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報訊 (駐臺記者 薛洋)明天就是臺灣地區的教師節,相關教育團體26日卻在臺北召開記者會,批評島內私立高校的人事合同有很多陷阱,老師待遇低不說,若要離職還須賠償巨額違約金給學校,金額最重高達百萬元(新臺幣,下同)。與會教師代表質疑,這些私校到底是在辦教育還是「開黑店」?
在臺灣當老師,公私立學校權益有分別。私立大葉大學助理教授賴伯琦26日在接受導報駐臺記者採訪時表示,理論上,私立大學老師工資水平參照公立,但事實上考量財務狀況,私校工資普遍要偏低;尤其是伴隨著少子化,私立大學招生不理想,老師的薪水、年終獎都受到很大影響。此外,私校老師的聘約還有許多不平等條款,有部分大學規定不得洩露年終獎金額,若造成紛爭,予以解聘或不續聘;有的學校聘約納入招生作為老師義務,若無法達成,都可成為是否續約的條件;此外,若離職,一定要在三個月前通知學校,違者應付2個月違約金。
臺灣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在記者會上批評,從來沒聽過公立學校老師或公務員離職還要賠違約金,一般勞工也不存在這個問題,為什麼只有私立學校老師要賠?臺當局教育主管部門2013年共發布了6項教師聘約明顯不合理內容,但6年過去了,狀況不僅未改善,反而更為變本加厲,學校大賺離職違約金的情形仍然普遍。
據尤榮輝觀察,有不少老師考上公立學校後,離職時都要賠一筆錢給學校才能順利轉職,輕則十多萬元,重則百萬的也大有人在,他們為了以後的前程,通常選擇忍氣吞聲。讓人不禁懷疑,私立學校到底是辦學,還是開黑店?臺當局教育主管部門也是坐視不管,放任私校制定不合理聘約,坑殺不懂法規的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