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6 10:3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每天完成一篇銷售支持心得,每小時600字,每天下班前交給人事,一個錯別字罰款50元,一句重複句子罰款100元。晚交或者漏交罰款500元……」這是上海某企業給剛當寶媽的員工發去的一封郵件。郵件內容被發布到新浪微博之後,伴隨著網友的驚嘆和罵聲,圍觀評論數直衝1.6億。
一小時600字,一天八小時,就是4800字。更令人憤慨的是,該公司強調:「考慮到哺乳期視力不好,為保護你,給你安排手寫。」
企業提出這樣一個寶媽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其意圖顯而易見,就是逼寶媽主動提出辭職。原因很簡單,如果由企業一方提出辭退員工,就違反了我國勞動法、婦女權益保障法,以及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企業不僅違法,而且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所以,這件事還真不能說企業不懂法,可是知法犯法,更加令人憤怒!
在網友的譴責之下,24日當天,該公司官方微博發布「申明」稱,針對近期該公司人力資源部對員工布置的寫「心得」工作任務,該公司將在進行調查後,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反思及妥善處理。
如此官樣文章,網友當然不會買帳。就算涉事寶媽能夠因此躲過一劫,還會有更多的寶媽在職場與婚育關係面前承受巨大壓力。
今年5月8日,智聯招聘發布了《2020年職場媽媽生存狀況調查報告》,這份基於6萬餘份調研樣本的報告顯示,61.9%的職場媽媽認為在生育期也要儘量保持工作量和學習力以求發展,體現出生娃晉升兩不誤的上進追求。由此可見,大部分職場媽媽不願為生育計劃放棄事業,要「生」也要「升」。
然而,調查報告顯示:對於職場媽媽來說,晉升障礙主要來自家庭,育兒生活讓一些職場媽媽們難以兼顧事業。80.6%的已婚未育女性在求職時被問及婚育情況,11.6%的職場媽媽在婚育階段被調崗或降薪,26.3%的職場媽媽曾因為照顧家庭被迫放棄事業發展。
尷尬的是,職場媽媽們所面臨的很多壓力,其實都是受法律保護的合法權益,早已經寫入相關法律法規。比如,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再比如,《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規定了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然而,現實狀況表明,安安心心休產假還是有點兒難。
據世界銀行2019年統計數據顯示,中國的女性勞動力參與率為68.46%,遠高於世界平均水平的52.47%。這也就意味著,各行各業存在著眾多已婚已育的職場女性。如何依法保護婦女權益,社會極為關注。
從企業的角度看,該不該聘用職場媽媽,確實是兩難選擇。畢竟,在寶媽休產假的幾個月裡,企業要依法支付寶媽的工資和津貼,還要找人來填補空缺,這對企業而言確實是負擔。所以,平衡企業與寶媽之間的利益關係,遠不是法律能夠解決的,更有待於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
(來源:檢察日報 正義網 作者:謝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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