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載《會計之友》2020年第4期
反腐敗有助於緩解審計尋租行為
——基於制度化反腐抑制審計意見購買並緩解審計費用的分析
梅 波1,2 王 焦1
1.重慶交通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2.南京大學會計與財務研究院
【摘 要】 反腐敗對企業行為具有重要影響,反腐後企業是否降低尋租費用,是否緩解企業審計費用支出的研究具有重要性。基於我國制度環境(如市場化進程、國有控股和非國有控股、中央控股和地方控股等)分析反腐強度抑制審計意見購買並降低審計費用的效應機理,符合黨的十九大報告關於「反腐敗」新論斷的內涵。通過交互效應和分組實證發現:反腐之後企業審計費用更低,進一步抑制了審計意見購買。反腐之前非國有企業更可能進行審計意見購買,審計費用更高;反腐之後產權性質差異則進一步弱化。市場化較低地區,非中央控制國企的審計費用更高;反腐效應在市場化較低地區更顯著。進一步從財務風險、企業成長性和控股股東比例等方面進行差異分析,發現反腐有利於進一步防止其違規使用資金行為,可以作為權力集中的制約機制,緩解其尋租行為。明晰高強度反腐有利於緩解傳染效應的功效,揭示反腐抑制審計意見購買並緩解審計費用支出的作用機理,提供經驗證據和有益啟示。
【關鍵詞】 反腐敗;尋租行為;制度環境;審計意見購買;審計費用支出
【中圖分類號】 F239;F276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4-5937(2020)04-00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