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5歲的大寶已經進入了人生中第1個小叛逆期。
不讓他玩水,他偏要在陽臺上灑了水,然後脫光衣服趴在地上滑行;不讓他把床單,沙發墊拉下來玩,他就要每天都拉到地上當汽車騎;不讓他在床上蹦蹦跳跳,他卻肆無忌憚地越蹦越高,越蹦越快……
我試過很多方法,試圖糾正他的這些不良行為:警告,吼叫,建立獎懲措施,甚至是直接上手打他。但都收效甚微。
我常常有種想要把他塞回肚子裡的衝動。
五六歲的孩子自我意識明顯強烈,加之大腦額葉不夠活躍所帶來的性格衝動,會讓他們產生注意力不足,多動症等表現。
他們做事不經思考,無法有效控制情緒,從而與父母產生激烈的衝突。
那麼如何給6~12歲的孩子定規矩,讓他毫無牴觸的修正自己的不良行為呢?
《這樣跟孩子定規矩,孩子最不會牴觸》這本書給出了明確的答案。總結下來就是簡單的4條。
1.事先約法三章並告知可能的後果。
提前約法三章是給親子雙方都事先做好心理準備,以便調整到最佳狀態,避免遇事時的激烈衝突。
比如父母跟孩子約定好,每天放學後十點之前寫完作業就可以看一小時電視。如果十點之前沒有寫完作業的話,就需要幫父母洗碗。
提前約定好的好處是,父母避免了每天的單一重複指令孩子卻不聽從,而且隨著每一次的重複,父母的火氣會越來越大。而且常常會以體罰收尾,這樣的結果是,孩子更叛逆更不聽話,父母更生氣,形成一個惡性循環。
執行這一點父母要注意的是,溫柔而堅定。如果孩子沒有按照規定執行的話,嚴格執行後果。
要讓孩子知道父母是言必出,行必果。這樣他們再下一次無理取鬧時,才會優先考慮會發生的後果以及要承擔的責任。
2.列個任務單培養孩子的自覺力。
睡覺前喊孩子洗漱;回到家後提醒孩子趕緊寫作業;穿過的髒衣服到處亂扔;動不動就跟弟弟爭吵。……
如果同樣的一件事情,父母每天都要重複嘮叨,而孩子仍舊不會改正時,父母就要考慮改變策略,變被動為主動,讓孩子列個任務清單,每天按照任務清單去完成事項。
完成後可以以不需要花錢的行為,來作為獎勵。比如可以看半小時電視,可以睡個懶覺,或者是可以和朋友出去玩等。
這樣不僅能夠培養孩子的自覺力,而且當他每完成一件事情時,都會激發他內心的成就感,從而有了持續下去的動力。
3.先提醒,後執行,重複練習。
當孩子看電視正看得正入神,你要求她關掉電視立馬洗漱睡覺。孩子會乖乖的聽你的話,關掉電視去洗漱嗎?
當你接了個臨時電話,火急火燎的穿上衣服,準備出門,然後讓玩樂高玩得正投入的孩子也趕緊放下手中的玩具,跟你一起出門時,你覺得他會樂意嗎?
答案是否定的。
而且我相信如果換做是你的話,你也會十分不樂意的。
誰都不願意在全身心投入在一件事情當中是被突然打斷的。
所以不要總是怪孩子不聽話,愛哭鬧,很多時候是父母用錯了方法。
要求孩子執行時需要提前告知,讓孩子有心理預備的過渡期。比如「這集動畫片看完就要關掉電視睡覺了。」或者是「再繼續哭鬧著要玩具的話,我們就要執行後果了。」
這樣的提醒會有效降低孩子的牴觸情緒。
如果一次提醒不能奏效的話,開始可以多提醒幾次,並且告訴他,我最多只提醒你三次,三次之後我們就要執行後果了。
提醒的時候,父母一定要情緒穩定,態度堅定。這樣孩子才不會抱有極大的牴觸心理。
所以別總是抱怨自己的孩子脾氣差,性格倔,不聽話。很多時候是父母的教養方式出了問題。
要想孩子在成長期擁有良好的性格和品質。我們需要為孩子制定好規矩,合理引導和修正孩子的行為。與此同時,父母要注意的是,在孩子面前控制自己的情緒,因為當你越冷靜越溫柔而堅定的時候,孩子就越樂意遵守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