對《班規》上的班務分工進行評議。學生們對工作負責、執「法」嚴明的同學提出了表揚,對不太負責的同學也提出了批評。但在被批評的人中沒有郭曉君。
於是,我發言了:「我認為,有一個玩忽職守的同學應該受到批評,她就是郭曉君!」
我談到了前次我拖堂的事:「我當時的確拖堂了,但郭曉君同學為什麼沒有按《班規》罰我呢?可能是因為她膽小,不敢懲罰我;可能是因為她粗心,沒有發現我犯這個錯誤;可能是因為她對李老師很信任,認為李老師嚴於律己因而不會犯錯誤;也可能是因為她工作不負責任,即使知道了我拖堂也懶得管;還可能是因為她想維護我的『威信』而袒護我……不管是哪一種原因,我們都不應該原諒!所以,我正是想以我的『不認錯』給她一個教訓,也給全班學生一個提醒:班主任是靠不住的;惟有民主監督,才是最可靠的!」
……
沒過多久,我上課又未按時下課。這次,郭曉君同學毫不客氣地走上來對我說:「李老師,你拖堂三分零十六秒!對不起,我將按《班規》罰你。」
(以上案例,均摘自1999年出版的李鎮西著《走進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