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三姐妹,我排第三,卻是家人們眼中最懂事的一個。
從小到大,不管走到哪裡,大家對我的評價都是:懂事、聽話。因為我很少有反駁長輩意見的時候,或者說是從來沒有,幾乎都是他們說什麼,我做什麼,從不反駁,從不說「不」。以此,換來了「懂事」這樣的讚美。
那時候我還不懂什麼叫做討好,直到長大了,才猛然發現,原來我自己以前就是一個「討好型人格」呀。
可惜細細想來,我的懂事和討好,好像並沒有換來我想要的東西。因為我懂事,所以哪怕許久未歸,他們也不會擔心;因為懂事,所以我得把所有的家務都承包了,從洗衣到做飯;因為懂事,我不能擁有一件新衣服,一雙新鞋子,哪怕身上的都已經破了;因為懂事,我只能看著表妹吃芒果,還得裝作自己不會吃。
我天真的以為,只要我懂事,不吵不鬧,就會得到別人的關心和寵愛,但後來我發現我錯了。很多時候,往往就是因為過於懂事,才成為了最被忽略的那一個,因為在他們的心裡你永遠都是個懂事的孩子,懂得謙讓,懂得理解。因此,在我心裡一直都不覺得「懂事」是個褒義詞。
小時候努力的在扮演懂事的角色,想要換取一點點的糖吃,但是直到我長大才知道,原來會哭的孩子才有糖吃呀。不過想想也確實如此。
我二姐就特別會哭。但凡有什麼想要的東西,總是哭哭鬧鬧的找爺爺奶奶,加之她身體比較弱,所以只要她想要的東西就沒有得不到的。有時候明明是我的新裙子,但因為她的一句喜歡,一聲哭鬧就成了她的囊中之物,著實讓我羨慕了很久。
我長這麼大,最羨慕兩種女人:一種是超級能幹的女強人,各方面都很強大,完全不care別人看法的;還有一種就是嬌滴滴特別會撒嬌的,誰看了都會想要把她寵成小公主。可惜我這輩子好像和這兩種都無緣了,既不能成為個女強人,也不能當個嬌滴滴被人捧在手心的小公主。
我每次看到或聽到關於父母偏心的故事時,我都特別能夠感同身受,特別心疼那個不會哭的孩子。
在我的認知裡,懂事是知事明理,是一種很好的表現,而哭鬧卻是與之完全相反的東西。但是在人與人相處的時候,這兩種表現卻總能調換一個位置,懂事的反而不如哭鬧的招人疼。因為哭鬧了就會有人去哄,可能是出於哭鬧煩人或是其他,人們總是會去哄哭鬧的一個。而不哭不鬧的卻往往無人問津,因為他即沒哭,也沒鬧,說明沒什麼問題,不需要去哄。
久而久之,會哭的孩子更會哭了,而懂事的孩子更懂事了。
其實細想來,「會哭」的孩子真的就是無腦的大哭大鬧嗎?也不是吧,他們只是很懂得利用「哭」來獲取自己想要的東西,就像是撒嬌一樣,總是讓人想要多心疼一點,也不是什麼壞事。
我只是更加心疼不「會哭」的孩子,因為他們的光芒更多都被「會哭」的掩蓋了,明明他們也是很值得寵愛的。
但心疼歸心疼,若是讓我選擇的話,我會選擇當個「會哭」的,這樣沒準我也能當個被人心疼的小公主,而不是像現在一樣,什麼事情都是在自己扛,連哭泣都得躲在被子裡悄悄的哭。還是有糖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